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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9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3-06-11 19:27:01

    篇一: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措施

      [摘

      要]我国出台了很多强农惠农政策,并且减少了农业税,农村财务管理内容也因此产生了很多的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弊端与不足也越来越突出,需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与机制。加强监督与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财务管理问题,已经逐渐成为了目前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本文主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析,阐述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不足,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问题;措施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我国一些区域根据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行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职业化管理,在乡镇普遍推行了财务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管理、财务审计等相关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财务监督与管理水平,促进了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概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的就是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出现与20世纪50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其是推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组织,将其各自拥有的生产资料,如土地、耕畜等投入集体所有当中,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农民展开集体劳动,之后按劳分配的一种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是企业法人,不是社会团体,也不是行政机关,其具有独立的政治性与法律性。其是除了国家之外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组织。在人民公社解体之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队依然按照原来的规律保留了下来,但是名称发生了一定的改变,各地名称均不一致;其经营模式,也由原来集体经营按劳分配转变成家庭经营模式。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不足

      2.1会计队伍建设滞后

      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农村会计人员专业水平非常低,业务素质也比较低,持有财政部门颁发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非常少,大部分人员均没有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并且缺乏一定的工作经验,导致会计工作无法得到全面落实。在日常工作中,一些会计人员缺乏一定的原则性,当遇到难题的时候,经常习惯按照村主要领导的要求办理,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置之不理,对村干部的约束只是一种形式。除此之外,会计队伍存在着年龄老化的问题,在50岁之上的会计人员差不多占有了1/3,这些人大多数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严重缺乏计算机等先进的管理知识;一些区域村会计更换非常频繁,换届选举的时候换、不符合村领导心意的时候换,导致会计工作经常处在混乱状态,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

      2.2会计工作缺乏规范性

      根据相关调查显示,一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然沿用传统的会计制度,一些会计项目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与完善。比如,“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项目,现阶段农业税及附加均取消了,此会计项目也在进行一定的调整;“内部往来”项目,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得知,此会计项目属于资产类,而实质上具有一定的双重性,不仅可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债务关系进行反映,还可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与债务关系进行反映。除此之外,在开展具体工作的时候,会计核算工作存在着一定的不规范性,收入不记账,一些会计档案不齐全,缺少一些支出凭证,没有明确责任,缺乏会计的统一处理,经常出现漏记、错记、乱记的情况,导致财务管理工作无法落到实处,产生了一些违法违纪行为,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3管理工作流于形式

      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支与收益核算工作,是强化内部管理、增加收支与收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会计工作的主要任务。然而,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还比较薄弱,一些农村基本上没有生产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的能力,在年末的时候也就没有收益可言,除了将少数经济业务记账之外,基本没有会计核算与年末收益核算工作,导致财务管理工作只是一种形式,缺乏严格的核算工作。

      2.4监督不到位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理财人员缺乏一定的民主意识,监督工作不到位,在民主理财方面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在财务公开方面,也存在着公开内容不齐全、不细致的问题,存在着半公开、不公开、假公开的问题,由于农村经济组织受到会计人员编制限制,稽核人员也不是很专业,使财务监督工作没有全面落实,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3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措施

      3.1强化会计队伍的建设

      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的时候,一定要重视会计队伍的建设,储备一些会计人才,按照创新机制、科学管理、统筹规划、加强指导的原则,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会计队伍,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引进竞争机制,突破地域的限制,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人才,通过考试形式进行选拔,将一些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持证人员安排到农村会计岗位上。同时,在会计人员工作中,需要加强继续教育工作,重视培训的层次性、针对性、灵活性,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更新专业知识,适应农村经济形势的发展,全面提高农村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与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其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2建立与完善各项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在制定有关制度的时候,一定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建立与完善财务公开、农村财会审计、承包合同管理、民主理财等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在开展会计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在规范化要求的基础上,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核算内容、记账方式、记账程序等进行统一,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公开的真实性,强化监督工作。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开账务之前,一定要加强民主理财人员的参与,对产权、债权、债务及相关账目展开一定的审核,保证其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其公开内容也要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认可,并且要求组织负责人、主管会计人员、民主理财人员签字确认。在公开账务之后,一定要安排负责人按时接待群众来访,倾听群众的想法,解决群众的疑难问题,同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账务公开问题,促进账务公开透明化、公正化的进一步发展。3.3强化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与管理水平的差异,在开展具体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购买或者研发一些符合当地情况的财务管理软件,充分发挥电子账务的优势,充分利用计算机这个先进的记账工具和手段,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按流程储存和保管财务信息,防止在手工记账中出现数据不准确、不规范、处理不当的问题,逐渐实现财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进而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3.4强化会计监督,提高农村财务公开化

      首先,加强村领导的自我监督。在开展具体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加强财务收支会签制度的落实,村级财务收支由村主任、村书记会签,并且制定村报账员、村主任、村书记、民主理财人员之间的牵制制度。其次,强化民主理财人员的监督作用,提高审核监督水平,特别要加强对收支合理性与真实性的审核,保证其可以全面代表村民的监督权。最后,强化审计监督作用。财政、审计、农业经济管理等部门一定要对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予以重视,组织力量对民主理财、财务公开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与解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联合纪检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并且公开结果。在解决实际问题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执行,逐渐实现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结

      论

      总而言之,在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时候,必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并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其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为此,一定要进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有效的改革策略与改进措施,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一定要加强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设,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基础,促进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赵颖东,吴雪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财会研究,2012(14).

      [2]张芳丽,曲吉林,张克新.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下的财务规范化研究[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9(12).

      [3]谢云天,张秀芳,李文海,任立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原始凭证管理问题探析[J].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

      [4]黄智妍.关于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会计核算的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12(36).

    篇二: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怎样加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

      加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是实现新型农村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需要从政策制定、组织功能建设和真正把集体经济发展融入市场化、法治化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着手。

      首先,要加强政策制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需要政府出台政策,支持农民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开展集体经济活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法可依。

      其次,要加强组织功能建设。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正规的组织架构,规范管理机构的职责,完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架构,特别是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权限和经营行为等方面,需要明确定义。

      再次,要把集体经济发展融入市场化、法治化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要利用市场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给予集体经济组织激励的政策措施,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积极参与到市场竞争之中,形成更多的优势。另外,在此基础上,要把集体经济的经营行为纳入法治保护,使之以法制的方式、公正的方式发展,从而有效地保护农民经营权利,保障社会稳定。

      最后,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设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要有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让农民有发挥经营能力的空间。社会文化环境的良好,不仅要从理论层面来宣传,而且要从具体的改革举措来激发农民勤劳精神,使社会文化情况逐步完善。

      总之,加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是实现新型农村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应从政策制定、组织功能建设和把集体经济发展融入市场化、法治化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着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更有效的方式发展集体经济,最终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篇三: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的建议

      农村集体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积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管理轨道,对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起着积极作用。

      2019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即村集体的经营性资产折合成若干股份,分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享有的股份参与村集体的管理,享有村集体的收益,承担村集体的损失。)后,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系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村委会中剥离出来,成为集体性质的独立法人和市场经济主体(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集体成立了由股东(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管理机构。按改革文件要求,村支部书记兼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村集体经济管理方式退出了“村财乡管”的代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了的财务机构,进行独立核算,村集体由原来的到乡镇经管中心报账主动接受监督,变为被动监管。

      一、管理现状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为加强对村集体的管理,2020年我县对农村经管体制进行了乡镇经管干部轮岗、农村“三资”互联网+电算化管理、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经管体系改革。

      截止目前,我县16个乡镇经管中心主任已全部异地交流轮岗。135个村集体“三资”全部实现电算化、科学化管理,村集体原始凭证全部传到“三资”管理系统,相关管理部门能随时监控村集体财务收支。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已累计发布

      交易信息2363笔,接待交易群众5500人次,完成交易1991笔,交易金额3663.54万元,溢价652.71万,溢价率22%。我县农业农村局先后出台了《肇源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肇源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13个配套制度。这些改革对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集体资源资产交易,保护村集体及其成员合法权益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已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县的农村经管体制改革得到了省农业农村厅,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认可并大力推广。但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基础还比较薄弱,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从目前实地调研和座谈情况看,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村务公开不规范

      村级财务公开是确保基层权力高效运行的重要路径,是对于农村集体“三资”实施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方式。《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设置固定的公示栏等多种方式,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情况,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公开期限不得少于七日,接受成员监督。”但在具体实践中,很多村集体财务不公开,信息披露不完善,具体表现为:村务公开内容缺乏规范性,很多村对披露的内容做了选择,一些重点问题并没有进行披露,关系到账目等核心问题的内容都没有进行公示。很多村只公开收支总额,对于具体的账目却没有详细的披露。公开不及时,很多村在事情处理之后很长时间才进行披露,且披露的只是一个结果,对于过程性的内容鲜少披露,很多村在村务披露方面只是为了应付检查,内容披露也非常笼统。

      (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和执行不到位

      我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3月份制定下发了《肇源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和《肇源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两套“制度”和“办法”涵盖了财务预决算、财务审批及收支结报、货币资金、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债权债务、票据使用、财务公开、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和经济档案、会计人员、民主理财、离任审计、不相容职务(岗位)分离、产权交易等几乎所有农村集体组织经济业务。但由于部分村干部乃至负责农村经济管理的乡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较差,对规章制度不重视,按自己的老思维管理村集体,导致许多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

      (三)部分村会计年龄结构偏大、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通过调查发现,我县135个村会计中40岁以下的10人,41-50岁的54人,51-60岁的43人,60以上的28人。村会

      计年龄结构偏大,后续力量不足。这些年龄大的会计人员旧的理念已根深蒂固,对新的管理理念、新的管理方式接受较慢,跟不上新时代农村经管工作的要求。

      我县2010年—2019年施行“村财乡管”委托代理记账后,村集体账务由乡镇经管中心代管,造成了村会计不会记账、不会看账、不会对账的情况。2020年我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组织了两轮会计人员集中培训,数次现场指导,仍有部分村会计不会记账。

      (四)村里的监事会没有发挥其监督职能。

      根据《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规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机构施行“三会”制,即成员(成员代表)大会是村集体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日常管理和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内部监督机构。监事会有权制止和反映村集体违反法律、法规、合作社章程以及其他财经纪律行为。监事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议理事会履职尽责情况,但从目前来看,大部分监事会没有发挥其独立的内部监督职能。在村级资金支岀、资产资源使用和处置上由村集体理事会“一把手”说了算,没有发挥监督作用;有的甚至做“甩手掌柜”,监事会形同虚设。

      (五)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随着国家改变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推进,村干部的工作作风已明显好转,但部分干部顶风违法违纪现象时

      有发生。一些干部在村环境整治,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中获取不正当利益;有的村干部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资金;有的村干部报喜不报忧,张扬成绩,隐瞒问题,骗取指标,套取项目资金,发展党员弄虚作假,培养自己的势力,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等。

      (六)“三资”管理平台运营与监督检查脱节。

      从目前平台运营情况来看,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运营与监督检查脱节的问题。比如,平台虽然设计了大额资金收支预警,但乡镇经管部门在发现预警之后并没有开展相应检查。再如,“三资”管理平台设计了记账延迟预警功能,对记账延迟的村以亮红灯的方式进行提醒,但部分村的财务人员延迟4、5个月没有记账,平台也已经亮灯显示,但并没有相关部门进行提醒或检查。除了预警功能流于形式,产权交易信息的审核过程也存在漏洞,按照规定,乡镇经管部门负责对村集体提交的资产资源发包资料进行审核,但实际上乡镇经管部门多是履行程序,对提交资料的审核仅限于形式审核,对具体内容(出租年限、租金等)审核把关较少。

      三、对策和建议

      (一)规范村务公开、提高集体成员参与意识。

      各村应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规定,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效及流程都进行约束和规范。在内容方面,应该对群众关注的所有问题进行披露。从形式层面,应该立足于村务公开板、“三资”管理平台、村民微信群等载体进行多平台村务公开。公开时限上,要求每季度

      末必须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管理规章、审批流程要常年公开。

      要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对“三资”处置的重要决定,应该事前在村民(股民)参与下进行讨论,对村民(股民)的意见进行听取和采纳,最终的讨论和决策结果也应该及时披露。对于群众的质疑,经办人员应该负责给予解答,如果公开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与具体的政策要求不符,则要进行纠正。

      (二)乡镇应加强对村级指导,完善制度建设。

      取消村集体“三资”代理后,村里自己记账,乡镇对村里的指导和管理尤为重要,建设一支力量充足,素质过硬的农村经管干部队伍是做好农村经管工作的前提。各乡镇至少保证3人专职从事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实行专职专岗、专人专责,做到事有人管、活有人干。把真正懂业务、爱农村、能吃苦、勇担当的优秀人才优先充实到农村经管干部队伍中,切实解决乡镇经管队伍人员不足问题。另外,要注重提升农村经管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大对农村经管干部的业务培训。农村经管干部除了要掌握相关农村法律法规、财务知识外,还要熟练掌握“三资”管理平台和产权交易平台,善于使用其监督管理功能,指导村集体依法依规管理“三资”。

      指导村集体完善预决算制度,立足实际,年初要制定收支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年末根据收支实际,编制决算,预决算要履行民主程序并依法公开。杜绝各类不规范的支出,完善民主及科学审批流程。进一步完善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建设,抓好村级财务收支、资金使用、资金监督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坚持“钱帐分管,会计管帐,出纳管钱”的原则;严格控制库存现金的限额,严禁大额现金支付,逐步推行非现金结算制度;现金和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做到日清月结,做到帐款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加强对原始凭证的监管。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的手续是否齐全,事由、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是否真实完整,合法合规,杜绝“白条”入账。

      (三)加强基层财会队伍建设

      村会计是村里“大管家”,会计工作尤为重要。一是提高村会计待遇,吸引优秀人才。要提高村会计待遇,尤其要争取给村会计统一缴纳养老保险,以解决村会计后顾之忧,吸引更多年轻有为的农村青年加入村会计队伍。二是做好会计人员管理工作。在乡镇政府的集中领导下组织专业性考试,笔试面试合格后方可从事会计工作。村集体会计人员的任免、调离,必须经乡镇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干预财务人员正常履职尽责。财会人员不得随着村级组织的换届而更换,以保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过程中会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三是村会计首要工作应立足于核算和监督。村会计主要工作是参与村集体“三资”经营与管理、做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村“两委”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对会计合理分工,让村会计主要精力用于村“三资”管理和财务核算,把“记清楚账”作为村会计工作第一要务。把非“三资”管理工作适当向村“两委”其他成员、书记(村长)助理调整,严禁会计和出纳相互混岗。四是完善履职考核。乡镇政府要对村会计做好监督考核工作,立足持续性监督和长效制约之上,对会计人员进行管理。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与评优活动、激励机制连接起来,设立浮动薪酬机制,确保会计人员的薪酬不低于核心干部薪酬的80%,对考核优秀的会计人员,要在薪酬、岗位、荣誉等多个方面给予奖励和晋级,对于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会计人员,应该依规进行降级和清退。五要加强后续教育管理。农村会计人员本身是“三资”管理者和各项财务制度的直接执行者,其素养及能力尤为重要。县农业农村服务机构应该立足农村“三资”事业整体发展需求之上,对会计人员建立专门的培养机制,对他们的工作能力、思想状态进行了解,及时对他们传达新的政策和要求,有针对性的进行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打造一支服务人民,办事清廉的专业会计队伍。

      (四)规范村监事会履职行为

      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监事会工作指导细则,明确监事会监督职能、监督事项、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监事会至少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对村理事会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价,提出监督和整改意见,对于村里重大事项随时监督。乡镇党委、政府要重视监事会,保证村监事会职能的履行,支持和帮助监事会发挥监督职能,村监事会应当直接对乡镇纪委负责。发现村集体违法、违纪等问题可直接向乡镇纪委反映。

      (五)选优配强村干部

      一是把好村干部的选举关。乡镇党委政府对于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选举工作应该进行监督和指导,对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宣传,让群众珍惜自己神圣的选举权,积极参与换届选举,把品行正、能力强、敢担当、能创业、爱农村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农村干部队伍中,杜绝德不配位的情况,确保选举出来的村干部能够得到群众认可,为群众办事。二是加大对村干部培训。首先,要利用好党校平台,立足党校教育资源做好村干部党性教育及廉政教育,加强思想培训教育工作,提升村干部思想道德素质。其次,农经服务部门要加大对村干部财经知识和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的培训,可以让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经验丰富的村干部分享管理经验,真正的将“三资”管理与常规工作形成互动。三是储备后备村干部。要从退役士官、大学生村官、新型农民、合作社带头

      人等发掘年纪轻、学历高、群众基础好,了解农村、热爱农村、愿意扎根农村的乡土人才,将他们纳入到基层管理和“三资”管理的人才库中。后备干部的使用要注重德才兼备,对于有条件的村,可以直接作为村书记、村长助理使用。经考察合格,履行法定程序提拔为村主要领导。

      (六)加强审计监督和加大纪检监察处罚力度

      我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后,明确了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村集体具有审计职能,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村集体进行审计。一是要建立健全审计机制。要制定审计监督计划,将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将短期审计和长期审计相结合,将例行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力争每三年必须全部审计一次。二是要充实审计人员,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审计机构,根据本县的村集体数量核定审计人数,每50个村应至少配备两名审计人员,保证审计效果。三是要加强任期及离任审计工作。要将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作为干部离任的必须程序,离任审计工作除了审计村干部是否有违纪违规行为外,还要审计村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运行情况,将任职期末数据和任职期初相对比,以考核村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四是强化审计结果的应用。审计人员要对村干部严格审计,客观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要及时通报乡镇党委政府,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采纳审计意见,把审计结果作为村干部提拔

      调转的重要依据,对于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大对村党支部书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村监事长进行监督,对违反“三资”管理的人员进行追责。一要加强纪检监督检查力度。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村干部监督检查力度,对举报案件、项目资金、补贴资金重点检查。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胡作为、乱作为的村干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要加大对违法违纪村干部处罚力度。严肃问责,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有腐必查,违法违纪必究。让村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要分解案件原因,堵塞漏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梳理,通报给同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分析案件产生原因,以便于出台相应管理制度,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防止同类案件频繁发生。

      (七)要充分利用智能化“三资”管理系统,发挥技防作用

      乡、村农村经管人员要充分使用“三资”管理平台的各项管理功能,善于利用“三资”管理平台数据监控及预警信息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及时管控。对于大额支出,乡镇经管人员应及时跟踪监管,保障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对于记账不及时、不完整的,应督促村会计按时记账;对于合同已到

      期,闲置的资源应督促村集体及时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避免资源闲置浪费。

    篇四: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思考

      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资金管理不规范、农民收益不稳定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领导班子,注重选拔优秀人才,建立完善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确保领导班子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

      二、加强财务管理。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的财务制度,建立财务专业人员的聘用机制,加强现金流动管理。要严格财务审计,加强对各项支出的监管,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

      三、加强组织管理。要建立规范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完善村级企业的组织架构,实现科学的人员分配,优化劳动力资源。同时,要加强培训和管理,提高成员的专业水平和参与积极性,增强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加强经营管理。要建立健全村级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定期业绩检查,加强成本管理和市场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商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同时,要鼓励村级企业多品种、多经营,实现多元化发展。

      五、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识和信心。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广优秀经验和成功案例,鼓励农民自主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只有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益,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不断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篇五: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财经◎农业经济2017年第6期(下半月)浅谈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郝志远加强和完善农村经济管理是解决当前三农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是维护农村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搞好农村基层民主的要求。本文就农村几天经济管理工作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展较好村庄实现集体经济的膨胀式发展,集体经济“空壳村”和“薄弱村”实现集体收入的较大增加,基本解决日常经费问题,逐步实现有钱办事,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服务,既强村又富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离不开一个坚强有力的村“两委”班子,离不开一个好带头人,要引导党员群众把愿意为群众办事、符合党员条件的农村致富能人选到基层党组织中来,发挥他们的带动作用。同时,加大对村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村干部带领农民发展集体经济的本领。

      6 抓好行政村规模调整促进村级增收节支抓好行政村规模调整是推动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举措。农民不从土地上转移出来,就很难实现富裕;所有村庄都建成城市般的水平需要巨额投入,政府、村集体、农民谁也承担不起,而且也不经济,合并村庄已是大势所趋,合并村庄给村庄带来的好处,不仅仅是减少了村庄数量,压减了工资、招待、报刊等行政开支,更重要的是利于人才、产业、土地、劳动力等资源的有效整合,加快村庄建设和发展。

      2 营造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环境采取各种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加大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宣传力度,提高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思想认识。认真总结实践中群众创造的丰富经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意义,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明确发展的途径和措施办法。7 强化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考核奖惩相关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坚持对农村财务实行定期、不定期的审计、盘点,将可能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消化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集体资金的安全,促进国家发展集体经济战略部署的顺利实施。村干部工资报酬要与村居集体可支配收入直接挂钩,村集体可支配收入当年增长部分与对村居干部的奖励直接挂钩。

      3 落实完善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要灵活运用好农业政策,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是鼓励发展名优规模养殖,二是鼓励发展休闲旅游业,三是鼓励开展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四是鼓励发展村级合作经济组织,五是鼓励企业投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六是鼓励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8 提高经济管理人员素质,加强经济管理队伍建设经济管理工作相当重要,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才能保障其正常运转,经管工作任务相对繁重,所以管理队伍必须能够胜任管理工作,如果不协调,极易出现问题;加强经济管理队伍建设,要积极开展各种培训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提升自身专业修养和道德素质,管理人员要有责任意识,对工作认真负责,方可建设一支高能力的管理队伍。

      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越来越快,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而农村经济发展作为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具影响力的部分,一定要进行深入的改革和完善。农村的经济管理工作主要负责调节农村各种经济利益关系,关系着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反映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只有将农村经济管理的相关工作做好,农民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农村经济才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4 搞好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依据相关规定,开展三资代理服务,实行村级财务定期报账制度,各村必须每月25日前到乡镇“三资”代理中心报账,不得隔月报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实相符。但审计发现,因部分村报账员手中长期掌握大量资金,使其不需按规定期限报账也能维持日常开支,其每年报账次数仅为2-3次,报账的最长间隔时间甚至达到8个月。5 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因地、因村制宜地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要认真分析每一个村的发展条件,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突出特色和优势,选准发展路子,“干能干的事,挣能挣的钱”,建立起村级稳定的收入来源。因此,每个村庄都要从本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切实解决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心中无目标、发展无思路”和畏难发愁的问题,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集体经济发(作者单位:152200黑龙江省绥棱县泥尔河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农村人口素养的提高,同时也不利于劳动力的转移,就影响了这部分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具体举措如下,第一应当将发展农村教育作为当地政府部门的评估指标,促使当地政府部门对发展教育的重视程度,而且由于城乡发展的不均衡,才出台教育政策时应该向农村地区适当的倾斜。第二就是要扩大对农村教育的资金投入,同时在这些项目上要严格的审查资金是否足额、是否及时到位,这些都关系到教育基础设施的配套的供给。第三就是各级农村教育主管部门必须要时刻加强对偏远地区教师的培养工作,鼓励其再教育,抓紧致力于教学水平的提升,确保其教育质量。4.2 加快乡镇农业的配套设施建设某些乡镇地区的基础设施构建的不健全,其严重对这些地区农业产生了阻碍。所以要对这些地区的水利设施加强完善,同时加大投资力度以此配备农业发展的各种机械设备。这样才能够保障农产品深加工顺利开展,同时也要对存在乡镇企业的厂房设备加强完善与引进现代的科学技术。4.3 改变乡镇农业经济的传统发展意识该点主要针对乡镇农业经济的发展意识较为落后,所以需要先促进当地农民的意识转化。要打破农民对于政府经济支撑的过度依赖的陋习,要多鼓励农民探索对农产品的进一步加工,加强招商引资的实际行动,使其成为催生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其次就是当地的农业专业人员要积极促进当地农业经济发展转型,不仅要保证农业发展稳步推进,同时要积极的培育出更多的农业经济增长点,例如发展当地旅游业、餐饮业及周边相关服务等等,实现农业经济多元化发展的格局。

      结束语综上所述,乡镇农业经济工作还需要各地区能够根据自身当地农业发展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希望本文的见解能够对农业经济的发展有所帮助。(作者单位:404041万州区高梁镇农业服务中心)20农民致富之友NongMinZhiFuZhiYouCopyright?博看网www.bookan.com.cn.AllRightsReserved.

    篇六: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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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政策建议

      【摘

      要】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农村生产力得到了极大解放,农村集体经济有了长足发展,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工作对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村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农村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工作是我国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稳定,关系到整个农业和农村工作。受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影响,村级财务受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程度远大于其他经济组织形式,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农村基层政权的稳固。没有科学的管理,就没有农村的全面发展。现行的农村会计人员的管理方法已不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形势,由财务引发的上访、村干部的违法违纪等问题,近年来有上升趋势。为进一步管好用好集体资金,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保持农村的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健康稳步地发展,加强农村会计人员管理,进行农村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现状和制约因素

      1.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法人地位

      目前,全国人大尚未制定专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法获得法人地位,限制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5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政策建议精选文档

      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无法开具符合市场要求的税票,限制了其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据统计,全国60%以上的村存在这种情况。

      1.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清晰

      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成员的构成不清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没有设立成员名册,没有为其成员颁发证书。二是成员资格的获得不清晰。新增农嫁女、新生子女、政策性移民等新增人口的成员资格得不到权威的确认。三是成员资格的退出不清晰。生产生活都已经脱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特别是举家进城落户的农民工,没有合法、规范的方式能够变现其成员资格所具有的经济利益,退出集体经济组织。四是成员的权益不清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笼统的、抽象的所有人,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具体实现方式不甚清晰。

      1.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不健全

      自上世纪80年代初解散人民公社,实行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来,在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运营管理方面,一直没有立法和政策上的突破,也未出台指导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理的示范章程。在具体实践中,推行的是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粗线条管理方式,公开内容不全面、不规范,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情况时有发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中出现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集体经济在某种程2/5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政策建议精选文档

      度上异化成了村干部经济。

      2.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政策建议

      2.1改变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体制

      2.1.1村委会行使公共权利。作为基层的行政组织,村委会代表国家行使公共权力,主要负责执行国家的各种政策、发放补贴、兴办农村公益事业等,其成员经村民选举后再经上级政府认可,应作为国家的工作人员,其报酬由国家支付。村委会行使公共权力时发生的各项收支,由乡(镇)代管,并由乡(镇)监督村委会干部。

      2.1.2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化。虽然贫困地区没有什么真正的企业,但应将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化运作。应由村民自己选举村委会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以外的独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人员,实行企业化运作,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报酬视集体经济组织的效益决定,其聘用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决定,不受其他任何因素干扰。而村委会则代表国家监督村集体资产的安全。

      当然,独立于村委会行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责有很多困难,特别是在实行承包制后,贫困地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基本上没有什么自身可用的资源,因此更需要管理人员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内各成员将各自单个的资源结合在一起发挥作用,实现早日脱贫。

      2.2规范村集体资产管理

      3/5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政策建议精选文档

      村集体资产管理较混乱,产权不明晰,资产流失严重。因此必须要明晰产权、摸清家底,搞好集体资产所有权的界定和产权登记,明确哪些是村民资产,哪些是集体资产,并建立集体资产台账,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对账上有而实际已经不存在的资产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做到账实相符,并及时反映资产的使用及其变动情况,防止资产流失,保护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村集体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发生产权转移或使用权改变时,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价格。

      2.3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

      一是加大立法调研力度,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等基础上,提出并完善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基本原则和框架意见。二是在法律未出台之前,积极鼓励各地出台地方规章条例或规范性文件,为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和成员资格问题作出探索。三是深入开展可行性研究,探索以出台部委规章或政策的形式,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备案制度,提高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为全国统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条例出台打下基础。

      2.4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加大对关键问题的指导力度,指导各地规范开展集体成员界定和股份量化,创新农村集体股权管理方式,探索股权的内部流转、继承,保障集体成员权益;指导已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建4/5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政策建议精选文档

      立健全成员大会或者股东大会、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监事会或者民主理财小组的“三会”制度,逐步形成激励与约束有机结合的现代企业管理运行机制;指导各地加快完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选择有条件的地方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流转服务中心或者集体“三资”服务中心为依托,构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

      2.5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模式

      进一步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提出的14项制度,着重加强招投标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程序和档案管理;增强村级民主管理、乡级会计代理、部门审计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之间的联系,构建上下联动、监督有效的工作机制;把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扩展,加快乡镇委托代理中心建设,规范委托代理程序,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力度;加强信息化网络建设的力度,探索构建网络监管平台,增强监督的实时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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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七: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

      为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由乡(镇)农村经济管理站代管,实行代管后,原有会计核算单位的独立性不变,村集体所有权不变,财务支出的决策权不变。

      2、取消村会计组织,每村设一名报账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收、支单据,由报账员每月末将原始凭证报送乡农经站,由农经站记账员登记帐簿进行会计业务核算。

      3、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备专职的报账员,负责本村集体资产管理、“一事一议”申请、登记、备案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负责办理收入、支出报账业务。非报账员不得管理现金业务。

      4、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使用,实行报账核销制。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资金时,必须先申请,乡(镇)农经站审核,同意后拨付村使用。

      5、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入,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全部收入和支出必须纳入农经站入账管理。

      6、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入,资金必须在发生后____日内由报账员到乡农经站报账。特殊情况,可事先申请,农经站长同意后,可以推迟报账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三日。违者按个人占款处理。

      7、村账乡代管后,乡农经站设总会计一名,记账员若干名(根据各乡实际,每名记账员负责3—____个村),现金员一至二名(根据各乡大小自行配置)。

      8、现金收支手续完备,不准白条子抵库或入帐。手续不完备、不真实的开支,报账员、记账员有权拒付和接收。对不拒付的,又不反映的要追究其责任。

      9、农经站代理村会计账(村账乡代管)必须按照国家和省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和会计科目,按规定的记账原则、记账程序、记账方法、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按会计年度及时结旧账、建新账。

      10、村级财务实行乡(镇)农经站会计代理后,严格执行账、款分管制度。出纳员负责管理现金,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并进行现金序时核算。记账员负责建账、记账、算账、结账、定期核对账目,并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

      11、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准参加各种名义的赞助活动,不准用公款购买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对各种合同外的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拒付。

      12、村级各类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相互挤占、挪用、平调。发现要追究其责任。

      13、村级各类单据,尤其是付方单必须有经手人签章或签字,由村级财务主管人员签批,村民理财小组盖章后,再由农经站账前审核后方可入帐。

      14、加强村级票据管理,对村级所取得的外来原始单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自制原始单据必须使用JNBP—吉林省农村经济组织标准凭证,空白凭证由乡农经站统一管理。村级可根据需要向农经站领取。农经站对各种所领取的空白凭证进行登记。

      15、实行财务公开,乡农经站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的经济收入,往来款项各项补贴资金等业务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16、镇农经站要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年度内各种会计资料、统计资料要统一整理装卷归档,会计档案不经批准,不得随意销毁。

      17、报帐员、记帐员要认真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和制度、刻苦钻研业务、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客观公正。

      18、对应收、应付款两类账户不得混用。严禁村发生垫付资金行为,杜绝通过两类账户人为造成呆死现象。出现违规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9、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实行购建前审计审批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按照购建的金额报农村审计站审计同意后方可购建。

      20、村集体经济组织严禁用集体资金或贷款、借款代农民缴纳税费。

      21、加强电算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二)

      (三)____村委会出纳:负责收集和保管资金申请,办理支付业务及保管相关票据,设立专门账簿进行登记管理,编制并公示每月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帮扶单位“双到”办公室:负责指导____村委会有效地使用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监督村委会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复核每一项资金的审批情况。

      (1)支付申请。村委会委员申请用款时,应当提前向村委会主任提交《____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使用申请表》,按规定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村委会主任应当根据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3)支付复核。帮扶单位“双到”办公室应当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项目是否合理、批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负责收集和保管相关票据,并及时登记账册。

      2、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发包及上交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益、土地征用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一事一议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及补助收入、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收入。

      3、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村(居)集体在收取各种款项时,必须使用区经管局监制的农村专用收款收据,收据由“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村(居)会计根据需要领取。代管中心对领用人、领用时间、票据号码详细登记,对使用的收据存根收回备案审验。其中“一事一议”要附有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

      4、收入一经发生,必须在____日内上缴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入帐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收坐支,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

      5、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报账员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备用金限额原则上每村(居)一般为500—____元。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

      5、严格执行开支审批权限制度。____元以下支出由村书记、主任审批;501—____元的支出由村两委研究审批;1001—____元的支出,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参与村两委研究审批。____元以上的支出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批,并把审批意见附在原始凭证之后。所有支出单据须经村书记主任审批、经办人签字、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乡镇(街道)经管站审计后方可入帐。杜绝白条入帐,对大型项目工程支出,应把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在原始凭证之后。

      6、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三、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批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四、财务公开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

      (1)财务预算;(2)各项收入;(3)各项支出;(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5)债权债务;(6)收益分配;(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月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五、资产清查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

      2、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3、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六、资产台帐制度

      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七、资产评估制度

      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镇街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镇(街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归档。

      九、资产经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居)账核算。

      4、乡镇(街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资源登记簿制度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街道)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十一、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1、镇街每年定期开展债权债务清查,按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数量、经手人、证明人等情况分类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张榜公布。

      2、对拖欠的村级债权,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加以催收,落实经办人的清收责任。对债务单位撤销或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追回的款项,要由镇街经管站审查,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核销。但由有关责任人造成的损失,应酌情由其赔偿。

      3、对已形成的村级债务,在清查确认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收欠还债、降息减债、划转债务、盘活集体资产和增加集体收入等方式逐年进行化解。

      4、坚决制止村级新增债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财务开支要精打盘算、开源节流,必须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举债垫付各种税费;严禁举债用于村级支出;严禁超出规定订阅报刊;严禁超村级定额补贴标准发放报酬、补贴;严禁村以任何名义从金融机构贷款或为企业提供担保。对未按以上要求擅自举债的,按照“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十二、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街道)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街道)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十三、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5、承包、租凭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街道)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十四、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度

      1、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受村(居)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2、中心设主任、副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

      3、中心主任岗位职责(1)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2)遵守和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3)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管理,保证政策运转和高效工作;(6)组织人员定期审计和检查各村财务状况,保证集体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7)负责对服务中心人员及村级报帐员的考查、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4、副主任岗位职责(1)协助主任管理中心日常工作;

      (2)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3)协助主任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协助主任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完成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

      5、总会计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持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如实反映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2)负责对村报账员报送的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审核同意章予以报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予盖章并拒付;

      (3)按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6、资金会计职责(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3)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总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7、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8、村(居)报账员的职责(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

      (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保证各种财务活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票据正规,杜绝虚报、冒领和坐支现金;(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6)定期向村(居)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7)负责本村(居)的财务公开工作。

      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四)

      制度或政策,负责研究处理本镇范围内农村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设在镇经管站,经管站长为办公室主任。

      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做好有关会议记录。非生产性开支,在____元以内由书记、主任批准;____元要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超过____元的,要经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做好有关会议记录。

      (二)村____年总收入在____万元的,生产性开支在____元以下,由书记、主任批准;____元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____元以上要经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做好有关会议记录。非生产性开支,在____元以内由书记、主任批准;____元要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超过____元的,要经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做好有关会议记录。

      (三)村____年总收入在____万元以上,生产性开支在____元以下,由书记、主任批准;____元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____元以上经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做好有关会议记录。非生产性开支在____元以内的由书记、主任批准;____元的,要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超过____元的,要经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联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做好有关会议记录。

      迟返纳借用现金的,要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其滞纳金。未经批准擅自借出款项的,经办人员要负全部经济责任。

      主管会计根据镇上统一的日程安排,每月到镇财务服务中心进行单据复审、报账、记账。来时带现金收支报告单和经理财小组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转账凭证进行复审,审核合格后,根据会计制度和会计操作规范编制记账凭证,编制完毕后,报微机操作员记账。每季度末至下季度初由微机打印出本季度的财务公开榜,村主管会计回村负责加盖负责人、理财小组组长、主管会计印章和村委公章后予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一)村____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二)____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和重大变更;

      (三)重大项目投资;

      (四)年度收益分配方案;

      (五)主要资产处置;

      (六)其他重大事项。

      收款收据和印章管理

      款,事实不符不付款,前欠不清不付款,接待手续不清不付款;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设账外账、小金库。

      (十)未按规定配备或者随意撤换财会人员的;

      (十一)村干部直系亲属担任财会人员的;

      (十二)未建立民主理财____的;

      (十三)打击、报复财会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

      (十四)不按规定办理财务会计工作交接的;

      (十五)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的;

      (十六)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

      (十七)对应经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而未提请讨论擅自决定的;

      (十八)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十九)未将财会资料整理归档的;

      (十)拒绝、阻挠依法进行的财务、审计监督和检查或拒不纠正违纪行为的;

      (十一)擅自提高村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工资或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滥发奖金的;

      (十二)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十三)收款不按规定时间交账,挪借私用的;

      (十四)财务人员转借、转让、遗失、自制收缴凭证的;

    篇八: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

      为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巩固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经

      济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村(居)财务收支行为,使农村财务

      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预决算管理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实行预算管理。年

      初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本着“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留有余

      地”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方案。

      2、严格执行预算计划。村(居)在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的基础上,合理制订本年度收支计划,列出收支预算表,报

      街道审核批准后执行,审核批准后计划外的支出项目,原则

      上不得进账,特殊情况下增加的项目支出,必须在有收入或

      资金来源的前提下,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报街道农经部门

      审批后方可执行,确保不增加负债。

      3、年终实行决算。村(居)在年度终了时,对全年的财

      务预算执行情况,特别是对收支定额的执行情况进行深入细

      致的检查和分析,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编制决算报表。

      农经部门要加强村(居)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的经常性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执行预决算造

      成经济损失或增加集体负债的,要0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

      责任。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村(居)集体资金一律执行“村有街道管”制度。村(居)不得开设银行存款账户,所有资金必须交到街道农经站

      管理。

      2、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由报帐员管

      理(报帐员由村会计兼任),备用金限额为20元,村(居)

      应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建立现金日记帐和资金代管日记帐,准

      确核算库存和资金代管情况。

      3、严禁坐收坐支。凡村(居)取得超10元或累计收取

      达30元的集体货币资金收入,经办人一律在5日内全额

      交到村会计处(或直接缴到农经站资金代管账户),村会计应

      在7日内将资金交到农经站代管,村(居)不得直接用于补充

      库存,禁止以收抵支或瞒报收入,严禁白条抵库,任何人不

      得随意借支挪用村集体资金。对村(居)收取资金超过半个月

      未交街道代管的,每个月按未代管金额的2%进行处罚,情节

      严重的且超过3个月的按贪污或挪用处理。

      三、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收入管理制度。村(居)收入核算的范围主要包括:

      财政转移收入、财政各项补助收入、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村(居)集体资源性发包及上交收入、土地征用补偿、土地复

      垦补助资金、利息收入、有价证券、集体资产资源的租赁变

      卖收入、捐资、筹款等各项收入,村(居)对所有收入,必须

      及时纳入帐内核算,不得搞账外设账,对各项承包合同,要

      按时搞好结算兑现,不得无故拖欠,对暂时不能收取的,要

      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管理。

      2、支出管理制度。所有村(居)发票必须为有效、合法

      的原始凭证,确无外来原始凭证的方可使用规范的自制凭

      证。凭证入帐时应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会计有权对

      不符合报账要求的凭证予以退回和拒收。村(居)所有支出实

      行主任一支笔审批,对3元以上支出实行书记、主任会批,20元以上支出由村(居)两委研究通过,1元以上支出

      要向街道请示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审批人员自支自批和越

      权审批,所有支出在民主理财小组同意后报街道农经部门审

      核把关后入帐,没有经过理财小组理财或农经部门审核不过

      关的支出一律不得入帐。村(居)发生的日常性费用支出应日

      清月结,发生的工程性支出项目,要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

      结算入账,不得隔月报帐,对暂无资金兑付的支出也应先入

      帐记往来,对无故超过3个月未报帐支出的不予报销。

      3、费用控制制度。各村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村

      主要干部工资标准由街道审批后发放;村级非生产性支出实

      行总额控制与包干结合的管理办法。对招待费、租车费等其

      他非生产性开支实行专项管理,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具体要求和标准如下:

      报刊费。各村(居)原则上控制30元以内,其中:20元用于党报、党刊;10元用于业务部门刊物征订,任何人

      不得推销各种报刊杂志。

      办公费。平时不予报支,年终一次补贴到人。主要用于

      笔、笔记本、纸张、电话费等。其中:村书记10元、村

      主任、会

      计每人8元、其他村干部3元,村(居)集体使

      用固定电话的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

      差旅费。出差人在市区内的原则上不补贴,出市区每人

      每天补贴不超过40元。各村(居)不得长期租用车辆,因特

      殊情况确需临时租用车辆必须注明事由、用车人、金额等。

      招待费。村(居)原则上不得接待上级来人,对确需接待

      的应严格控制,不得超标准接待,年接待费用不得超过村集

      体资源性资产发包上交和其它收入总额的10%(收入需缴街

      道代管),超出部分由书记、主任、会计按4:3:3比例负

      担,不得报销入账。对募捐、引进资金产生的招待费、差旅

      费等一切费用包干使用,5万元以内按不超过15%、5万元以

      上按不超过10%安排,不计入招待费限额,超出使用部分由

      经办人或批准人负担。

      四、结报帐制度

      1、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坚持村

      级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原则,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准侵占挪用村集体资产。街道农经站为农村财务

      委托代理单位,主要负责对农村财务的管理和农村经济活动

      的反映、监督。

      2、农经站代理记账基本程序。

      (1)报账:村(居)理财结束后,由审批人批核,村报帐

      员填制报账单,将审核合格的原始单据报农经站。

      (2)审核和记帐:每月30日前报农经站审核,经农经站

      审核后,报农经站代理记帐员记帐,登记相关账簿。

      (3)对账:记账结束后,村报帐员和记帐员要及时核对,做到账簿相符、账账相符,防止脱节。

      五、票据管理制度

      1、票据使用。村(居)向农户收取的一事一议资金等必

      须使用《省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内部单位和农户往来

      结算、集体发包上交资金、其它事项取得资金使用村集体级

      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和专用收据,村(居)不得使用其他收

      据。

      2、票据管理。收款票据由村会计到街道农经站认领,设立领、销登记簿。票据保管由村会计负责,缺失一本处罚

      村会计1元,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1、债务管理。村(居)严控举新债,确需因公益事业必

      须的借债,需经村集体讨论确定,并实行举新债分级审批,2万元以内的由街道农经站审批、2—

      5万元的由街道领导审

      批、5万元以上的报区农办审批备案,擅自举债的当事人负

      责本息的归还,集体不得入账。村(居)要逐步化解旧债,对

      以前垫支的税费、公益事业并已入账的借款,承担不超过银

      行的贷款利息,未兑现的干部报酬及其它事项形成的债务,一律不得生息。

      2、债权管理。村(居)要认真做好村级债权的核实工作,制定年度清收目标,通过有效途径逐步清收债权。对有能力

      偿还而拒不偿还的,要按照诉讼程序进行清收,并参照信用

      社贷

      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对确实无力缴纳的农户,经

      民主评议可免交资金占用费。对外单位和个人的欠款,要落

      实到批准借款人,限期收回,对造成村(居)资产流失的要追

      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组集体经济组

      织资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村集体资产归全体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共同

      所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三条全面实行农村会计代理制,各委财务、委组集体

      资金由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经营管理站)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农村工作办公室是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直接领

      导下的农村集体财务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等规定,对各委的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

      督。

      第五条农村工作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强化对农经人员和委财务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组织好委组集体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2、管理好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在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

      委托代管的委组资金属于集体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

      挪作他用,也不得为他人或单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抵

      押,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3、按照内部监督管理的要求,对农村集体开展财务一

      般

      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

      4、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不断加大对

      集体资金和财产物资的使用、分配、核算的监管力度,并接

      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章票据管理

      第六条各委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性拨款收入,必须由各

      委报账员到农村工作办公室开具加盖各委财务专用印章的《农经专用收据》。

      第七条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正式票据开具的发票作为报

      账凭证,报销各项费用时,必须经农村工作办公室审计,并

      加盖审计员名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出,可以由当事人自

      行填制票据并有2名以上证明人签字的方可报账:

      1、处理集体公益事业用工的劳务报酬;

      2、村组干部报酬补助;

      3、运送集体物资的运费。

    篇九: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3篇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切实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基层社会稳定,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以及《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泰海委农〔2014〕2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制度。

      凡镇所辖范围内的村(社区)、组以及村(社区)、组以集体资产或土地为纽带改造而成的社区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执行本制度。(以下简称村(居)集体经济组织)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企业改制回收资金,资产变价收入,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2、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执行备用金管理制度,按规定留存不超过10000元的备用金(含组级备用金)以供日常开支,其余款项统一纳入镇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备用金不足时,及时报账。

      3、收入行为一经发生,必须在3日内解缴到镇财政专户,严禁坐收坐支、以收抵支、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存,所有收入在规定时间内不解缴入账的,由经手人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经济活动,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按年度编制收支预算计划,提前作出用款预算,经村两委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报农经站备案。

      2、严格费用支出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经办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交民主理财

      小组审核,由理财组长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经村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方可付款,报镇农经服务中心审核后入账。无时间、无用途、无经办人、无审核人、未理财、未审批的票据不得入账。

      3、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禁村级高负债发展,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负债的,须在落实偿还措施,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镇分工干部组长审核把关,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应当编制当年的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预算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农经站审核。预算编制要贯彻“实事求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审核通过后的预(决)算方案应张榜公布。

      2、收入预算要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支出预算主要是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各种支出。

      3、预算一经批准,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要分解落实预算,保证预算顺利实施。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及时公开,定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根据预算实施情况,执行中确需增加支出或者调减收入,可按照规定程序作必要的补充或调整。

      四、财务公开管理制度

      1、财务公开的形式:各村(居)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2、财务公开的内容:(1)财务预算情况。年初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村(居)集体年度财务收入、支出预算方案,包括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2)财务决算情况。年末根据当年财务收支实际,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及情况说明。(3)村(居)集体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按财务制度规定所发生的各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村

      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各项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捐赠收入、投资收益、资产变价收入、集体建设用地收入、其他收入(利息、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的盘盈收入等);支出部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支出、“四属”户补助费、计划生育费、报刊杂志费、电话费、水电费、村级办公费、会议费、村干部保险费、差旅费、交通补助费、学习培训费、离职干部退养费、在职、离职干部慰问费、民主理财人员误工补助、奖励资金、公益事业经费、其他支出等项目及金额。(4)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情况:村级债权债务情况、本期新的举债及产生过程、村级收益及其分配情况、村级集体资产处置情况。(5)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标准、总额及使用、管理情况。(6)土地征用面积、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款分配、管理等情况。(7)新农村项目建设资金筹集、使用情况。(8)村级民主理财及财务审计情况。(9)其他应公开的财务事项。

      3、财务公开的程序: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公布的财务账目必须真实可靠,公开前必须经过民主理财小组的审核,公开榜必须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及村勤廉督导员签字,加盖民主理财审核印章,报镇农经站审核同意后,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公布,公布的材料必须存档。

      4、财务公开时间:村(居)级财务每月公开一次,每次公开时间为次月的15日前,组级财务每半年公开一次,公开时间为1月份与7月份的15日前;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热点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

      五、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1、集体资产是指村及村(居)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拥有的货币资产、实物资产、资源性资产。

      2、村(居)组集体资产要逐项逐件登记,健全明细台账和使用登记薄,实行分类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对已形成报废或处置的集体资产应及时清理,并按报批程序办理核销手续。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三资”清查盘点,对清查盘点情况要及时登记,对清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认真处理,向全体村(居)民公开,并上报农经站存档一份。

      3、资产、资源评估。一是资产、资源转让、出租或合资联营等,发生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变更时,必须进行价值评估,并报经有权部门确认,以评估价值作为转让或变更的依据;二是集体资产、资源评估要遵循真实、科学、公正、可行的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资产、面积在5亩以上的资源评估必须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少量资产、资源的评估由镇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评估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会议确认,并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三是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资产、资源(含荒地、荒滩、废沟塘、圩堤、水面等),其承包经营权的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方案必须经村(居)“两委会”、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交由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进行监督,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向全体村(居)民公开;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与承包方签订书面合同,由相关部门鉴证或公证并报镇农经部门备案,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上述资源性资产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含土地流转,土地流转的相关规定以罡政发〔2014〕6号《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意见》文件为准),每亩年租赁费不得低于800元,且应建立租赁费自然增长机制,原则上实行先缴款后承包。

      4、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经营所得要纳入村(居)账务核算,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定期对集体资产、资源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六、招投标制度

      村组集体资产购置、租售、资源性资产发包及租赁、工程项目(除必须到市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以外)只要标的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都必须到镇履行招投标程序,公开竞标。标的在3万元以下的由村按招投标程序公开竞标,吸纳一定名额的村(居)民代表到场参加,并由镇招投标领导小组派员参与,招标结果及时向村(居)民公开。

      七、票据管理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收款票据据统一使用“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结算凭证”,收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要使用农民负担专用票据,任何村(居)个人不得自制、自购其他收款收据。

      2、票据领用实行以旧换新且要求连号、连本使用,同时将票据使用情况在“镇村组结算凭证使用登记簿”中一一记载。

      3、每月村组报账时应将收款票据及“镇村组结算凭证使用登记簿”一并带至农经服务中心,以便审核。

      八、账务结报制度

      村总账会计、出纳人员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符合规定方可予以付款、转账,并编制记账凭证,每月30日前到农经服务中心报账。中心根据各村上报的账、表、据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为: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记账凭证要素是否齐全,会计科目运用是否正确,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库存现金与日记账是否相符,是否执行备用金限额规定。审核人员对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加盖审核章,对审核中发现的票据手续不全等问题中心记账人员有权退回补办手续。

      九、其他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制度。各村要配置档案柜,建立档案室,对村组所有财务资料、各业合同、工程协议、文书档案等资料进行统一存档,指定专人保管,以便备查。

      2、离任审计制度。村主要干部离任由镇根据实际情况派出审计小组或由镇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离任审计。

      3、土地补偿费管理制度。土地补偿费属农民集体资产,应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不得用于发放干部工资报酬、支付村组开支等。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征地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情况要定期向村民公开,接收群众监督。

      4、合同管理制度。各类合同的签订要做到主体合法,文本统一,责权明确,台账齐全。合同文本、台账经鉴证后,上报镇农经站备查。

      十、责任追究制度

      各村(居)应严格遵守“三资”管理制度,村党组织书记、村民主任为主要责任人,村总账会计为直接责任人。对执行不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将实行责任追究。

      (一)未成立民主理财组织,不定期公布账务;

      (二)不及时上缴集体收入,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每发现一笔坐收坐支现象,处罚当事人坐支金额的10%,罚没款上缴镇财政,坐收坐支金额较大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凡截留或挪用集体收入达一定时限或金额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不严格履行开支审批手续,弄虚作假;

      (四)违规签订集体资产使用协议,违规处置集体资产;

      (五)擅自减免应收款项,截留、平调、挪用、私分集

      体资产;

      (六)其他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的行为。

      十一、其他

      1、本制度中相关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2、本制度由农经站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各部门密切配合;镇纪委、监察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有村组财务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相符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完善,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也得到了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党和政府长期坚持的政策和目标。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对于巩固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保障农民基本权益以及维护农村的稳定、和谐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目前阶段,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本文先从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改革中所遇到的问题着手,然后就如何完善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进行研究。

      【关键词】改革开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完善研究

      我国目前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集体经济”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简称,是生产资料归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公有制经济。在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了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农村从土改后短暂的土地私有制,经过生产合作社,逐步向社会主义改造,实行了土地等生产资料归由集体经济所有的人民公社体制。由此看来,无论在改革前或者改革后,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都是我国党和政府的目标。

      一、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改革中的障碍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的职能不清

      虽然《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是“经济组织”,它的职能是“经营”;村委会的职能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的职能是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办理本村的公益事业,并为本村村民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从宪法的角度看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的职能的分隔是显而易见的。但在实际中,由于我国现行

      的农村体制是从计划经济时代人民公社体制演变而来,虽原有的人民公社体制被废除,但农村经济组织中的结构并没有什么显著的改变。在农村中,村内一般只设置村委会,没有其他的具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虽然在近些年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也出现了一些诸如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以及股份合作社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组织的管理人员一般都是村委会中的管理人员兼任或者由村支书代理,那么这样一来,村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就与村委会在职能上关系不清,还会出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隶属于村委会的局面[1]。这样,人民公社时政社合一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改变,村委会既扮演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又代表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有农村人民的自治职能,又有集体经济的经营职能。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法人地位无法确定

      从我国目前所行的法律框架来看,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实行法人治理机构在短时间内是无法实现的。因为首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被视为《民法通则》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四类法人类型。其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不能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非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两者内部中的成员结构以及成员资格也不一样[2]。另外,虽然部分地区根据发展要求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证书”制度,但其缺乏法律依据,运行起来较为困难,也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制度内部缺乏规范的设立程序,没有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法人与村委会或者其他农村社区组织的关系,缺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利益分配机制,并且也缺乏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法人的明确定位。这些因素都导致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法人地位无法明确确定。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的完善措施

      (一)明确村委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权关系

      村委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权关系的不明确,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集体的发展,也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的完善。因此,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时,首先就应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农村中的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的职权关系。在这个方面,虽然《宪法》

      中已经明确了村委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以及各自的职能,但在实际运行中,村委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并没有做到政社分离,此时就应该针对这种现象制定具体的法律制度,明确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与村委会的职能分离。但在分离两者职能之前,首先就应该在农村地区建立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不是单纯由村委会代理,并且在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组织中的人员也不应该与村委会中的人员有过多地交集,从而造成两个机构中人员的过分叠加,导致人员双向职权的出现,从而影响其职能的正常发挥[3]。另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人员资格的审查也应在法律法规或者其他相关制度中进行明确的规定。

      (二)构建新的法人类型

      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立为相关的法人地位,已经成为目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但就目前阶段而言,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并不属于现存《民法通则》中的四类法人类型,因此,构建新的法人类型,应当成为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以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重中之重。法人制度是一项民事法律制度,是由民事法律所进行规定的事项,因此,在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法人地位时,首先,可以通过修改《民法通则》中法人分类的局部内容,增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相关内容,其次,可以在《民法典》的修订过程中,逐步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制度。另外,还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出台相关的立法解释,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制度,此种方法也是目前阶段最具可行性的措施[4]。

      (三)建立具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和法律

      除了应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的职权关系以及增添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制度之外,还应该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和完善具体的法律法规。例如,可以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及经营实体的性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职权和职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设立条件及设立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与

      其成员间的关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组织机构、集体财产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财务管理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利益分配等[5]。除此之外,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法律中还应该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相关事项,以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正常运行以及保证其经济经营职能的正常发挥。

      (四)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

      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方面,还应该完善与其制度运行相关的其他配套制度,如可以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完善,对村委会的各项职能在明确规定的基础上,还应对其进行明确限制,避免村委会人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人员的相互交叉和叠加,使村委会的职能与其“基层自治组织”的性质真正结合起来;可以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的“实施办法”,将相关的制度和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此外,还可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税收优惠以及财政扶持政策进行完善,各部门应该在各自的职权职责范围内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

      三、结束语

      近些年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呈现逐渐弱化和边缘化的趋势,严重阻碍了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应尽快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推进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法进程,加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配套制度的政策扶持力度,为推进我国农村地区经济与社会的稳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蒋传宓.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的完善[J].农业经济,2012:6-8.

      [2]关锐捷,黎阳,郑有贵.新时期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践与探索[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3:28-34+84.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课题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研究[J].调研世界,2015:16-19.

      [4]李洪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创新与功能发挥的理论思考[J].农村经营管理,2014:19-25.

      [5]黄延信,余葵,师高康,王刚,黎阳,胡顺平,王安琪.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14,04:8-14.

      为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由乡(镇)农村经济管理站代管,实行代管后,原有会计核算单位的独立性不变,村集体所有权不变,财务支出的决策权不变。

      2、取消村会计组织,每村设一名报账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收、支单据,由报账员每月末将原始凭证报送乡农经站,由农经站记账员登记帐簿进行会计业务核算。

      3、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备专职的报账员,负责本村集体资产管理、“一事一议”申请、登记、备案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负责办理收入、支出报账业务。非报账员不得管理现金业务。

      4、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使用,实行报账核销制。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资金时,必须先申请,乡(镇)农经站审核,同意后拨付村使用。

      5、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入,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全部收入和支出必须纳入农经站入账管理。

      6、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入,资金必须在发生后5日内由报账员到乡农经站报账。特殊情况,可事先申请,农经站长同意后,可以推迟报账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三日。违者按个人占款处理。

      7、村账乡代管后,乡农经站设总会计一名,记账员若干名(根据各乡实际,每名记账员负责3—5个村),现金员一至二名(根据各乡大小自行配置)。

      8、现金收支手续完备,不准白条子抵库或入帐。手续不完备、不真实的开支,报账员、记账员有权拒付和接收。对不拒付的,又不反映的要追究其责任。

      9、农经站代理村会计账(村账乡代管)必须按照国家和省业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和会计科目,按规定的记账原则、记账程序、记账方法、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按会计年度及时结旧账、建新账。

      10、村级财务实行乡(镇)农经站会计代理后,严格执行账、款分管制度。出纳员负责管理现金,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并进行现金序时核算。记账员负责建账、记账、算账、结账、定期核对账目,并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

      11、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准参加各种名义的赞助活动,不准用公款购买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对各种合同外的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拒付。

      12、村级各类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相互挤占、挪用、平调。发现要追究其责任。

      13、村级各类单据,尤其是付方单必须有经手人签章或签字,由村级财务主管人员签批,村民理财小组盖章后,再由农经站账前审核后方可入帐。

      14、加强村级票据管理,对村级所取得的外来原始单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自制原始单据必须使用JNBP—吉林省农村经济组织标准凭证,空白凭证由乡农经站统一管理。村级可根据需要向农经站领取。农经站对各种所领取的空白凭证进行登记。

      15、实行财务公开,乡农经站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的经济收入,往来款项各项补贴资金等业务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16、镇农经站要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年度内各种会计资料、统计资料要统一整理装卷归档,会计档案不经批准,不得随意销毁。

      17、报帐员、记帐员要认真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和制度、刻苦钻研业务、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客观公正。

      18、对应收、应付款两类账户不得混用。严禁村发生垫付资金行为,杜绝通过两类账户人为造成呆死现象。出现违规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9、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实行购建前审计审批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按照购建的金额报农村审计站审计同意后方可购建。

      20、村集体经济组织严禁用集体资金或贷款、借款代农民缴纳税费。

      21、加强电算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校团委组织部管理制度范文精选

      部门规章:

      1.组织部成员应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行动。(若出现跨级上级安排工作,应第一时间通知直属上级自身的工作变动,便于部门内部工作的正常进行)

      2.工作中应积极进取主动学习,与人相处应谦和礼让。

      3.工作、执勤、例会等正式场合必须佩戴胸卡。

      4.工作实行责任承包制,谁负责谁承担,专人专责。

      5.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一)会议制度

      1.每周召开部门例会,要求部门全体成员参加,进行严格的签到。

      2.每次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于例会前一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得到批准,会前未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者,迟到十分钟以上均视为缺勤。

      3.会议期间要求严肃纪律,所有参者要做到;

      ①衣冠整齐,举止文明,不得抽烟;

      ②不许大声喧哗,所有手机应调至震动或关机;

      ③尊重他人,当有人发言时,不得私自交谈、讨论;

      ④作好会议笔记(每次开会请带上自己的会议记录本,不能用手机等记录);

      ⑤有意见或建议可示意经批准后提出;

      ⑥部门成员对所安排工作有所疑问或感觉不能胜任者,会议上当面提出,以便做出相应的调整,不可敷衍了事;

      ⑦保持会议场地的清洁(由会议记录者监督)。

      (二)成员基本要求

      1、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值班。值班期间佩戴工作证,不得大声喧哗,看电影,听音乐

      2、服从高年级工作安排,按时反馈工作进度;

      3、团结部门成员,主动与高年级沟通。

      4、部门成员必须团结一致,不得搞小团体,拥护部门荣誉。

      5、积极配合,对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不断完善部门建设,增大部门影响力。

      6、部门内部不允许恋爱。

      学生会是大学殿堂中以“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为宗旨的先进集体,她由同舟共济,相互协作的各部门组成,任何一个组织都把规章制度作为其生存根本,组织部尤是如此。

      组织部肩负着领导学院团组织建设,协调各部门工作,收缴团费,团籍注册,团组关系转移,制定各项制度等重要工作。一直以来,我部以加强自我建设,服务广大同学为宗旨,树立严谨工作作风,重视创新精神培养,想他人之未想,为他人之所为及。我部本着“尽职尽责,一丝不苟”的态度认真完成每一项任务。基于我部的工作特点,特制定了以下工作制度:

      一部长

      1、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做好干部调配工作,提出调整建议。

      3、负责做好年度和有关总结工作。

      4、负责完成上级和学校领导交给的各项有关工作,并协调组织部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

      5、负责检查、督促组织部内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关心部内同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负责考核部内同志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协调部内同志的有关工作。

      二副部长

      1、负责团干的培养.考核及评比。

      2、对本部后备干部提出人选,参与对其培养、考核。

      3、做好本部工作活动的策划和总结.起草我部活动有关文件的通知。

      4、认真调查掌握干事思想状况,并及时反馈给部长。

      5、直接对部长负责,负责传达上级的工作要求,带领本部干事完成分配给自己的工作,并主动提出新的想法和工作计划

      三干事

      1、干事直接对部长和副部长负责,负责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应有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对工作的各种想法和建议应经常与部长及副部长交流。

      2、遵守组织原则、纪律、听从部门负责人指挥,服从团队工作需要。不断释放热情,不断完善自我,勇于创新,讲求工作技巧。

      3、定期形成总结材料,上交给部长或副部,如在工作中发现内部问题也可向上级组织汇报。

      4、责任新强,细心、耐心、专心,待人诚恳,态度端正,愿意服务同学。

      5、每次开例会时做好记录,部长和副部不定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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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工程师考试《组织管理》试题

      2018年咨询工程师考试《组织管理》必备试题

      1、下列关于银行对工程项目贷前管理的内容表述正确的是()

      A、进行贷款基本调查

      B、进行信用评价分析

      C、对借款人进行财务评价

      D、对贷款项目进行评估

      E、贷款风险预警

      2、职能式组织结构的优点有()

      A、项目团队中各成员无后顾之忧

      B、各职能部门可以在本部门工作与项目工作任务的平衡中去安排力量

      C、项目团队的成员有同一部门专业人员作技术支撑,有利于提高项目的专业技术问题的解决水平

      D、有利于公司项目发展与管理的连续性

      E、有利于不同职能部门的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

      3、在项目团队发展的规范阶段要注意的问题包括()

      A、团队工作规则的调整与完善

      B、团队价值取向的倡导

      C、团队文件的培养

      D、团队目标和工作任务的坚定

      E、团队精神的奠定

      4、变更令附件一般包括()

      A、产生变更的原因和详细的变更内容说明

      B、变更工作的工程量表

      C、设计资料

      D、设计图纸

      5、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标准中,风险分析情况综合评价应具体包括()情况。

      A、自然风险分析

      B、财务金融风险分析

      C、经营风险分析

      D、管理风险分析

      E、政策风险分析

      6、项目雇员考核的内容有()

      A、工作效率

      B、工作纪律

      C、工作质量

      D、工作成本

      E、工作时间

      A、以更高的效益为目标

      B、以更好地完成客户的委托任务为目标

      C、是对工程项目人力资源进行计划、获取和发展的管理过程

      D、科学合理地分配人力资源,实现人力资源与工作任务之间的.优化配置,调动其积极性

      E、是指工程项目有关参与方为提高项目工作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客户委托任务

      8、属于项目管理组织体系直接管理子系统的是()

      A、综合管理

      B、范围管理

      C、质量管理

      D、运营管理

      E、财务管理

      9、职能式组织结构的优点有()

      A、项目团队中各成员无后顾之忧

      B、各职能部门可以在本部门工作与项目工作任务的平衡中去安排力量

      C、项目团队的成员有同一部门专业人员作技术支撑,有利于提高项目的专业技术问题的解决水平

      D、有利于公司项目发展与管理的连续性

      E、有利于不同职能部门的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

      10、开展项目的后评价工作,具体包括()

      A、过程评价

      B、绩效评价

      C、持续性评价

      D、在以上评价的基础上提出项目发展的对策建议,供委托方与有关方面参考

      E、一定时期的运营管理

      答案:

      1:A、B、C、D、2:A、B、C、D、3:A、B、C、E、4:B、C、D、5:B、C、D、E

      6:A、B、C、D、7:B、C、D、E、8:A、B、C、D、9:A、B、C、D、10:A、B、C、D

      工程项目管理组织行为分析论文

      工程项目管理组织行为分析论文

      摘要:项目管理组织是个复杂的组织形式,是由合约关系为基础形成的承包方公司委派临时性的项目组织机构,组织行为代表了这个工程项目组织与企业、客户和其他外部组织的具体行为,本身存在特殊性和复杂性。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论文;组织行为;复杂性

      引述

      项目管理组织的目标是对项目管理目标的完成,在任务分解上就是对成本、合同、资源等管理工作,主体是项目经理和项目职能管理部门(人员),在组织关系上是协调与管理关系。该项目经理部居于项目组织的中心位置,以整个工程项目为对象,进行相关的管理工作。而项目管理组织行为影响,直接会导致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等,而行为问题是目前客观存在的。

      1项目管理组织行为的主要影响

      项目管理组织对外,是工程项目组织群体的其中之一,与业主、承包商、设计单位、供应商、监理单位等相互协调,开展工作,其成员各自完成规定的任务。而各自的规定任务,可能受业主选用的合同形式的决定,产生互相牵制的影响。①项目组织形式的不同会对项目管理组织行为产生影响,作为个体的人,在不同的项目组织中所产生的作用是不一致的,在组织行为方面肯定会与配套的模式项目组织行为不同。②合同形式会影响项目的组织行为,在合同履约内容的控制下,对于承包商的积极性或者主动性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③项目参与者是直接影响组织行为的重要因素,人员素质、工作能力、时间和精力等,都是参与者会影响组织行为的因素。并且参与者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是否适应该项目管理组织行为也

      存在疑问。④项目管理组织受所在单位的企业文化影响,项目管理组织毕竟是企业的派出机构,对于企业文化的影响是深远的,一个企业的组织文化对于项目管理组织行为会影响到模式、管理机制、管理风格和价值观等。

      2业主的组织行为影响

      工程项目中业主作为发包方,在项目中承担着一定的责任,并且拥有最高的权利,虽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直接的参与管理项目,但是在控制、决策和目标实现方面都有其主动权,所以对项目管理组织行为的影响是重大的。①业主作为发包方,是工程项目合同的甲方单位,有责任支付工程款项,参与或组织验收,甚至监督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问题。在合同地位方面,是处在主导方的,而因取得合同竞争的激烈,承包方会做出让步或者妥协的事项。那么合同的内容或者项目管理组织行为就会受业主的企业制度、公司文化、管理理念甚至主要领导人的喜好等影响。②业主作为投资方,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可能会做出非程序化的干预,会下达工程指令单,对于具体工程施工范围进行修改或调整,甚至越过项目经理,直接指挥分包单位,对项目管理组织行为带来负面的影响。③业主自身的因素限制。业主不一定都是工程管理方面的专家,在项目管理能力、知识水平、时间和精力方面都可能存在限制性,而这种限制也会对项目管理组织行为造成影响。④合作的不信任方面。业主作为投资方,需要对工程全面负责,除支付工程款外,质量、安全和进度问题,都会让业主比较谨慎。那么合作的不信任,就会造成业主想做的更完善,但是担心承包商的技术和能力,对于项目管理组织行为产生影响。

      3承包商的组织行为问题①

      合同签订的类型、权利和责任都会影响承包商的项目目标控制,例如对工程工期的控制,如果有明确的约定提前工期奖励条款,或者拖延工期的赔偿条款,对于承包商的积极性肯定有影响;另外签订的合同是工程量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不同类型,对于承包商的积极性影响肯定不一样。再有质量安全的约定的处罚条款、奖励比例、保修条款等,也会对承包商的行为产生

      影响。②资源分配影响项目过程,承包商不一定只承包一个项目,在一个项目承建的同时可能有多个项目在建设,那么在资源有限的情况,对每个项目优先级别会有区分。主要看本项目在承包商的重视程度,项目部成员在承包商企业内的地位或者影响力等。③交叉作业或者工作面协调问题。在一个项目建设过程中,会有多个承包商作业,那么直接的协调关系,也会对项目管理组织行为产生影响。承包商都有各自的利益,外派机构也都代表着各方的利益体,在推卸责任的同时,会干扰到项目的正常进行。④承包商自己利益的考虑。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要考虑到自己的利润点,控制成本的上升,压缩工期等目标,那么在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时,会不可避免的影响到项目管理组织行为的变化。

      4项目经理的组织行为影响

      5总结

      根据以上的描述,项目管理组织行为的影响减少方式,可以归纳为如下四种方式。5.1合同内容为基础项目管理组织需要一个公平的、公认的和公开的合同基础,这是项目管理组织的行为准则,各个主体按照这个准则行为遵守,避免纠纷和权利义务的划分。5.2持续加强沟通加强沟通的制度化。项目管理组织内部的项目经理与各方职能人员的沟通、项目经理与业主的沟通、项目多方单位的共同沟通等,都会有助于项目管理组织行为的一致和目标的分解。5.3项目管理措施共同的应对措施建立。在协商沟通等基础上,由利益各方代表确定建立混乱、纠纷、风气等方面的行为应对措施,可以妥善的处理因利益不同而产生的沟通不畅或者冲突,确定项目管理组织行为的协调。5.4监督主体多样化除监理单位外,项目管理还应在政府专业职能部门的监督下,甚至要产业园、工业园、区委等政府单位的监督管理。通过外部的监督主体,保证项目管理组织行为的影响是正面的,降低负面的影响程度。

      参考文献

      [1]邹庆云,李树丞,陈赟.工程项目管理与组织行为[J].生产力研究,2002(3):201-202.

      [2]利镇有,何继善.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的选择及对项目高效运营的影响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27(19):5-7.

      [3]沈长友,高元威.建设工程现场项目管理与组织行为研究[J].机场工程,2004(2):49-51.

      [4]赵瑞.我过传统文化与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理念的冲突[J].中国工程资讯,2009(6):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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