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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集体企业改制方案7篇(全文完整)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4-02-17 20:42:01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县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统一部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体企业改制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7篇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1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县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统一部署。根据部署县医药公司通过多方征询意见建议制定了改制方案。

      改制方案确定的改制目标是:

      1、通过改革,实现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新公司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为振兴文山医药经济作出新的贡献。

      2、通过改革,先置换在职职工的身份,进一步确立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广大职工真正成为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

      3、通过改革,盘活企业存量资产,调整企业负债结构,实现企业转机建制的目标。

      4、通过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符合新公司实际的内部管理体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加强管理,降低成本,使投资者获得更大的利益。

      改制方案确定的原则是: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企业净资产置换职工身份,实行经济补偿,并以补偿额为资本来源之一,按照经营者持大股的原则组建有限责任公司。

      2、按照“先终止,后重组”的原则,先终止原企业法人实体,重新组建“文山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

      3、终止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解除与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按照职工自愿的原则吸收原企业职工加入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改制工作按照“先终止,后重组”的原则,实行整体式改制,终止原国有企业“文山县医药公司”的法人资格,解除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在此基础上,按照经营者持大股的原则,吸纳原职工和其他社会投资者以职工安置费、增资扩股等形式,运用全部有效资产和负债,组建“文山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改制后,原企业的一切债权由新公司享有,一切债务由新公司承担。未纳入改制的待处理财产损失,由县医药公司列出清单报县国资委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文山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建立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内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机制,按《公司法》要求规范运作。

      同时,新公司设立党组织、工会、女工委和团组织等机构,开展正常工作。

      改制方案还对社会保险、安置费管理,离退休职工安置费支付,需配套的政策措施等提出详细的办法和措施。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2

      为进一步深化交通系统企业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市场化、集约化经营,尽快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按照有关企业改制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国有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采取多种改制形式,促使交通运输企业真正走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经济实体参与市场竞争。

      二、基本原则

      按照完善试点、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方针,以明晰产权制度为核心,以产权和职工身份"双置换"为目标。坚持改制与结构调整相结合,盘活存量资产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相结合,改制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解决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与妥善安置职工相结合。改制采取先易后难,条件成熟一家完成一家,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的改制工作。

      三、改制范围

      交通系统国有企业,即xx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xx县运输公司、xx县汽车轮渡公司三家企业。

      四、改制形式

      根据交通运输系统的企业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企业干部、职工意见,原则上将现有的国有资产从国有企业中逐步退出,实行产权和职工身份"双置换",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

      五、资产评估

      1、资产清查。改制企业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彻底的盘点和核对,填写《资产清查明细表》和《财产损失核销申报表》,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会核。

      2、资产评估。按县政府统一确定的资产评估基准日,由县财政局指定县资产评估中介机构,会同国土资源、房管等有关部门对三家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确认,评估小组在资产(含土地使用权)评估时,应考虑按固定资产的现行可变现市价标准进行操作。

      3、改制企业的资产在城市规划红线内的,允许其剥离出来,剥离部分实行租赁使用,并按优惠政策收-取资产占用费。

      六、资产处置

      1、改制企业在资产评估确认的基础上,经核销剥离,扣除抵扣因素后,优先由企业内部职工出资购买。内部职工不愿出资购买的,可向社会公开出售、拍卖。

      2、职工购买国有资产以参股的方式入股的,对未一次性付清部分,要与国资部门办理质押手续,按银行一年期存款利息支付资金占用费。

      3、企业资产整体难以出售和拍卖的,可分块进行,未变卖的资产可作租赁处理,由县财政局委托企业主管部门代管。

      4、对改制企业的债务债权财务状况,应进行审计。企业转制中清理出来的各种不良资产,包括未弥补亏损、盘亏、报废、坏帐、住房周转金和应付福利费、应摊未摊及应提未提费用等,在改制时一次性处理。

      5、各项财产损失由资产评估机构根据资产评估的具体标准、条件、要求,逐项审核。列为待处理损失的,经确认和批准后,在企业净资产中扣除。

      七、股权设置

      1、改制企业产权买断后,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可以将安置费置换固定资产作为入股股金,股东置换资产股原则上不得抽走,可在内部转让,在改制企业中享有所有权,置换股股息可计入企业成本。

      2、参股人员不愿出资配额的作自谋职业处理。

      3、企业改制后,由改制企业统一向股东发放股权证,股权证分置换资产股和现金股两种,股东以股权证作为分红的依据。

      4、改制后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设置和管理,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在企业章程中予以明确,企业按《公司法》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予以实施管理。

      八、职工安置

      1、根据交通系统企业的实际,职工的安置按照"一企一策,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改制企业通过盘活资产,并以资产变现的资金作为职工的一次性安置费用。个别企业安置确有困难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统筹考虑解决。

      2、在职职工安置费根据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洞委发〔xx〕xx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以内一次性计发。

      3、离退休职工的医疗补助费按年人均xx元计提至xx周岁(不足x年按x年计提);养老保险费按年人均xx元追缴五年;抚恤丧葬费人均按xx元计提,并一次性上缴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

      4、离休干部特需经费等专项经费按温委办发〔xx〕x号文件规定,每人计提xx元,并缴交给接收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单位。

      5、享受荣誉津贴人员的荣誉补助费根据洞劳人薪〔19xx〕xx号文件规定,省级劳模按年人均xx元,省级先进工作者按年人均xx元计提至xx周岁(不足x年的按x年计算)一次性计发。

      6、因工伤残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费按洞委发〔xx〕xx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因工伤致残等级在x级的人均计提xx元,x级的人均计提xx元,并一次性发给(已享受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工伤医疗补助的不再计发)。

      7、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已列入社会统筹的,继续由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按原渠道发放。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原由企业支付的,按照原发放标准,对不满xx周岁的供养对象,一次性发到xx周岁,对供养的其他直系亲属,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计发到xx周岁;xx周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减少x年,xx周岁以上的按x年计算。属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计发x万元。

      8、领取安置费的职工,必须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分别办理失业登记和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原有的养老保险年限可连续计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主管部门应将职工的个人档案移交到县就业管理机构,其养老保险费由个人自行缴纳。

      9、离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由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在银行开设个人帐户发放,企业补差部分予以取消。

      10、原提前离岗退养人员和下岗人员原则上不列入改制范围,其有关待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xx、个别企业若改制条件尚未成熟,应将已变卖资产的资金缴存县财政专户,未变卖的房产租赁收入应存入银行作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费用。

      九、需解决的问题

      1、企业内部职工60%以上出资购买国有企业资产,并一次性付清价款的,给予价格逐级优惠。购买资产xx万元以下的优惠50%,xx万元以上部分优惠10%。

      2、企业改制在资产出售或转让时的土地出让金全额返还企业,资产评估、转让,变更等所涉及的税费参照国企改制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执行。要求将减免和退拨的资金用于职工的安置费用或偿还债务。

      3、资产变卖转让的收入由财政局专户储存,主管部门应将资产变卖或转让的收入,在交通系统内部统筹使用。优先用于改制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偿还债务,剩余部分作为扶持交通运输企业的发展资金。

      十、其它

      1、交通运输系统的集体企业改制,可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并将逐步过渡到行业管理,与交通局脱离隶属关系。

      2、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企业改革的文件规定执行。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3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改制方案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X企业成立于X年X月,现位于长春市XX区XX路(街)X号,隶属XX资产经营公司(或集团、区、委、办、局),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

      1、资产、负债:以X年X月X日为基准日,经资产评估备案(核准)后,企业资产总额为XX万元,负债总额为XX万元,剔除划拨土地价值量和非经营性资产后,企业净资产为XX万元。

      2、人员情况:截止X年XX月XX日,企业在职职工XX人,其中:全民固定工XX人,合同工XX人(含混岗集体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XX人。离休人员XX人,退休人员XX人。

      3、土地房屋状况:企业现有划拨土地面积XX平方米,土地级别为X级XX用地,经具有A级土地评估资质的XX事务所评估,按X年使用权评估,价值量为XX万元。现有公企房XX平方米,产权单位为XX公司(集团),现使用用途(工业或商业)用房。自有房产XX平方米,为(工业或商业)用房。产权关系是否清楚,有无抵押或担保(如有抵押或担保请注明抵押或担保面积和金额)。

      二、企业改制的基本思路

      1、改制必要性;

      2、改制工作思路。

      三、企业改制方式

      1、采取的基本方式:“双退”或“单退”。

      2、职工理顺劳动关系的政策依据。

      3、资产处置方法:包括对国有独资企业采取出售产权或引资参股、职工集体购买、用补偿费置换成个人股权等办法;对非上市国有控股公司,采取出售股权、放弃控股地位或相对控股、用减持国有股权收益和适当让渡国有股分红权等方式理顺职工劳动关系;对暂不具备产权制度改革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采取将企业资产向社会法人、社会自然人、本企业经营者或职工集体实行出售式租赁等等。

      四、企业改制成本测算

      企业改制总成本为XX万元。主要构成如下:

      1、在职职工补偿金按XX文件标准计算,总额为XX万元,其中:

      固定工XX人,补偿金XX万元(人均XX万元);

      合同工XX人,补偿金或补助费XX万元(人均XX万元);

      混岗集体工XX人,比照全民合同工标准计算,安置费XX万元(人均XX万元);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职职工,应预缴社保费XX万元(以社保部门核定为准),预留费用XX万元(人均XX万元)。

      2、在职职工定额医药费补贴合计XX万元。其中:

      1986年以前参加工作XX人,XX万元;

      1986年以后参加工作XX人,XX万元。

      3、离休人员XX人,费用总额XX万元(以老干部局核定数为准)

      拖欠费用XX万元;

      移交市老干部管理中心统管费XX人,XX万元。

      4、退休人员XX人,预留费用XX万元(人均XX万元)。

      5、职工劳动债权(以劳动部门核定为准)XX万元,其中:

      拖欠职工工资XX万元;

      拖欠职工生活费XX万元;

      集资款XX万元;

      抵押金XX万元。

      6、新增成本项目:

      可享受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的退休人员XX人,费用总额XX万元(以主管部门核定数为准);

      工伤人员XX人,补助费按XX文件规定预留XX万元。

      7、拖欠社保“两费”企业承担部分XX万元(以社保部门核定为准)

      8、其它费用XX万元,主要包括的具体项目。

      以上全部改制成本总额为XX万元,成本缺口XX万元。

      五、成本支付

      1、用企业法人财产支付;

      2、需政府用政策补充。

      六、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

      包括:除政府用政策补充或现金补充改制成本之外,需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

      七、企业改制后的发展设想

      1、改制后企业性质;

      2、改制后企业股权设置;

      3、改制后企业中原企业职工上岗率;

      4、改制后企业三年发展计划。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4

      企业改制方案(又称为企业重组方案、企业改制重组方案)的制订和执行是整个公司改制、上市的重点,只有做好这一步,才能为申报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打下良好的基础。从上市的角度来讲,企业改制便是股份制改组,其本质便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对被改组企业的生产力诸要素进行分拆、重新组合以及优化的过程。从广义上讲,企业改制重组包括企业资本(债务)重组、企业改组、企业并购,企业破产等内容;从被改组企业本身来讲,改制重组的内容主要有业务重组、资产重组、负债重组、股权重组、人员重组和内部治理机构重组。其中资产重组是整个企业改制重组的重点,也是其他重组的基础。企业改制重组的目的便是使之能达到上市的标准,最终能够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且能够上市。制订企业改制(重组)方案,便是进行此改制工作的前提,如果公案未能确定或者是经常变动,将会给改制工作带来极大的不方便,甚至是损失。而且就方案本身来说,是要作为上市申报材料向中国证监会核准,所以一定要做得规范和完整,否则将会给公司上市造成障碍。

      企业改制重组方案有多种,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参考律师、券商(证券公司)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的意见来决定。主要的改制重组方案有:

      (1)整体改制方案:是指被改组企业不作资产调整,将其全部资产,包括所有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资产都投入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以之为股本,再发行股票增资投股(即上市)。这样,在办理完有关工商登记手续后,原企业随之不复存在。但是整体改制方案的适用范围较窄,一般是新建企业或者社会负担较小的少数企业,这些企业一般条件较好,包袱不重,资产相关性也较大,非经营性资产所占比例较少或绝对值较小(而且往往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2)控股分立方案:是指被改组企业将原资产进行分割重组,把其中一部分资产及其相关的负债和权益投入拟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余资产保留在原企业内。这是目前我国最常见的改制重组方案。一般是被改组企业将一部分经营性的优良资产投入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控股地位,再使之上市。原企业仍保留原有地位。当然,有时也采取设立成两个新法人,注销原企业的法人地位的方案。这种方案一般多适用于原大型国有企业(往往大而全):非经营性资产所占比例较高,绝对值较大,而且,盈利能力较差。

      (3)非控股分立方案:该方案同于第x方案,惟一的区别是被改组企业投入的资产无法对拟设立的股份公司形成控股。

      (4)合并方案:是指被改组企业与其他被改组企业进行合并,将所有资产进行重新组合。这样,提高改组后企业的整体效益,形成规模经营。合并方案从不同角度来讲,有不同的分类:

      ①从是否控股的角度来讲,可分为控全股合并方案与非控制合并方案。

      ②从合并的资产占原企业的资产比例来讲,可分为全部资产进行合并(即消灭原企业)和部分资产进行合并即拿出一部分资产进行合并。

      实际中的企业改制与重组方案有时也同时采取上述一个以上方案。企业通过改制重组,使改制重组后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项有关数据要求(资产、股本等)以及其他结构性要求符合有关上市的要求。这样,才有可能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企业才能成功上市发行股票。

      2、文书制作要点

      企业改制(重组)方案一般应写明以下一些要点:

      (1)发起人概况:这部分应介绍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经营业绩、资产状况等。

      (2)改制设想:即写明本次改制想达到的目的。(具体地说,便是使企业改为怎样一个符合上市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

      (3)改制原则(重组原则):是指本次改制、重组的每一过程均应遵守的指导性原则。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减少关联交易原则;杜绝同业竞争原则;产权明晰原则;组织机构合理有效原则;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即资产优化)原则等。

      (4)重组方案:即重组内容,是改制方案的核心,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资产重组:要涉及到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不同类型的资产。其中主要有厂房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账上流动资本股权等,要对以上的内容一一作出处置的说明。

      ②债务重组:即采取债务随资产走的原则,按资产重组的方案决定债务重组。

      ③人员重组:是指对原企业所有人员进行分流、安置或进入新股份公司。

      ④业务重组:一般也是随资产重组而定的,但也往往涉及到关联交易,如:进出口代理、产品销售代理等。

      ⑤重组后企业的内部管理机构:即改组针对新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置一套行之有效的、符合有关要求的内部组织治理机构。

      ⑥关联交易:是指被改组企业并未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这样,股份有限公司在成立后与原企业之间所进行的交易。企业改制方案中应写明所有的交易关系。

      ⑦同业竞争:即拟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与原企业之间还有着相同的业务,这样,便存在着同业竞争问题。企业改制方案中也应给予说明。杜绝同业竞争是公司上市的一个基本原则。

      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结构和募股计划:要写明股本总数、比例等具体数据;募股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股票发行价格。

      ⑨募集资金投向:要说明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⑩存续部分的管理:存续部分是指原改组企业将部分资产投入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后剩余的资产。企业改制方案应说明这部分资产的管理。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5

      电气安装公司系供电局的全资下属单位,其资产、用工均与供电局存在着交叉、混合,与完全的企业市场化运作存在着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为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建立市场化竞争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按照县政府和上级电力部门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订改制方案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电气安装公司成立于1991年7月29日,经营范围为送变电工程施工,电力设备、道路照明安装、维修;电力电器材料、建筑材料、劳保用品销售。现有管理人员13名,全部由供电局委派,临时合同工9人。截止20xx年6月底,资产总额20xx.9万元,负债总额1260.3万元,净资产749.6万元。20xx年获得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肆级资质。

      电气安装公司负责我县主要电力设施工程设计、安装施工任务、电气材料采购及销售等业务,承担着路灯照明维护、电力设施应急抢修等社会公共责任。

      二、职工安置

      由供电局委派的13名管理人员,全部回局上班;9临时工按照在本企业工作每满1年发给1个月工资的标准予以安置,不足1年按1年计算。

      三、资产处置

      XX会计师事务所以20xx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电气安装公司的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资产评估价值20xx9180.15元,负债评估价值为12603000.18元,净资产7496xx9.97元。

      (一)资产出让主体:XX县供电局

      (二)资产剥离

      1、运输设备:341290元。

      2、长期投资:690816元。

      3、原材料报废:240xx6.16元。

      以上几项剥离的资产划转县供电局。

      剥离后的净资产评估值为6223897.81元。

      (三)资产处置方式

      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改制企业剥离后的净资产。

      1、以剥离后的净资产为基础确定公开拍卖的底价为:625万元。

      2、委托拍卖中介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企业剥离后的净资产。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具备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肆级资质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工程技术和经济技术人员30名,电力专业中级以上职称5人)并预缴保证金300万元的法人可参加竞拍。

      四、新公司要求

      鉴于电气安装公司承担着全县路灯照明维护、电力设施应急抢修等社会公共责任,新公司应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无条件服从XX县抗洪抢险救灾等应急性电力设施抢修需要。

      2、必须按时保质完成从供电局承接的工程设计、安装施工任务。

      3、承接的地方电力配套工程按照XX县电力设施搬迁补偿标准结算工程款。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6

      一、准备阶段

      企业充分进行改制宣传,使企业全体职工对改制达成共识,初步完成改制方案,到工商部门对改制企业名称进行预先核准。

      二、进行产权界定

      到区经委企业科办理产权界定手续(已做产权界定的不用重新界定)。

      三、进行资产评估

      到具有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

      四、制定详细的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内容包括:

      1.企业的基本情况

      2.企业经济性质的变化情况

      3.资产评估结果

      4.企业在职职工的安置情况

      5.离退休等人员费用预留的情况

      6.企业净资产处置方案和出资人的出资情况(包括企业注册资金的变动情况)

      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大会决议

      内容包括:

      1.是否同意企业经济性质变化

      2.对产权界定结果及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

      3.对改制后企业的注册资本及注册资本的组成情况进行确认

      4.对企业净资产量化方案和职工货币出资等的意见

      5.对企业在职职工安置的意见

      6.对离退休等人员费用预留的意见

      7.职工代表亲笔签名

      六、制定改制后新企业的企业章程

      建议参照工商局海淀分局要求

      七、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改制的书面申请并取得批复

      批复内容(参照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内容)

      八、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进行审批

      审批时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主管上级提出的改制申请

      2.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复

      3.产权界定申报表

      4.资产评估报告

      5.企业的改制方案

      6.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7.改制后新企业的企业章程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到工商局进行企业改制登记。

    集体企业改制方案篇7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忻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事企分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脱钩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二)分类推进

      根据企业性质、经营状况等因素,分别采取不同的脱钩方式,分类分步实施脱钩工作。

      (三)严格程序

      严格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规定程序,脱钩方案、资产处置等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改革范围

      (一)本市县级党的机关(含党的纪检机关和党的各工作部门)、人大机关、政府各部门(含政府组成部门、直属部门,办事机构和其他行政单位)、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二)《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规定需改制为企业的本市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三)本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属既是事业又是企业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单位。

      (四)本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本次脱钩改革的企业仅指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及国有参股公司股权。

      本市文化企业、旅游景点的改革,按照有关要求,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旅游服务中心牵头整合改革,暂不纳入本次脱钩改革范围。

      本市党政机关所办的金融类企业按照国家、省有关法规实施改革和管理,暂不纳入本次脱钩改革范围。

      三、目标任务

      力争到20xx年底,全面完成我市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的脱钩改革工作,实现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政府部门行使宏观调控、市场监管、行业管理等公共管理职能,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四、类型办法

      我市党政机关所办企业的脱钩主要分为改制移交、改制退出两种办法进行。党政机关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在脱钩前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这项工作由企业原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一)改制移交。党政机关所办企业属下列情况的,作改制移交处理:

      1、企业资产状况较好,经营基本正常,有发展前景,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2、党政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开办的合资、合作或参股的经营性企业中的股权。

      移交企业的接收工作由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负责。经原平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 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市领导组》)批准作移交处理的企业,在接到批复后,将企业的资产、财务、组织、人事及企业经营状况登记造册。公司制企业直接向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移交,全民所有制企业先由主管部门按照《原平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进行公司制改制,然后向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移交。被移交企业的资产财务、组织人事、党工团管理关系的脱钩工作,按有关文件精神,由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牵头,会同企业原主管部门以及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组织实施。

      (二)改制退出。对主业处于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通过推动国有产权流转,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原则上实行以下两种方式:

      1、对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但不需要保留国有资本的企业,要引入各类投资主体,鼓励经营者、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改制,通过兼并重组、整体转让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这类企业由主管部门根据国有企业改制法规政策,在充分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改制方案》,按程序报市领导组审核批准后,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对长期停业歇业、资不抵债、低效无效的企业和僵尸企业,原则上应采取关闭破产或清算注销的办法脱钩改制。对这类企业,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清算小组对企业进行清算,在妥善安置职工的前提下,提出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报市领导组审核批准后,依法实施。

      (三)需改制为企业的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xx〕37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xx〕16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xx〕15号)等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分类进行改革,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与原县级党政机关脱钩,划转到市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由市政府授权其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

      (四)县级党政机关所属既是事业又是企业的单位

      与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同步进行,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的改革政策,改革为企业后,与原县级党政机关脱钩,划转到市国资监管部门,授权市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

      (五)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与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同步进行,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的改革政策,先进行事业单位的改革,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完成情况,进行脱钩改革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20xx年xx月15日前)

      市委秘书处、市政府秘书处联合下发通知,对县级党政机关所办企业,所属需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所属既是事业又是企业的单位以及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将调查摸底情况报市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对汇总的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办企业进行核实,各级编办对汇总的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核实。

      (二)清产核资(xx月底前)

      本实施方案下发后,县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立即对所办的国有企业进行彻底清查,通过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全面摸清企业资产状况、经营状况、人员劳动关系等情况,并登记造册。

      (三)制定方案(xx月底前)

      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脱钩改革方案,明确脱钩改革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人员安置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等事项。改制移交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四)上报审批(12月中旬前)

      1、各党政机关必须按市领导组和本方案的要求,将脱钩改革方案及相关附件,并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按规定时间送达市领导组办公室。

      2、分类处理审批,采取合议形式进行。根据企业脱钩办的统一安排,由企业主管部门派出代表与市领导组办公室组成分类处理审批合议组,按晋办发〔20xx〕26号文件和本方案精神,提出合议意见,报市领导组审批后下达处理批复。

      (五)组织实施(20xx年5月中旬前)

      企业主管部门在接到市领导组的处理批复后,必须按批复认真抓好落实。改制退出的处理由主管部门按要求负责落实;改制移交工作随事业单位改革同步进行,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由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统一办理资产、财务关系划转手续,市国税、地税、审计、银行、组织、人社等职能部门配合实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市领导组的批复为依据,办理关闭破产企业的注销、移交企业变更等企业的年审手续。20xx年5月中旬前,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或注销。

      (六)检查验收(20xx年5月底)。由市领导组组织专业人员,对各部门脱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为了确保脱钩工作顺利进行,所有脱钩工作由市领导组组织进行,各党政机关、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脱钩工作的协调推进、分类指导、方案审定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各有关党政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是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脱钩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好本部门所属企业的调查摸底核实、方案制定、申报审批、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并妥善处理好脱钩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二)严明纪律,确保稳定。各有关党政机关和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要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策纪律,依法规范操作,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执行力。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深入细致做好所办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政策、化解矛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本部门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市领导组要加强对脱钩改革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脱钩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改革环境。对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实施脱钩改革工作、影响脱钩改革工作进度、造成企业出现不稳定因素,以及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对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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