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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方案13篇(全文完整)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4-02-29 10:00:05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引导公民自觉学法、用法、守法,进一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方案13篇,供大家参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方案13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引导公民自觉学法、用法、守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目标任务,以新的思维方式,大力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创新发展。

      2、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3、要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治安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反腐倡廉、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4、要大力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不断提高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要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能力,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理论中心小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各级理论学习中心小组每季度要安排一次学法活动,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不断提高决策水平。逐渐在机关内部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不断提升工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1、各股所队要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宗旨,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观念,自觉遵守法,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

      2、县局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

      3、加强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培训中所占的比重,逐步实现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4、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评价制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案件质量以及执法效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客观评价执法单位的整体执法状况。将考评结果与执法人员及执法单位的政绩、工作目标以及岗位考核、领导人的职务升迁和公务员考核直接挂钩,提高考核分数在整个综合工作目标考核中的分值,真正使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起到对依法行政的积极引导、科学规范和有效推动的作用。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使机关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各所要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强化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一会两站”建设,扩大12315进农村的覆盖面。依托乡镇政府和工商所在农村依法建立乡镇消费者协会分会,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解答消费咨询,受理申诉举报,调解消费纠纷,方便广大农民消费者就近申诉投诉,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2、各所要以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为抓手,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提高质量、拓宽领域、完善机制上下功夫,引导和鼓励条件适宜的专业合作社,在产权清晰、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进行跨区域协作与重组,提升应对市场能力,让合作社覆盖更多农户。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农业经济的规模化、专业化和规范化。

      3、各所要大力开展“红盾护农、商标富农、合同帮农、经纪活农”工程。深化“法律进乡村”。要立足工商职能,广泛开展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报地理标志、制定农业订单、农资辨假等重点领域,通过举行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形式,主动为农民提供针对性强的法律服务,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三)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法治实践活动,利用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确定一至两个联系点,大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及时受理、处理业主的消费投诉,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服务,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工商执法监管和服务的全过程。

      (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律素质教育。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依托“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开展讲授法制课活动,引导青少年学法守法,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五)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1、要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围绕全县争创西部百强县战略,优化审批流程,强化登记窗口建设,完善有利于市场主体培育、社会投资和资本整合的企业登记机制。围绕扩大投资需求,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等活动,为大项目、大企业落户县做好登记服务,做好民企进咸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

      2、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公司法》等有关市场准入法律法规宣传,帮助企业规范组织和行为,提高企业依法管理的能力,促进企业发展。

      4、大力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强化经营者守法营业的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教育广大的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诚信的意识,品牌意识,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优化服务环境,增强企业的质量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

      5、大力开展《商标法》宣传,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引导企业全面实施商标名牌战略。

      6、五是大力开展《合同法》、《物权法》宣传,引导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增强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维权的意识。

      7、大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提高企业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活动步骤

      “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底)。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全面部署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制定出活动实施方案,并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确保“法律六进”活动顺利进行。

      (二)推进阶段(7—10月)。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三)总结阶段(11-12月)。各所队要对“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行总结,将书面材料报县局法规股。

      五、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活动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载体,摆上重要日程,安排落实好活动的专项经费,切实保障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按照活动方案进行工作部署,落实分工负责和各项保证措施。要探索完善激励机制,要不断总结、推广“法律六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六五”普法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动员、组织协调、跟踪督导工作,推动主题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要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推进“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及时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努力努力扩大主题活动影响。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县局法规股报送,推动“法律六进”工作的全面落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方案篇2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高村级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实现村级“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的管理目标,切实改善农村面貌,优化人居环境,确保村级社会综合治理、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上台阶、创一流,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部署,是诠释为民服务、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举措。村级网格化是在乡镇、村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把各行政村划分成若干个单元网格,通过整合乡镇、村干部力量,直接联系对接农户,全面承担网格内联系群众、掌握民情、改善民生、整治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职责,并运用现代媒介技术搭建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精准、更直接、更高效的服务。户积分管理是将行政村制定的村规民约每一项内容细化为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并以家庭户为单位,将所有村民纳入积分制管理范畴。通过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乡镇、村党员干部的作用,形成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合力,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服务;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提高基层组织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凝聚群众合力,激发群众干事的内生动力,切实推动“村”与“民”共商、共治、共管、共享,真正实现村级治理更加有效、社会更加和谐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突出乡镇党委的主体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组织在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通过党建带村建、党风带民风,组织带动群众广泛参与,提高村级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确保村民自治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及时收集群众信息和意见、宣传发布政策消息。以基层社会治理和村民服务需求为导向,从村、组、户实际出发,紧紧围绕贴近群众精神和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所需所盼所求的实际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依法治理。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在体现村民意志、保障村民权益、激发农村活力等方面的作用,并以法治为前提,依法赋予并保障村民自治权限,规范自治行为,依法、合理构建村民有序参与的各项机制,培育村民法治观念,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行为习惯。

    三、组织领导

    成立杨梅山镇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欧强彬

    常务副组长:文  兵

    副  组  长:黄松林、邝龙云、谢多云、刘明发、曾志斌、张  芬、邓华勇、张海春、瞿  清、陈望超

    成      员:钟华诚、刘强、各村(居)支部书记

    工作目标:2020年6月底,全镇全面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在村级全面建立网格化+户积分管理体系,组织网格员迅速对接区域内网格农户,提供精细化服务,做到走村入户全覆盖、联系方式全公开、反映渠道全畅通、服务管理无盲区。同时,结合村情民意,制定科学有效、可操作的户积分制度,量化积分标准、操作细则和实施方案。通过创新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着力提升村级服务效率,提高村民自治管理水平。

    四、制度构架

    (一)科学划分网格。村级网格设置以“尊重传统、便于管理、促进发展”为原则。根据各村所辖范围、分布特点、人口数量、居住集散程度、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情况合理设置网格。网格原则上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确保不漏户、不漏人。各村网格指导员、网格长如下:

    行政村名

    指导员

    网格长

    城头村

    谢多云

    欧菊荣

    富里坪村

    陈望超

    曾回林

    鸡公坦村

    张海春

    欧群昌

    枧坪村

    黄松林

    曾卫平

    李家塘村

    邓华勇

    杨立平

    平和村

    邓华勇

    杨艳兰

    水落岱村

    黄松林

    曾庆岳

    田舍村

    张 芬

    曾宪见

    土桥村

    瞿  清

    杨立峰

    香花村

    陈致冰

    曾红艳

    杨柳村

    邝龙云

    曾意军

    杨梅山村

    刘明发

    吴国来

    月梅村

    谢多云

    杨名开

    高枧街居委会

    邝龙云

    曾远良

    网格员可由乡镇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级后备力量和村内各类社会组织的骨干分子等担任。对于网格划分较多而人员不足的村,可由村“两委”组织网格内农户进行公开推选产生网格员。推选出的网格员待遇及考评管理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村“两委”研究确定。推选的网格员要具备政治素质强、熟练掌握信息操作技能、热心村级公益事业和群众认可等基本条件。子网格人员组成如下:

    子网格指导员: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

    子网格信息员:包片村干部

    子网格网格员:各网格选出

    网格员职责:要采取“线上不定时宣传交流、线下定期走访服务”的方式,建立好信息微信群和户主积分卡,及时向网格农户宣传相关政策,收集信息和意见建议,记录家庭户积分情况,力所能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完成指导员和网格长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

    (二)建立管理平台。

    1.建立镇网格管理微信群。群主:黄松林、钟华诚,入群人员:各村网格指导员、网格长。

    2.建立村网格管理微信群。群主:指导员和网格长,入群人员:各子网格的指导员、信息员、网格员。

    3.建立子网格管理微信群。群主:子网格指导员、信息员、网格员,入群人员:各子网格的居民。

    (三)制定积分管理办法。

    1.制定通过村规民约。各行政村要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9〕8号)要求,结合村情实际,认真制定简约易懂、接地气、能推行的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要坚持培育文明新风的原则,充分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广泛收集民意,组织村民代表集体讨论,村规民约完善后要及时进行公示和入户宣传,经村民签字确定后全面推行

    2.行政村要结合实际制定积分事项和考评方案。将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纳入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对村民配合完成村里各项工作,以及参与村级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环境整治、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和加快产业发展等情况实行积分动态管理。积分办法应简洁、易操作,积分可由基础分、奖励积分和处罚积分等部分组成。

    3.明确积分的应用。一是按分值制定奖惩办法,奖励可采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处罚可采用公开通报、经济处罚和责成认领义务服务等方式;二是作为平安家庭、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的依据。

    4.制作好积分卡。积分卡见文后附件一。

    5.划分好网格。网格划分表见附件二。

    五、时间安排

    (一)召开会议。召开好党委扩大会议、动员大会、各村落实会。(时间:4月16日——22日)

    (二)全面推进。各村划分好网格,选出网格员,通过村规民约,上户签字发放村规民约,制定好积分管理办法,印制好积分卡,建立好微信管理平台。(时间:4月23日——5月23日)

    (三)开始运行。各村各网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和户积分管理办法,分网格召开运行启动会,向本网格居民宣传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办法,并宣传正式启动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时间:5月24日——5月31日)

    (四)总结完善。对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方案篇3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高村级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实现村级“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的管理目标,切实改善农村面貌,优化人居环境,确保村级社会综合治理、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上台阶、创一流,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部署,是诠释为民服务、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举措。村级网格化是在村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把各行政村划分成若干个单元网格,通过整合乡、村干部力量,直接联系对接农户,全面承担网格内联系群众、掌握民情、改善民生、整治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职责,并运用现代媒介技术搭建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精准、更直接、更高效的服务。户积分管理是将行政村制定的村规民约每一项内容细化为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并以家庭户为单位,将所有村民纳入积分制管理范畴。通过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乡、村党员干部的作用,形成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合力,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服务;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提高基层组织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凝聚群众合力,激发群众干事的内生动力,切实推动“村”与“民”共商、共治、共管、共享,真正实现村级治理更加有效、社会更加和谐的工作目标。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突出乡党委的主体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组织在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通过党建带村建、党风带民风,组织带动群众广泛参与,提高村级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确保村民自治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及时收集群众信息和意见、宣传发布政策消息。以基层社会治理和村民服务需求为导向,从村、组、户实际出发,紧紧围绕贴近群众精神和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所需所盼所求的实际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依法治理。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在体现村民意志、保障村民权益、激发农村活力等方面的作用,并以法治为前提,依法赋予并保障村民自治权限,规范自治行为,依法、合理构建村民有序参与的各项机制,培育村民法治观念,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行为习惯。

    三、工作目标

    2020年6月底前,全乡全面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在各村全面建立网格化+户积分管理体系,组织网格员迅速对接区域内网格农户,提供精细化服务,做到走村入户全覆盖、联系方式全公开、反映渠道全畅通、服务管理无盲区。同时,结合村情民意,制定科学有效、可操作的户积分制度,量化积分标准、操作细则和实施方案。通过创新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着力提升村级服务效率,提高村民自治管理水平。

    四、制度架构及时间要求

    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是在全面整合村级人居环境整治、社会综合治理等网格基础上,形成统一的网格管理服务体系,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管理服务作用,做到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同时,运用户积分制度,全面激励群众主动参与村级管理、建设和服务工作。

    (一)科学设置网格(4月30日前完成)。村级网格设置以“尊重传统、便于管理、促进发展”为原则。根据各村所辖范围、分布特点、人口数量、居住集散程度、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情况合理设置网格。网格原则上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确保不漏户、不漏人。每个行政村由驻点联系领导担任网格指导员,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网格长。每个网格安排网格员,网格员对接联系若干户农户,具体户数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网格指导员与网格长协商确定。

    (二)认真选好网格员(5月6日前完成)。网格员可由乡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村纪检员、村民小组长、村级后备力量、森防员和村内各类社会组织的骨干分子等担任。对于网格划分较多而人员不足的村,可由村“两委”组织网格内农户进行公开推选产生网格员。推选出的网格员待遇及考评管理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村“两委”研究确定。推选的网格员要具备政治素质强、熟练掌握信息操作技能、热心村级公益事业和群众认可等基本条件。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划分好网格、确定好网格队伍的基础上,完成村网格划分及网格员情况表(附件2)与村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实施方案(附件3),于5月6日前上报乡党建办。

    (三)健全服务平台(5月15日前完成)。由乡党建办、村党群连心站具体负责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服务工作,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负责网格体系建设、管理,对收集的群众意见和积分情况,以及有关问题实行分级分类办理。村“两委”要广泛发动党员群众参与,分级分层建立服务信息群组(微信群组)。5月10日前村网格指导员、网格长要与网格员建立微信群组,5月15日前网格员要与联系户建立微信群,形成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的信息网络。

    (四)完善村规民约(5月25日前完成)。各村要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9〕8号)要求,结合村情实际,认真制定简约易懂、接地气、能推行的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要坚持培育文明新风的原则,充分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广泛收集民意,组织村民代表集体讨论,村规民约完善后要及时进行公示和入户宣传,经村民签字确定后全面推行。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好人协会等群众组织,并充分发挥其在形成崇尚科学文明生活方式良好氛围方面的积极作用。5月25日前各村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原有的村规民约,确保可操作性强。

    (五)制定积分制度(6月5日前完成)。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积分事项和考评方案。将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纳入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对村民配合完成村里各项工作,以及参与村级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环境整治、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和加快产业发展等情况实行积分动态管理。积分办法应简洁、易操作,积分可由基础分、奖励积分和处罚积分等部分组成。6月5日前,各村将《村网格化+户积分管理细则》(附件4)上报到乡党建办备案,并建立好《村户积分管理台账表》(附件5),为下一步户积分制度运行做好准备。

    (六)常态长效运行(6月6日以后)。从6月6日开始,全乡各村在做好充分准备的情况下,组织村级网格员、专职信息管理员召开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培训会,并利用会议、广播、宣传栏、微信等方式向村民广泛宣传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相关知识,全面推进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村党群连心站及专职信息管理员负责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积分情况,分级分类办理有关问题,每月上报1次信息动态至乡党建办;乡党建办负责全乡各村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并及时收集开展情况、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乡党委;乡党委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解决各村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年底乡党委对各村开展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研究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五、职能职责

    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推行以村为主导,乡党建办公室要加强督查指导,抓好落地落实。

    (一)工作职责

    1.联户网格员。要采取“线上不定时宣传交流、线下定期走访服务”的方式,建立好信息微信群和户主积分卡,及时向网格农户宣传相关政策,收集信息和意见建议,记录家庭户积分情况,力所能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完成指导员和网格长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

    2.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结合村、组实际,科学划分网格,安排网格员对接农户。研究制定村规民约和户积分量化的具体标准、实施方案与考评亮分细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确保量化积分标准和实施方案公开透明、可操作性强。对群众反映和网格员收集的问题进行现场核实,能解决的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因政策或其他原因一时不能解决或确实解决不了的,向群众作好解释说明。及时将村内各网格工作完成情况上报乡党建办公室和驻点联系单位,做实群众工作,确保小事不出村。

    3.乡党委、政府。建立健全乡、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组织架构,配齐配强驻村工作力量。指导各村党群连心站组织开展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乡党委会议,研究各村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对村、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一般在乡范围内解决。

    (二)工作内容

    1.村级网格化工作内容。主要是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网格内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采集网格内村民家庭、人口、就业等基本信息,了解掌握村民思想动态、村情动态等基本情况;组织网格内村民开展自助互助和亲帮亲户帮户活动;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稳控重点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发生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按县相关部门或应急处置的工作要求,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做好低保、救助、老龄等政策宣传及信息比对上报等工作;掌握劳动力就业、务工人员状况,协助做好就业信息宣传、社会保险及扶贫帮扶政策落实等工作;对网格内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报告、监督;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2.户积分工作内容。主要是各村根据村情民意、村规民约,将配合参与完成上级部署到户到人的各项工作纳入积分管理;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推动产业发展等内容纳入积分管理。对村“两委”干部家庭户,要将其支持村“两委”开展工作情况细化纳入户积分管理考评中。

    (三)工作制度

    1.村级网格化管理制度。(1)服务公示制度。在行政村各网格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服务指示牌,公布村级网格化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2)民情走访记录制度。网格员每月至少开展1次入户走访,搜集村情民意,做好工作记录。同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掌握联系户的思想动态和有关情况。(3)工作报告制度。网格员对收集的村情民意、排查的矛盾纠纷、了解的突发性事件等情况以及需要上级组织协调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网格长报告;各网格长要将收集到的情况整理分析后,及时向乡党委和村“两委”报告。(4)分析研判制度。网格长要定期组织网格员召开会议,相互沟通情况,加强协调协商。对收集到的村情民意、矛盾纠纷等情况要及时进行梳理分类,落实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跟踪办理效果。(5)民情反馈制度。各网格员对已办结的事项要跟踪群众评价,对正在办理的事项要告知当事人办理时限和进展情况,对难以办理的事项要及时进行解释说明。

    2.户积分制度。(1)申报公示制度。村级建立户积分动态管理表与户积分卡,做到一事一记录、一月一审核、一季一公示。户积分卡由网格员初步审核,户积分动态管理表每季度在村内进行公示,接受查询和监督。(2)动态管理制度。积分加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由户主自行申报,经村党群连心站核实后及时填入户积分卡。对存在违反积分管理制度细则等不良行为的,形成村集体决定,并按照积分管理制度,将扣分情况登记到户积分卡。村“两委”每月对户积分情况进行汇总会商,对农户积分存在的问题和异常情况,联系户的网格员要及时报告网格长,提交村“两委”会议讨论研究整改落实。(3)考评奖惩制度。村“两委”要结合实际,按照积分考评细则,进行积分奖惩兑现。“积分制”考评要与“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评定相结合。奖励可采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对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稳定且较好的村,可探索实行村民积分与村集体经济收入分红挂钩制度;处罚可采用公开通报、经济处罚、和责成认领义务服务等方式。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浆水乡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姚高练同志任组长,李星、刘泽春同志任副组长,万新、李红良、谭文龙、邓翊静、周海华、李宁、黄锋、肖圣亮、胡颂云、谷名卫、李志兵、李利军、柳建唐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邓翊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乡党建办公室要切实加强指导,全面推动实施,并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运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各驻点联系领导要高度重视,要亲自抓,精心组织,推动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村“两委”要切实履行职责,村党组织书记要结合实际具体抓,统筹推进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各项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多渠道筹集村级网格化管理资金及户积分奖励资金,其来源可通过包村单位、好人协会(村级好人工作站)、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等筹集一部分。各村每年筹集安排户积分奖励资金2-3万元左右,确保工作能正常开展、奖励能及时兑现。乡财政所、乡农经站要统筹监管各村的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安全。

    (三)严格考核督导。将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工作纳入村党组织分类定级及村级绩效考核考评范围,并作为乡干部职工和村定员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度评先评优、年终绩效奖挂钩。是党员的,要纳入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内容。乡纪委将适时监督检查,对制度推行不到位、领导不力或工作不认真、搞形式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方案篇4

      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全面依法治国涉及国家治理各个方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我们必须深入理解全面依法治国对国家治理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重要作用。

      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我们党提出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的伟大社会革命在国家治理领域的重要体现。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在废除旧法统的同时,积极运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抓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改革开放后,随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那些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已不能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迫切需要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国家治理体系,以有效调节各方面权利义务关系,引导市场形成稳定预期,激发各方面积极性。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正在深刻改变我国的国家治理实践,无疑具有革命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这一具有标志性、创新性、战略性的重要理论和实践命题,突出强调“全面”,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在更加全面广泛的层次上谋划和推进依法治国,体现了这场革命的深刻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党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比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等。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瞄准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进行深刻总结与创新发展,体现了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复杂系统工程来抓,做到客观地而不是主观地、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普遍联系地而不是孤立地推进依法治国,使各项具体工作有机统一、形成合力,从而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践中,我们既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又紧紧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使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就能起到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的效果,有利于从深层次上破解制约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体制机制障碍。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党的领导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性成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在党的领导下,我们形成并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总体上都有法可依;我们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使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公民权利保障更加有力;我们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全社会法治信仰、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明显增强;等等。没有党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推动,就没有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中国建设就无法顺利进行。

      新时代,我们要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发挥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这就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各项改革,以改革思维和改革方式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只有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才能增强法治领域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更加有效地解决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依法治国才有坚强政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方案篇5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银党农办发〔2019〕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通过正向激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群众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乡风文明实践中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探索破解村民主体缺位、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农村基层治理缺抓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的新路径,努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自治、德治、法治”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扶持一批积分制管理示范村,引导社会全面参与、农民自治管理,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实现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全覆盖。

      ——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提高乡村依法依规治理、服务群众、引导自治等能力,使乡村治理回应群众诉求更灵敏、提供服务管理更完善、开展群众工作更扎实、维护和谐更有力。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鼓励农民参加人居环境治理“赚”积分,“兑”出乡村环境新面貌。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

      ——群众参与活力有效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

      ——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升。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成为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充实,农村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三、项目内容

      (一)资金安排

      安排资金50万元,在各村积极申报的基础上,遴选出推行积分制管理成效明显的10个村予以奖补。

      (二)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完善。按照“面积适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原则,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区域合理选址,能够容纳生活用品、衣服、文具、粮油等物品。

      2.管理体制健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两委班子战斗堡垒作用,把推行积分制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具有完善的积分申报、评定、结果运用等管理制度。

      3.积分设置合理。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设置动态管理、可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4.群众发动充分。引导群众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让村民成为主要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村民积分兑换人数占本村总人数比例原则应达到30%以上。

      5.实施效果明显。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通过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能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水平等取得明显成效。

      6.积极探索创新。通过电子化信息平台,有效运用智能化分析、大数据处理等现代信息技术,使积分制管理更加高效、便捷。

      (三)申报程序

      1.申报(7月22-8月5日)。各村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填报项目申报表经所在乡镇公示审核报送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初审(8月6-8月12日)。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村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以正式文件报送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每个县(市)区推荐示范村不得超过3个。

      3.评审(8月13日-8月31日)。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实地调研、竞争性评选、综合评定等方式对各县(市)区申报的村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组成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的申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抓好落实,选树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示范村要建立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纪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三)加强资金监督。积分制管理示范村要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一经查出存在虚报、挪用、未按方案使用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方案篇6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总结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显著成就基础上,从制度层面、战略层面规划了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举措。

      一是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这意味着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和机制还需要完善,特别是宪法的权威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保证宪法的全面实施,要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特别要加强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文件,使宪法全面实施具有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是完善立法体制机制。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以良法保障善治,重点解决立法的针对性不足、操作性不强、立法不及时等问题,充分发挥立法在改革发展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三是健全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制度。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本质上都是为了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此,必须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如食品药品、生态环保、土地规划等执法力度,确保法律有效实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律师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就是要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坚决排除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预。尤其要支持新形式的法律监督制度,拓宽公益诉讼范围。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刑事责任追究,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遏制各领域的违法行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以及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五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需要完善国家行政体制,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厘清政府职能边界,完善权力配置,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要深刻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时代背景和现实要求,巩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逐步形成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是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和制度意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只有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实际行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也才能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风气。要将法治观念和制度意识强不强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从内心深处信仰法治、认同法治,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树立制度的权威,把制度运行好、执行好,将制度优势转化成治理效能,最终实现建设现代化强国的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方案篇7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度假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县组织工作会议和县委《关于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全面落实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围绕强党性、提素质、严纪律、树形象,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评激发党员队伍活力,进一步唤醒党员党性意识,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促使广大农村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适用对象

      村党支部管理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对行动不便、常年卧病在床的党员,度假区党工委设立党员关爱党支部,本着自愿原则,经个人申请、支部请示、党工委批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党员关爱党支部,由度假区党工委统一管理,不再纳入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

      对流动党员,度假区党工委设立流动党员党支部,本着自愿原则,经个人申请、支部请示、党工委批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动党员党支部,由度假区党工委统一管理,制度单独积分制管理办法。

      对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做法进行管理。

      三、积分内容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加分三部分构成,基础积分80份,民主评议积分20分,贡献加分不设上限。

      (一)基础积分80分。

      1、参加组织生活情况(35分)。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三会一课”、“议事学习日”等活动,年内满勤的记35分,每缺一次扣2分。

      2、缴纳党费情况(20分)。年内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记20分,不及时缴纳的,每次扣2分。

      3、发挥作用情况(25分)。认真完成党支部安排工作任务的记25分。不按时完成任务的酌情减分。

      (二)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村党支部一般于每年12月底组织一次党员民主评议,由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对每名党员表现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计入党员积分。

      (三)贡献加分。

      党员立足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村集体和党员群众作出积极贡献,给予享有加分。

      1、积极向党支部提出合理化建议,助推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的加5分;

      2、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的,加10分;

      3、在抗击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或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的,加10分;

      4、带领群众创业致富,为群众提供致富信息,传授致富技能,发展致富项目,帮助群众就业,支持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加3-5分;

      5、积极参与村集体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为村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的,加5-10分;

      6、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加3-5分;

      7、带头维护和谐稳定,主动制止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加3-5分;

      8、其他贡献加分事项。

      基础积分和贡献加分具体事项和积分标准,各村党支部可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积分程序

          党员积分制管理由村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为每名党员发放党员证、挂“共产党员户”牌,组织开展公开承诺践诺以及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亮身份、作承诺、树形象。党员积分制管理以1个年度为周期,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报。党员每季度一次向村党支部申报积分,村党支部对党员申报实行以及群众反映情况要及时进行了解核实,认真做好记录。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由村党支部及时进行登记。

      2、组织审核。村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对每名党员的季度积分情况逐一审核确认,可吸收部分村民代表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党建指导员要到会指导并审核签字。党员季度积分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等方式进行公示,并反馈给党员本人。党员、群众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村党支部反映,村党支部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

      3、积分汇总。每个积分周期结束后,村党支部将每名党员的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加分进行汇总,确定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党员年度积分结果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并反馈给党员本人,无异议后报度假区党工委备案。

          五、积分运用

          1、根据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和一贯表现,村党支部评定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

      党员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论积分高低,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2)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3)违反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4)在村级换届、发展党员及其他各类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5)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6)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严重行为。

          2、对评定为优秀党员的,将大力表彰和宣传,并作为其他评先树优、组织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的优先对象。对评定为合格党员的,由所在党支部对其谈心谈话给予鼓励引导,促使他们比学赶超、晋位升级。对评定为基本合格党员的,度假区党工委派人进行警示谈话,安排专人结对帮教,督促其抓好整改和转化工作。对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经度假区党工委调查核实、集体研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置,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党员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村党支部要根据党员季度积分、年度积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

      3、对预备党员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转正,积分较低的按照有关规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接收为预备党员,积分较低的给予谈话戒勉、限期改正,直至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六、组织领导

      1、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各村党支部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好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度假区党建办要认真做好统筹和指导工作,各社区要明确人员具体抓靠,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2、坚持务实管用。各村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结合村庄实际,认真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积分项目,并注意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和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积分制管理措施。

      3、严格督查指导。对推行积分制管理的村和党员要建立台账,度假区党工委每月开展一次督查,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并不定期随机抽查暗访,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推进严重滞后,特别是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方案篇8

    根据中共沙洋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积分制管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现制定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社会安全有序的总体目标,依托我村网格化社会管理优势,积极探索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的有效途径与方法。为争创全国“长安杯”构建平安大局稳定,创造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社会参与、村民自治、因地制宜、创新治理”为原则。通过正面引导、采取多种形式提升辖区单位(商户、社团)、家庭、广大村民的责任心、正义感,激励他们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参与村活动,争做好人好事,让村处处弘扬正气、体现正能量。通过争取积分的形式,激发群众自治活力,提升基层组织治理能力,逐步形成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制度,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全覆盖,通过创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激发社会治理活力,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2017年底,完成村积分制管理试点推广工作,达到市、县验收条件。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具体要求如下:

    1、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明显加强。将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纳入积分内容,实行量化管理,使之更加符合时代要求、富有生机活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筑牢社会治理的共同价值基础。

    2、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努力形成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政府主导作用全面发挥,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基层群众自治成效明显,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群众自我管理良性互动的有利局面,社会治理多元合力显著增强。

    3、基层社会治理活力有效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增强、需求充分释放、作用充分发挥,共同营造安居乐业、安定有序的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

    4、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服务群众、引导自治等能力,使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回应群众诉求更灵敏、提供服务管理更完善、开展群众工作更扎实、维护平安和谐更有力。

    (四)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队伍的社会治理能力,确保基层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

    2、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设置积分制管理标准体系,引导群众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满足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3、坚持正面引导。充分发挥积分制管理的正向激励作用,选树正面典型,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4、坚持公平公正。建立健全以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记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二、制度设计

    (一)积分制管理的主要对象。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的主要对象是村民、党员、家庭和单位(辖区所属单位)等集体和个人。在实际工作中,村要不断拓展积分制管理覆盖面,逐步将各类对象纳入管理范围。

    (二)积分制管理的项目内容。积分项目主要是思想政治类、平安稳定类、村建设类、奖励惩罚类4大类。

    1、思想政治类。主要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以友善互助、正直宽容、明礼守信、热情诚恳、自强自立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品德等内容。

    2、平安稳定类。主要包括参与维护以党和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社会公共秩序、公民生活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治安秩序。以街面巡社、治安及反恐信息收集、单位内部防范、看家护院为主要内容的群防群治。以不稳定信息摸排、矛盾纠纷调解、重要对象稳控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等内容。

    3、村建设类。主要包括参与文明集镇、文明乡村、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参加村会议、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市民教育、健康教育等集体活动。参与义务家政和教育助学、辅导留守儿童等奉献活动。保护修缮公共设施、维护环境卫生、举报违法建设和破坏环境行为等管理活动。

    4、奖励惩罚类。主要对荣获各级各类荣誉以及先进事迹被各级媒体宣传报道的,给予一定分值的奖励;积分事项被确认为虚假的,给予加倍扣分的惩罚。

    要围绕上述内容建立积分项目体系,也可结合实际新增其他积分项目;对村民、党员、家庭和单位等不同对象,可以分层分类有针对性地设置积分事项、积分标准、积分账户。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5月15日)

    1、由村党支部牵头,治保干部主抓,组织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成立村积分制工作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别筹建专班,开展摸底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组织学习先进地方积分制管理方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操作方法,充实积分项目和具体内容,完善激励措施。

    2、要层层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分级分批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员及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积分制专题培训。

    3、了解积分制村和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宣传栏、宣传制品等广泛开展宣传,组织人员进小区、进楼栋、进村组、进家庭面对面开展宣传,积极宣传积分制管理的意义、目的、做法,营造浓厚的积分氛围。要以“小手牵大手”活动为载体,引导学生家长积极参与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办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专栏,有计划地进行宣传报道,提升基层和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村和各单位要落实兼职宣传人员,及时推介村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和工作经验。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9月30日前)

    1、试点先行。2017年,曾巷村按照镇要求要先开展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推广工作,制定推广方案,2017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推广任务。

    2、推广实施。要迅速组建积分制管理工作专班,启动推广实施工作,制定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村主职干部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本村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由村居民代表、志愿者、网格员、村干部组成的工作专班。网格员、综治信息员负责宣传积分制管理办法,为村居民做好积分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财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3、细化积分内容。参与村社会治理积分制工作的主体是村民、党员、家庭和辖区单位。要参照《曾集镇村(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分值指导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地社会治理实际情况制定积分内容和积分分值。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设置相应的积分计分标准。

    4、制定积分流程。按照村民、党员、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四大主体,分别建立积分账户。积分程序分六步:自行申报(也可由他人代为申报)→网格员、综治信息员采集初审→公示栏公示→干部审核→专人录入系统→填写奖分通知单或者“行为银行存折”等。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以由网格员代为申报。网格员采集初审积分行为时,要摸清行为发生时间、地点、事由。有条件的要收集相关证据。积分主体的积分在本镇范围内可转移和接续。

    5、创新积分运用。积分实行累计使用,奖励之后不清零。奖励方式根据不同积分主体、不同积分内容、不同时间阶段进行分类排名分类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实际情况制定。奖励形式分为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由村统筹实施,积分奖励年费控制在村常住人口人均2元标准以内。精神鼓励包括各级各类评星、评先表彰等。激励政策主要包括办理电话充值卡、绿色通道就医卡、代养人员优先入住养老院、优先选择实物配租公租房、优先做为各类慰问对象、优先推荐就业或者担任社团负责人、优先使用社区活动场地或者设备、作为各类先进单位(个人)考核评比依据等。

    (三)验收完善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2月10日前)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迎接市、县验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1、完善积分制管理平台。依托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开展积分制管理信息报送、统计分析、积分累计等工作。

    2、完善社会组织平台。各地要大力扶持和培育互助类、公益类、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切实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服务中的自管自治作用。

    3、完善协调联动平台。加强相关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商户、村民群众等协调联动。立足部门职责,结合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积分激励政策、措施和办法。把业务工作、重点工作纳入到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范畴。要充分挖掘、整合辖区内行政资源、市场资源、社会资源。进一步完善积分兑换目录,推行“政府保障、商家让利、积分补贴、居民收益”的积分兑换模式,为积分自由兑换提供资源保障。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纳入全年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实际问题。决定成立村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治保主任任组长,村干部、信息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村综治办公室,由网格平台代办员具体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督导,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村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其操作积分制管理的技能和服务居民群众的工作水平。加大对基层各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纳入积分制管理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积分制管理的积极性,壮大积分制管理工作队伍。

    (三)强化经费保障。奖励经费最低标准按常住人口1.5元/人的标准纳入镇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村按常住人口1元/人的标准配套建立奖励资金。要采取政府保障、部门帮助、社会筹措、吸引社会捐赠等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多元化、多渠道筹集积分制奖励经费。实施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的工作经费和软件开发、系统维护等费用采取分级负担原则予以保障。

    (四)强化督办考核。村两委将把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履职尽责考核体系;对于推动工作不力的要坚决严肃追责。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方案篇9

    为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决农民主体缺位、民主管理水平不高、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等问题,全面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根据市委《关于全面推行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钟办文〔2017〕20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拟在张集社区、沙河村、泉水河村、宗湾村进行积分制管理试点,以村民积分为基础,开展“积分制+”党员、“积分制+”村官(网格员、保洁员)、“积分制+”美丽家庭、“积分制+”好儿媳(公婆、女儿)等活动,提升民主管理水平,积分催生动力,立标激发争先,共建美丽张集。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强化党建引领功能,深化三产融合,推进四化同步,为建设美丽张集贡献力量,以“积分制+”管理办法,提升民主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建设美丽乡村,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队伍的社会治理能力,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在张集社区、沙河村、泉水河村、宗湾村推行积分制管理办法试点,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在积分制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评选最美党员户、最美村官(网格员、保洁员)、最美家庭、最美儿媳(公婆、女儿)等活动,形成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团结和谐、自力更生、热心公益活动的良好风尚,逐步达到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基层自治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坚持循序渐进,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办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并全面推广应用,通过2-3年的努力,实现1个社区和28村全覆盖。

    三、运行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社区(村)成立由支部书记牵头、支部副书记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做好“积分制+”管理的领导和宣传发动。成立支部副书记任组长、网管员(网格员)、党员群众代表为成员的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社区(村)积分制实施细则,负责居(村)民积分的审核认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社区(村)确定一名网管员或网格员负责村民积分的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参与社区(村)社会管理工作的主体主要是居(村)民、家庭和单位。居(村)民积分的内容分为四大类:社会治安类、公益美德类、社区(村)建设类、奖励惩罚类。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设置相应的积分计分标准,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钟祥市村(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分值指导标准(试行)》(钟综治办〔2017〕8号),参与社区(村)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改动,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

    (三)积分流程。社区(村)建立管理台账,有参与意愿的居(村)民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手册,

    1、一日一记录。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网格员代为申报,其他居(村)民也可向村反映加分。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2、一月一审核。社区(村)积分管理工作小组每月对居(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公开。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将居(村)民的积分情况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居(村)民的查询、监督。居(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支部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四、积分结果运用

    年度内积分实行累积使用,奖励之后不清零,年底清零,次年重新积分。奖励形式分为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由社区(村)统筹实施。

    1、开展积分分享活动。以村为单位不定期开展积分分享活动,邀请参与积分的村民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小故事。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热情。

    2、开展“积分制+”活动。村民积分高于平均分以上者,可以被推荐为最美党员、最美村官(网格员、保洁员)、最美家庭、最美儿媳(公婆、女儿)等。

    3、与评先表模挂钩。“五星党员”、“十星级文明户”、“卫生清洁户”等授牌必须是积分高于平均分的农户,向上级申报的各类“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创业模范”和先进典型等也必须是参与积分制管理的先进代表。

    4、开展积分兑换活动。积分兑换可以兑换服务,也可兑换物质,兑换方式根据不同积分主体、不同积分内容、不同时间阶段进行分类排名分类兑换奖励,具体实施细则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被评选为最美典型代表的,均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1、成立专班。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社区(村)成立积分制管理协会,负责日常积分和积分兑现。

    2、制定实施细则。根据镇党委印发的实施方案,因村制宜,细化积分内容和实施细则,形成一套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机制。

    3、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会议、宣传册、村村响广播、短信、微信等形式宣传“积分制+”管理工作。

    (二)实施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镇党委统一部署,村党支部认真组织实施,以召开积分分享会的形式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组织专班验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一、社会治安类:

    1、制止正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30分。

    2、制止正在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国家、集体、他人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30分。

    3、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实施抢救、救灾、救人行为,30分。

    4、协助追捕嫌疑人或者提供线索、侦破刑事案,30分。

    5、参与调处婚姻、家庭、土地权属等民间纠纷,15分。

    6、协助处理群体性事件,15分。

    7、举报封建迷信行为,5分。

    8、提供本地非法集资、传销窝点、各类诈骗信息,5分。

    9、提供制造、贩卖、运输、贮藏、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信息,5分。

    10、举报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5分。

    11、制止、举报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5分。

    12、制止、举报制造、传播谣言行为,5分。

    13、反映、制止故意破坏国家、集体、个人财产行为,5分。

    14、参与社区(村)里组织的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活动,5分。

    15、其他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行为,5分。

    二、公益美德类:

    1、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为人诚实守信,无群众反映不良行为,当年度基础分100分。

    2、每年选择适当旅游项目陪同父母外出观光,5分。

    3、带父母做身体检查,5分。

    4、参与公益植树活动,5分。

    5、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5分。

    6、帮助解决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生产、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5分。

    7、参与集体组织的扶贫救灾捐款活动,5分。

    8、参与义务献血活动,5分。

    9、拾到财务主动上交或归还失主,5分。

    10、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帮助发放宣传资料等,5分。

    11、在网上宣传本地好人好事,5分。

    12、劝阻乱贴乱画、乱攀乱摘、践踏破坏环境行为,5分。

    13、帮扶贫困户,5分。

    14、移风易俗、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丧事按殡葬改革办,每次积10分。

    15、其他维护社会公德行为,5分。

    三、乡村建设类:

    1、制止、举报秸秆焚烧行为,5分。

    2、举报违章建筑、破坏环境等行为,5分。

    3、主动参与社区(村)清除牛皮癣小广告、清扫公共场所卫生、清理公共垃圾桶等,5分。

    4、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主动认领责任区,5分。

    5、参与社区(村)组织的一事一议活动,5分。

    6、参与社区(村)组织的义务劳动,5分。

    7、参与社区(村)组织的各类会议,5分。

    8、主动缴纳“合作医疗和粮食保险的,5分。

    9、为社区(村)发展、治理建言献策并得到采纳,5分。

    10、为社区(村)发展、治理建言献策未得到采纳,1分。

    11、领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10分。

    12、加入农村新型经营主体,5分。

    13、邻里之间守望互助,义务帮助他人,5分。

    14、领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每安置一名农村剩余劳动力,5分。

    15、其他参与乡村建设的行为,5分。

    四、奖励惩罚类:

    1、获得国家级荣誉,积500分。

    2、获得省级荣誉,积300分。

    3、获得地市级荣誉,积100分。

    4、获得县市级荣誉,积50分。

    5、获得乡镇级荣誉,积20分。

    6、获得社区(村)级荣誉,积10分。

    7、先进事迹被国家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200分。

    8、先进事迹被省级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100分。

    9、先进事迹被地市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50分。

    10、先进事迹被县市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20分。

    11、先进事迹被乡镇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10分。

    12、先进事迹被村级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5分。

    13、个人、家庭或者单位申报弄虚作假,给予相应项目双倍扣分。

    14、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在规定期限内仍可积分但不参与积分兑换奖励。

    五、家庭积分类:

    1、家庭无家暴现象及虐待家人行为,当年积10分。

    2、邻里团结无矛盾纠纷,当年积15分。

    3、保障子女的义务教育权利、无辍学现象,当年积6分。

    4、家庭成员学历提升,每次积5分。

    5、房前屋后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当年积10分。

    6、家庭改厕、改圈、改厨,建沼气池,当年积10分。

    7、垃圾分类处理,践行厨余堆肥等环保生活方式,当年积15分。

    8、家庭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卫生,当月积5分。

    9、家庭成员入党、入团、参军,每次积5分。

    10、家庭成员相互履行抚养、赡养、照顾义务,当年积5分。

    11、厅堂悬挂家训、家风书法、荣誉墙和美术作品,当年积6分。

    12、家庭无桔梗焚烧行为,当年积10分。

    13、其他家庭参与社会治理行为,5分。

    六、单位积分类:

    1、有5人及以上参与社区(村)的各项活动,每次积5分。

    2、有5人及以上参加社区(村)的义务劳动,每次积5分。

    3、保持本单位所属范围干净整洁,每月积10分。

    4、及时清除本单位所属范围的牛皮癣小广告,每次积5分。

    5、不出店占道经营,每月积5分。

    6、对辖区困难家庭提供帮助,每次积10分。

    7、资助社区(村)开展活动,每次积20分。

    8、配合社区(村)登记相关信息,当次积5分。

    9、利用电子屏或其他媒介宣传各类创建活动,每月积5分。

    10、社团组织为辖区居民提供义演等服务,每次积5分。

    11、参与社区(村)社会治理其他行为,5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方案篇10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高村级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实现村级“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的管理目标,切实改善农村面貌,优化人居环境,确保村级社会综合治理、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上台阶、创一流,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部署,是诠释为民服务、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举措。村级网格化是在乡镇、村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把各行政村划分成若干个单元网格,通过整合乡镇、村干部力量,直接联系对接农户,全面承担网格内联系群众、掌握民情、改善民生、整治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职责,并运用现代媒介技术搭建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精准、更直接、更高效的服务。户积分管理是将行政村制定的村规民约每一项内容细化为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并以家庭户为单位,将所有村民纳入积分制管理范畴。通过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乡镇、村党员干部的作用,形成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合力,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服务;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提高基层组织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凝聚群众合力,激发群众干事的内生动力,切实推动“村”与“民”共商、共治、共管、共享,真正实现村级治理更加有效、社会更加和谐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突出乡镇党委的主体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组织在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通过党建带村建、党风带民风,组织带动群众广泛参与,提高村级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确保村民自治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及时收集群众信息和意见、宣传发布政策消息。以基层社会治理和村民服务需求为导向,从村、组、户实际出发,紧紧围绕贴近群众精神和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所需所盼所求的实际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依法治理。实施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在体现村民意志、保障村民权益、激发农村活力等方面的作用,并以法治为前提,依法赋予并保障村民自治权限,规范自治行为,依法、合理构建村民有序参与的各项机制,培育村民法治观念,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行为习惯。

      三、组织领导

      成立杨梅山镇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欧强彬

      常务副组长:文  兵

      副  组  长:黄松林、邝龙云、谢多云、刘明发、曾志斌、张  芬、邓华勇、张海春、瞿  清、陈望超

      成      员:钟华诚、刘强、各村(居)支部书记

      工作目标:2020年6月底,全镇全面推行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在村级全面建立网格化+户积分管理体系,组织网格员迅速对接区域内网格农户,提供精细化服务,做到走村入户全覆盖、联系方式全公开、反映渠道全畅通、服务管理无盲区。同时,结合村情民意,制定科学有效、可操作的户积分制度,量化积分标准、操作细则和实施方案。通过创新村级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制度,着力提升村级服务效率,提高村民自治管理水平。

      四、制度构架

      (一)科学划分网格。村级网格设置以“尊重传统、便于管理、促进发展”为原则。根据各村所辖范围、分布特点、人口数量、居住集散程度、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情况合理设置网格。网格原则上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确保不漏户、不漏人。各村网格指导员、网格长如下:

      网格员可由乡镇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级后备力量和村内各类社会组织的骨干分子等担任。对于网格划分较多而人员不足的村,可由村“两委”组织网格内农户进行公开推选产生网格员。推选出的网格员待遇及考评管理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村“两委”研究确定。推选的网格员要具备政治素质强、熟练掌握信息操作技能、热心村级公益事业和群众认可等基本条件。子网格人员组成如下:

      子网格指导员: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

      子网格信息员:包片村干部

      子网格网格员:各网格选出

      网格员职责:要采取“线上不定时宣传交流、线下定期走访服务”的方式,建立好信息微信群和户主积分卡,及时向网格农户宣传相关政策,收集信息和意见建议,记录家庭户积分情况,力所能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完成指导员和网格长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

      (二)建立管理平台。

      1.建立镇网格管理微信群。群主:黄松林、钟华诚,入群人员:各村网格指导员、网格长。

      2.建立村网格管理微信群。群主:指导员和网格长,入群人员:各子网格的指导员、信息员、网格员。

      3.建立子网格管理微信群。群主:子网格指导员、信息员、网格员,入群人员:各子网格的居民。

      (三)制定积分管理办法。

      1.制定通过村规民约。各行政村要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9〕8号)要求,结合村情实际,认真制定简约易懂、接地气、能推行的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要坚持培育文明新风的原则,充分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广泛收集民意,组织村民代表集体讨论,村规民约完善后要及时进行公示和入户宣传,经村民签字确定后全面推行

      2.行政村要结合实际制定积分事项和考评方案。将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纳入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对村民配合完成村里各项工作,以及参与村级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环境整治、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和加快产业发展等情况实行积分动态管理。积分办法应简洁、易操作,积分可由基础分、奖励积分和处罚积分等部分组成。

      3.明确积分的应用。一是按分值制定奖惩办法,奖励可采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处罚可采用公开通报、经济处罚和责成认领义务服务等方式;二是作为平安家庭、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的依据。

      4.制作好积分卡。积分卡见文后附件一。

      5.划分好网格。网格划分表见附件二。

      五、时间安排

      (一)召开会议。召开好党委扩大会议、动员大会、各村落实会。(时间:4月16日——22日)

      (二)全面推进。各村划分好网格,选出网格员,通过村规民约,上户签字发放村规民约,制定好积分管理办法,印制好积分卡,建立好微信管理平台。(时间:4月23日——5月23日)

      (三)开始运行。各村各网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和户积分管理办法,分网格召开运行启动会,向本网格居民宣传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办法,并宣传正式启动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时间:5月24日——5月31日)

      (四)总结完善。对网格化+户积分管理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方案篇11

      12月17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王莉霞主持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17次集体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上,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领导张佰成、云建东、贺海东、张金萍、吴文明、毛宝锋作重点发言,孙建华等其他中心组成员提交了书面发言。

      王莉霞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领会好、理解好、运用好这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的重大意义,要突出做到“三个准确把握”,即准确把握历史脉络、准确把握政治方向、准确把握重大关系。要坚持对标对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更好转化为首府依法治市的生动实践。要对标“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重要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对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要求,切实增强群众在法治建设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标“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要求,用法治方式提升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对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重要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标“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重要要求,深入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对标“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重要要求,全力建设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工作专门队伍。

      王莉霞强调,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中心组成员必须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带头示范。要深化学习教育,学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信仰;狠抓宣传宣讲,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坚决贯彻落实,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首府形成生动实践。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方案篇12

      为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决农民主体缺位、民主管理水平不高、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等问题,全面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乡村治理工作格局。根据市委《关于全面推行基层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钟办文〔2017〕20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拟在张集社区、沙河村、泉水河村、宗湾村进行积分制管理试点,以村民积分为基础,开展“积分制+”党员、“积分制+”村官(网格员、保洁员)、“积分制+”美丽家庭、“积分制+”好儿媳(公婆、女儿)等活动,提升民主管理水平,积分催生动力,立标激发争先,共建美丽张集。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强化党建引领功能,深化三产融合,推进四化同步,为建设美丽张集贡献力量,以“积分制+”管理办法,提升民主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建设美丽乡村,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队伍的社会治理能力,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做到积分制管理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正面引导,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参加积分的浓厚氛围,凝聚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坚持公平公正,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积分制管理公平公正。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在张集社区、沙河村、泉水河村、宗湾村推行积分制管理办法试点,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径,在积分制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评选最美党员户、最美村官(网格员、保洁员)、最美家庭、最美儿媳(公婆、女儿)等活动,形成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团结和谐、自力更生、热心公益活动的良好风尚,逐步达到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基层自治能力和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目标。坚持循序渐进,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办法,形成特色管理制度,并全面推广应用,通过2-3年的努力,实现1个社区和28村全覆盖。

      三、运行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社区(村)成立由支部书记牵头、支部副书记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做好“积分制+”管理的领导和宣传发动。成立支部副书记任组长、网管员(网格员)、党员群众代表为成员的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社区(村)积分制实施细则,负责居(村)民积分的审核认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社区(村)确定一名网管员或网格员负责村民积分的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参与社区(村)社会管理工作的主体主要是居(村)民、家庭和单位。居(村)民积分的内容分为四大类:社会治安类、公益美德类、社区(村)建设类、奖励惩罚类。家庭和单位(商户、社团)根据不同参与方式设置相应的积分计分标准,积分的具体内容及积分标准参考《钟祥市村(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分值指导标准(试行)》(钟综治办〔2017〕8号),参与社区(村)结合当地实际适当改动,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

      (三)积分流程。社区(村)建立管理台账,有参与意愿的居(村)民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手册,

      1、一日一记录。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网格员代为申报,其他居(村)民也可向村反映加分。申报时要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2、一月一审核。社区(村)积分管理工作小组每月对居(村)民积分进行审核认定,认定结果在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公开。

      3、一季一公示。每季度将居(村)民的积分情况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居(村)民的查询、监督。居(村)民对积分有异议的,可进行反映,支部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四、积分结果运用

      年度内积分实行累积使用,奖励之后不清零,年底清零,次年重新积分。奖励形式分为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精神鼓励和享受有关激励政策。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由社区(村)统筹实施。

      1、开展积分分享活动。以村为单位不定期开展积分分享活动,邀请参与积分的村民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小故事。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热情。

      2、开展“积分制+”活动。村民积分高于平均分以上者,可以被推荐为最美党员、最美村官(网格员、保洁员)、最美家庭、最美儿媳(公婆、女儿)等。

      3、与评先表模挂钩。“五星党员”、“十星级文明户”、“卫生清洁户”等授牌必须是积分高于平均分的农户,向上级申报的各类“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创业模范”和先进典型等也必须是参与积分制管理的先进代表。

      4、开展积分兑换活动。积分兑换可以兑换服务,也可兑换物质,兑换方式根据不同积分主体、不同积分内容、不同时间阶段进行分类排名分类兑换奖励,具体实施细则根据村集体收入情况,制定具体奖励办法和标准。被评选为最美典型代表的,均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1、成立专班。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社区(村)成立积分制管理协会,负责日常积分和积分兑现。

      2、制定实施细则。根据镇党委印发的实施方案,因村制宜,细化积分内容和实施细则,形成一套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机制。

      3、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会议、宣传册、村村响广播、短信、微信等形式宣传“积分制+”管理工作。

      (二)实施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镇党委统一部署,村党支部认真组织实施,以召开积分分享会的形式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组织专班验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一、社会治安类:

      1、制止正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30分。

      2、制止正在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国家、集体、他人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30分。

      3、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实施抢救、救灾、救人行为,30分。

      4、协助追捕嫌疑人或者提供线索、侦破刑事案,30分。

      5、参与调处婚姻、家庭、土地权属等民间纠纷,15分。

      6、协助处理群体性事件,15分。

      7、举报封建迷信行为,5分。

      8、提供本地非法集资、传销窝点、各类诈骗信息,5分。

      9、提供制造、贩卖、运输、贮藏、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信息,5分。

      10、举报卖淫嫖娼、传播淫秽物品,5分。

      11、制止、举报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5分。

      12、制止、举报制造、传播谣言行为,5分。

      13、反映、制止故意破坏国家、集体、个人财产行为,5分。

      14、参与社区(村)里组织的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活动,5分。

      15、其他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行为,5分。

      二、公益美德类:

      1、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为人诚实守信,无群众反映不良行为,当年度基础分100分。

      2、每年选择适当旅游项目陪同父母外出观光,5分。

      3、带父母做身体检查,5分。

      4、参与公益植树活动,5分。

      5、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5分。

      6、帮助解决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生产、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5分。

      7、参与集体组织的扶贫救灾捐款活动,5分。

      8、参与义务献血活动,5分。

      9、拾到财务主动上交或归还失主,5分。

      10、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帮助发放宣传资料等,5分。

      11、在网上宣传本地好人好事,5分。

      12、劝阻乱贴乱画、乱攀乱摘、践踏破坏环境行为,5分。

      13、帮扶贫困户,5分。

      14、移风易俗、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丧事按殡葬改革办,每次积10分。

      15、其他维护社会公德行为,5分。

      三、乡村建设类:

      1、制止、举报秸秆焚烧行为,5分。

      2、举报违章建筑、破坏环境等行为,5分。

      3、主动参与社区(村)清除牛皮癣小广告、清扫公共场所卫生、清理公共垃圾桶等,5分。

      4、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主动认领责任区,5分。

      5、参与社区(村)组织的一事一议活动,5分。

      6、参与社区(村)组织的义务劳动,5分。

      7、参与社区(村)组织的各类会议,5分。

      8、主动缴纳“合作医疗和粮食保险的,5分。

      9、为社区(村)发展、治理建言献策并得到采纳,5分。

      10、为社区(村)发展、治理建言献策未得到采纳,1分。

      11、领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10分。

      12、加入农村新型经营主体,5分。

      13、邻里之间守望互助,义务帮助他人,5分。

      14、领办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每安置一名农村剩余劳动力,5分。

      15、其他参与乡村建设的行为,5分。

      四、奖励惩罚类:

      1、获得国家级荣誉,积500分。

      2、获得省级荣誉,积300分。

      3、获得地市级荣誉,积100分。

      4、获得县市级荣誉,积50分。

      5、获得乡镇级荣誉,积20分。

      6、获得社区(村)级荣誉,积10分。

      7、先进事迹被国家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200分。

      8、先进事迹被省级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100分。

      9、先进事迹被地市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50分。

      10、先进事迹被县市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20分。

      11、先进事迹被乡镇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10分。

      12、先进事迹被村级媒体报道或者通报表彰,积5分。

      13、个人、家庭或者单位申报弄虚作假,给予相应项目双倍扣分。

      14、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在规定期限内仍可积分但不参与积分兑换奖励。

      五、家庭积分类:

      1、家庭无家暴现象及虐待家人行为,当年积10分。

      2、邻里团结无矛盾纠纷,当年积15分。

      3、保障子女的义务教育权利、无辍学现象,当年积6分。

      4、家庭成员学历提升,每次积5分。

      5、房前屋后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当年积10分。

      6、家庭改厕、改圈、改厨,建沼气池,当年积10分。

      7、垃圾分类处理,践行厨余堆肥等环保生活方式,当年积15分。

      8、家庭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卫生,当月积5分。

      9、家庭成员入党、入团、参军,每次积5分。

      10、家庭成员相互履行抚养、赡养、照顾义务,当年积5分。

      11、厅堂悬挂家训、家风书法、荣誉墙和美术作品,当年积6分。

      12、家庭无桔梗焚烧行为,当年积10分。

      13、其他家庭参与社会治理行为,5分。

      六、单位积分类:

      1、有5人及以上参与社区(村)的各项活动,每次积5分。

      2、有5人及以上参加社区(村)的义务劳动,每次积5分。

      3、保持本单位所属范围干净整洁,每月积10分。

      4、及时清除本单位所属范围的牛皮癣小广告,每次积5分。

      5、不出店占道经营,每月积5分。

      6、对辖区困难家庭提供帮助,每次积10分。

      7、资助社区(村)开展活动,每次积20分。

      8、配合社区(村)登记相关信息,当次积5分。

      9、利用电子屏或其他媒介宣传各类创建活动,每月积5分。

      10、社团组织为辖区居民提供义演等服务,每次积5分。

      11、参与社区(村)社会治理其他行为,5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方案篇13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银党农办发〔2019〕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通过正向激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群众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乡风文明实践中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探索破解村民主体缺位、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农村基层治理缺抓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的新路径,努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自治、德治、法治”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扶持一批积分制管理示范村,引导社会全面参与、农民自治管理,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实现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全覆盖。

    ——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提高乡村依法依规治理、服务群众、引导自治等能力,使乡村治理回应群众诉求更灵敏、提供服务管理更完善、开展群众工作更扎实、维护和谐更有力。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鼓励农民参加人居环境治理“赚”积分,“兑”出乡村环境新面貌。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

    ——群众参与活力有效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

    ——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升。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成为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充实,农村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三、项目内容

    (一)资金安排

    安排资金50万元,在各村积极申报的基础上,遴选出推行积分制管理成效明显的10个村予以奖补。

    (二)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完善。按照“面积适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原则,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区域合理选址,能够容纳生活用品、衣服、文具、粮油等物品。

    2.管理体制健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两委班子战斗堡垒作用,把推行积分制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具有完善的积分申报、评定、结果运用等管理制度

    3.积分设置合理。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设置动态管理、可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4.群众发动充分。引导群众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让村民成为主要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村民积分兑换人数占本村总人数比例原则应达到30%以上。

    5.实施效果明显。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通过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能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水平等取得明显成效。

    6.积极探索创新。通过电子化信息平台,有效运用智能化分析、大数据处理等现代信息技术,使积分制管理更加高效、便捷。

    (三)申报程序

    1.申报(7月22-8月5日)。各村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填报项目申报表经所在乡镇公示审核报送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初审(8月6-8月12日)。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村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以正式文件报送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每个县(市)区推荐示范村不得超过3个。

    3.评审(8月13日-8月31日)。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实地调研、竞争性评选、综合评定等方式对各县(市)区申报的村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组成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的申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抓好落实,选树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示范村要建立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纪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三)加强资金监督。积分制管理示范村要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一经查出存在虚报、挪用、未按方案使用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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