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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档案管理制度_档案管理制度办法4篇(精选文档)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3-11-08 18:42:02

    档案管理制度_档案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_档案管理制度办法4篇,供大家参考。

    档案管理制度_档案管理制度办法4篇

    档案管理制度_档案管理制度办法篇1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部门

    1、公司档案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在专门地点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2、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须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章会计档案归档的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外来的和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涉及对外对私改造资料,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年度终了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规定和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编报的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的批复及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凡与会计核算紧密相关的,由会计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参考价值的数据资料。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第四章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1、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2、会计账簿。

    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字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尺,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会计账簿装订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3、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存入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3、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借阅使用

    1、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2、凡需借会计档案人员,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4、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需

    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七章 各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保管15年。

    2、会计账簿保存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存25年。

    3、会计报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

    4、发货票保管5年。

    第八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清单,汇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2、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审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领导。

    第九章 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_档案管理制度办法篇2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的档案管理工作,根据社区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社区档案管理制度如下:

    一、社区要设置一名档案管理员(可兼任),负责社区各类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档案管理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二、原始记录材料坚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随时归档,因特殊原因漏记的。要及时补记。

    三、每年3月底要将上一年度应归档的档案材料按归档立卷要求整理、分类、装订,建立案卷目录。

    四、档案要分类、有序存放,并按要求保持室内温湿度,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鼠咬等工作,定期进行清点、核实,保持档案完好。

    五、严守档案保密规定,未经社区负责人批准不得借阅、翻印。

    六、社区工作者借阅档案要履行手续,档案不得涂改、勾画、拆散,借阅后档案要保持完好。

    七、不需归档文件暂存一年后、保管期满档案经鉴定无保存价值的登记造册,经社区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到指定造纸厂销毁,销毁时两人负责监销并签字,销毁清册要永久保存。

    档案管理制度_档案管理制度办法篇3

    一、立卷、归档

    第一条 各部门、各社团平时要做好文件的收集、整理,文件的整理、上缴工作是各部门、各社团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二条 各类文件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办公室对各部门、各社团文件立卷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做好应归档文件案卷的接收归档工作。

    第三条 文件立卷归档范围。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包括收、发文电,内部文件,各种会议文件,文件汇编,簿、册、图表,出版物原稿、磁盘等),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第四条 立卷的原则。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的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五条 立卷方法。根据立卷原则、文件的分类,分年度、分级别、分问题、分保管期限的方法立卷。

    1、分年度。将文件按其形成或针对的年度分开。

    2、分级别。将文件按其重要性分成公文和一般文件。

    3、分问题。将文件按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分开。

    4、分期限。根据文件的不同保存价值,将文件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开。

    5、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1)永久保存。凡是反映部门、社团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例如章程、申请批文、社团成立申请书等)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划为永久保存。

    (2)长期保存。凡是在相当长时间内部门、社团需要查考的文件,划为长期保存。长期保存为15年至50年。

    (3)短期保存。凡是在较短时间内部门、社团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划为短

    期保存。短期保存为15年以下。

    第六条 文件的组合。组合的基本作法如下:

    1、法规性文件,如制度、办法、条例、规定等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应组合在一起。

    2、会议文件应单独组合。

    3、统计、报表、名册等各类表格文件,应组合在一起。

    4、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一般可按部门或社团名称组合。

    5、特殊性文件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合。

    第七条 档案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第八条 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份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第九条 归档时间。部门或社团应于活动后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办公室移交归档。

    第十条 归档文件案卷的要求。部门或社团移交归档文件案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用中性笔或钢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3、档案袋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

    第十一条 案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纸制文档保存,另一份电子文档保存在办公室。

    二、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二条 办公室按照社团联合会对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搞好档案的借阅利用、统计等工作。 第十三条 经鉴定失去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经分管主席审查批准后,按程序进行档案销毁。

    第十四条 办公室的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五条 档案的利用。利用档案人员,按规定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六条 借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要保证档案的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归还档案时,办公室人员要仔细检查,发现对档案有损坏或泄密者,应及时向分管主席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档案室工作人员,接待档案利用人员要热情,认真负责,按规定提供利用。填写好查阅档案登记表。

    第十八条 平时汇集,按实际顺序或内容分类、收集、整理,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来源、时间、内容方面的联系。若遇有上级漏发文件,应及时请求补发或取得复印件,以便存档和查阅。

    第十九条 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我办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省、市档案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归档范围

    一、市信息办机关及各处室在公务活动中反映本机关职能活动、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由综合处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

    二、各处室公文办完后,应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向综合处移交。

    三、财会、统计和固定资产登记等档案,在会计、统计年度终了后,编造清册,交由综合处归档。

    四、市信息化建设项目全过程档案。

    档案保管

    五、所存档案应当分门别类、系统科学、内容完整。

    六、办理完毕的文书档案资料,一般应以年为单位,在次年六月底前按规范格式立卷归档。

    七、档案管理员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1、维护好档案的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光、防尘、防潮、防鼠、防高温工作,对损坏、霉变、散失的档案,及时采取修补、复制、收集等补救措施。

    2、每季度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档案安全与完整。

    3、严格按规定办事,对进出档案室的档案做到“五清”,即:登记清、清点清、检查清、核对清、档号清。

    4、保持文档室内清洁卫生,适时通风透光,保持适宜的温、湿度。

    八、档案管理员工作调整时,应履行交接手续。

    档案查阅

    九、查阅档案应当严格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1、机关各处室、二级机构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需经综合处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2、外单位查阅档案的,应持公函,并出示查询人员有效证件,经综合处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询。

    十、查阅档案应在文档室内进行,档案材料不外借。

    十一、查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印和拍照,因工作需要,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复印、拍照。

    十二、凡查阅档案,不准在档案资料上涂改、污损、抽拆、勾画,不准在档案材料上标注任何符号。归还档案时,档案员必须进行检查,如发现有损坏档案的现象,应当追究查阅者的责任。

    档案保密

    十三、认真贯彻实施 《保密法》,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十四、未经许可,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文档室,不得翻阅档案案卷。

    十五、查阅涉密文件资料时,应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不允许复印、拍照等任何形式的复制。确需复制的,须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并严格按照《保密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六、归档档案不允许带出文档室以外。查阅档案时,不得翻阅其它无关档案。

    十七、文档室和档案柜应当随时加锁,确保档案的安全。

    十八、未经批准, 文档管理员不得擅自提供、抄录、拍照、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登记统计

    十九、建立档案统计台帐,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登记和统计,做到及时准确无误。

    二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报送档案统计年报。

    二十一、按时完成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部署的登记和统计任务。

    档案鉴定与销毁

    二十二、按照国家档案局下发的档案鉴定标准对本单位的所有行文进行鉴定。

    二十三、档案鉴定后,对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 (即不归档的文件)和保存期满的档案才能进行销毁。

    二十四、凡需销毁的档案,应编制销毁清册,由办领导批准后,方可在有保密资质的造纸厂销毁。

    二十五、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由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特殊情况可暂缓销毁。

    二十六、因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给予处分。

    市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

    二十七、市信息化项目档案管理遵循《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相关规范。

    二十八、综合处统一受理项目建设单位的文档报送和档案管理,建设单位不得拒报、瞒报。对不按规定提交项目建设档案的,市信息办有权暂停该信息化建设项目后续工作,所有后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二十九、根据《合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信息化项目建设档案包括:

    1、项目申报材料:财政预算“一上”截止前,向市信息办申报下一年度信息化专项资金的建设计划和项目预算;申请立项报告及项目建设方案。

    2、项目论证材料:项目建设方案。

    3、项目立项材料: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简表;项目正式批复。

    4、项目实施材料:项目建设合同;《合肥市信息化建设项目执行情况表》

    5、项目验收材料:技术报告、开发工作报告、测试报告、监理报告、用户报告、经费使用报告及建设合同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项目验收意见书。

    6、经费支付材料:工程款支付情况

    7、绩效评估材料:自我评估和第三方绩效评估报告

    三十、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纸质材料时,应一并提供电子版以供存档。

    档案管理制度_档案管理制度办法篇4

    (一)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守则,要严守秘密,严防泄密、失密。

    2、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的查借阅手续,借出的档案要及时归档、核实。

    3、档案管理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经常检查设施安全保密情况;离开档案室时,必须锁好文件资料柜,关好门窗。

    4、销毁档案要登记造册,经分管副局长签字批准后方能进行,销毁时要有监销人,并履行签字手续。

    5、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以防火灾。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室属机要重地,外人不得随便进入。

    2、保持室内卫生整洁,档案分类排放、排列整齐。

    3、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库藏情况,对库藏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将档案带出库房,更不准私自摘抄、外传。

    (三)档案利用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应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完善档案检索工具,及时准

    确地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2、市水利局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本部门形成的档案。查(借)阅局会议记录,必须经局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查(借)阅局党务资料,须经局党总支书记或局机关支部书记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未履行登记手续,档案管理员可拒绝查阅。

    4、外单位查阅本机关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5、查阅档案时,严禁涂改、圈划、抽换、批点、污损、拆卷或增删档案内容,不得吸烟。

    6、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检查清点档案的完好状况,及时记载档案的利用情况。

    (四)立卷归档制度

    1、凡是水利局机关从事各项业务工作,所形成的具有参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内容、形式和载体的文书材料,均属立卷归档范围。任何科室和个人都无权扣压和销毁必须归档的文件材料。

    2、归档时间。文书档案一般在每年年底全部收集完整,次年三月底前完成全部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会计档案一般在会计年度终了一年后移交给财务管理站保管。工程技术档案一般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由水利科负责收集、整理后移交档案室,集中管理。各科室声像档案要注意随时归档备份,每年12月提供局档案室存档。

    3、立卷归档的要求。归档的文件材料要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扼要,目录页号编制准确,便于保管和利用。凡局机关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应为原件,且要求做到完整、准确、系统,存档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审查核定。

    4、各业务科室向局档案室移交的文档要有清单,归档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及监交负责人应分别在清单上签字,以备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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