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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传染病新发、播散报告制度【合集】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3-07-22 16:27:0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传染病新发、播散报告制度【合集】,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3年传染病新发、播散报告制度【合集】

    传染病新发、播散报告制度5篇

    第1篇: 传染病新发、播散报告制度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

    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

    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

    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

    性禽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他暴发的传

    染病疫情时,应在诊断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

    报告,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三、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

    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在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

    告卡并报属地疾控中心,同时在传染病登记簿上进行登记,传染病

    登记簿、报告卡保存期为三年。

    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至街

    道门牌号;
    如病人为托幼儿童或学生,要填写幼儿园或学校及班

    级;
    病人为14岁及以下者,要填写家长姓名,做到不缺、漏项。

    六、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

    传染病不按要求报告,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

    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

    究行政、法律责任。

    第2篇: 传染病新发、播散报告制度

    传染病报告制度

    传染病报告制度8例

    传染病报告制度(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期望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1、各科医生在医疗诊治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医务处,填写传染病卡片由传染病疫报告员4小时内透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应于12小时内透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瞄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透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2、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责。

    3、各科医生应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后,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传染病检查员每日对疫情状况进行检查审核,立即网络直报。门诊医生要认真逐项填写目诊日志,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业、现住址、发病日期、初诊、诊断日期等不得漏项,字记清楚。并用红笔注明报卡。住院医师应在住院患者出入院登记本上用红笔注明报卡。化验室、放射科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防止漏登、漏报。

    4、各科建立的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及传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传染病监控员检查门诊医师工作日志及病区患者出入院登记本是否填写齐全,传染病是否漏报、迟报。

    6、认真执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归口管理程序,经治医生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务必立即报卡,12小时内网络直报。同时将患者转到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记录。如遇有患者大咯血、自发性气胸及其他严重合并症,可待患者病情稳后再转诊,不得擅自收治。放射科发现疑似肺结核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时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直接交给主治医师,以防报告丢失、患者走失。

    7、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防治宣育。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对新毕业、新调入及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传染病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全院传染病报卡进行登审核,当日立即报出,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每月对全院门诊医师工作日志、患者出入院登记、病历、处方等进行检查,检查检验科工作记录及放射科传染病登记本,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等现象。

    9、感染办公室要对传染病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向相关科室、部门反馈状况,改善工作。

    10、如发现传染病漏报l例要扣罚当事人当月奖金50元,传染病登记不认真或迟报疫情者,予以通报批评。

    传染病报告制度(二):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本院为传染病职责报告单位,本院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职责报告人。

    二、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三、报告病种:法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1.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7N9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

    三、报告时限:职责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尽快通知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透过网络直报。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将报告卡报送预防保健科,由预防保健科进行网络直报。

    传染病报告制度(三):

    校园传染病报告制度

    校园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历来是国家重视、民众受益的火事,也是校园卫生工作的重要纽成部分。预防为主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校园一旦发现传染病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我校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制度。

    一、为加强校园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校园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机构,建立传染病疼情报告网络,固定专(蒹)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用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校园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何永清为职责疫情报告人,校园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职责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瘸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存规定时限内,向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

    三、职责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及时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职责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校园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耍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傈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校园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直传栏、举办黑扳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部门要经常深入校园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礼貌的生活方式。

    七、校园要用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食堂要讲究卫生,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八、校园坚持晨检制度,每一天早8:10上早自习时前1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舅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校医负责全投的异常状况的排查。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2、向卫生室老师汇报,卫生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校园秩序。8、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一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校园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传染病报告制度(四):

    校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校园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职责人,副校长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校园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职责疫情报告人带给状况。

    二、职责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校园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务必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校园主管部门报告;

    5、理解卫生部门对校园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校园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长→当地疾控中心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四、疫情报告资料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校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校园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校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校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校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校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校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校园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务必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五、校园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六、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传染病报告制度(五):

    医院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

    1.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15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务必记载家长姓名、校园年级及班级。

    2.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3.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防保科。

    4.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职责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的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防保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防保科。

    5.防保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6.对于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询问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7.报告时限: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12小时内。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2小时内向医院办公室、卫生局报告。

    9.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转尘洁分院治疗(肺外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除外)。

    10.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传染病报告制度(六):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士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临床医生务必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传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行政自然村,不得有缺项、漏项。

    二、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三、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四、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五、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六、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职责。

    传染病报告制度(七):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为职责疫情报告人。

    二、严格疫情登记制度,校医室要建立门诊日志,一旦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
    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务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体征、发病人数、波及范围、采取措施等),并及时(甲类2小时、乙类6小时、丙类24小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校园主管

    部门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三、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预防校医室内感染和交叉感染疾病的发生,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四、理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校园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状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传染病报告制度(八):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确保疫情数字及时、准确、完整,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特规定如下:

    1、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

    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4种。

    2、报告制度:

    ①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为职责疫情报告人,其他医务人员或病人家属为义务报告人。

    ②门诊医师发现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应在门诊日志中认真填写,并填写传染卡在传染病登记册上登记,在门诊日志、病历上注明:疫情已报、注意疫报。

    ③住院患者如已确诊为疑似传染病,亦应填写传染卡,并应及时填写转归订正。

    ④传染卡的填写项目要求完整、清晰、字迹不得潦草。

    ⑤甲类传染病线电话报告,于2小时内透过网络报出,再补送传染病报告卡,并在未确诊前作疑似报告;
    乙类传染病于6小时内报出;
    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报出。

    ⑥每一天由各科室疫情报告兼职人员将传染病报告卡送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再有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汇总、登记并及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区防疫站。

    ⑦一人同时患有两种传染病时,应同时报两张传染病报告卡。迁延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未愈者,应每年报传染病报告卡一次。

    ⑧急性食物中毒也列入报告的范围,应电话报告疾控部门,在填写报告卡上报。

    ⑨各科室传染卡要有专人负责登记、送交。预防保健科应有专人签字登记。

    第3篇: 传染病新发、播散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2、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内容要真实、详细,对15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疫情管理人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报告后,要在传染病登记本的相应位置加盖“疫情已报”章。定期核查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和传染病登记本,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给予补报和订正。 

    3、对初诊者必须全部报告,即报告率100%,复诊者可不报告(在登记本上注明)。在同一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报告病例

    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由该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转诊病例发生诊断变更、死亡时,由转诊医疗机构填写订正卡并向病人现住址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网络直报人员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区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第4篇: 传染病新发、播散报告制度

    传染病报告制度

    篇一: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该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1、校医院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校医院当班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王文)。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2类: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4、由学院后勤处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

    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属地或新乡市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校医院诊断室建立传染病门诊登记簿,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学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篇二:传染病报告制度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了做好全区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确保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传染病报告率及各项疫情管理工作质量,使疫情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防病治病提供可靠的疫情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根据永州市疾控中心疫情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以及湖南省工作规范要求,特制订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报告信息实时监控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每天应登录系统,浏览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信息,对其进行实时监控。

    2、疫情管理员必须每天至少2次登录系统查询,上、下午各一次。

    3、查询内容包括从上次浏览后到本次的卡片及其近期病例分布,查询有无问题卡片及霍乱等特殊、少见病例。

    4、关注有无聚集性病例,对可能暴发的疫情进行预警。

    5、每次查询后认真填写《传染病疫情信息查询记录本》。

    6、对以上监控中发现的各种异常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反馈到各医院。

    二、传染病报告卡审核、查重、订正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每天上网浏览疫情报告信息,对报告的卡片进行查询、审核。

    2、审核发现有问题的卡片要及时核对,确保疫情报告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每天至少上、下午各一次登录系统查询传染病报告卡片。

    4、对初次审核后诊断等报告信息有变动的卡片,要及时进行订正。

    5、定期进行查重,每天至少查重一次。

    6、以上审核、查重、订正中发现的问题均要向领导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传染病报告信息分析与应用制度

    1、每月对直报网中获取的疫情信息进行分析一次,并形成疫情简报,于每月2日前完成。

    2、每年对网报数据会审后,根据发病时间对全年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疫情报告。

    3、通过对疫情资料的分析,结合其它相关信息,分别于4月20日和9月20日前完成夏秋季、冬春季主要传染病预测预报。

    4、上述分析报告应送市CDC、区相关领导查阅。

    5、对网络直报数据进行分析和利用时,可参考专报系统和监

    测系统的数据。

    6、疫情管理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分析质量,注意核对,杜绝错误。

    四、疫情报告与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

    1、利用各种机会对各医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定期开展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报告管理进行督导检查。

    3、督导的频次至少每半年一次。

    4、督导内容包括传染病的报告、管理、培训、记录及实际操作等。

    5、下半年开展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总结上报上级疾控中心。

    五、疫情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1、直报领导小组由疾控中心领导直接领导,疾控科长负责管理,疫情室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共同做好全区疫情直报和网络安全工作

    2、疫情网络计算机必须专机专用,坚持保密制度。

    3、疫情网络计算机未经上级同意不得连入其他任何网络,禁止随意更改通讯协议和参数。

    4、疫情网络计算机发生故障,应首先报区CDC,由区CDC作出是否维修及维修地点,以免泄密。

    5、疫情网络计算机不得随意使用外来软件或来历不明的软件。

    6、疫情网络计算机应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坚持每周杀毒。

    7、网络直报信息系统必须每月更改密码,严防泄漏。

    8、定期对疫情直报网的数据进行备份,每月备份一次,年终对全年数据进行统一备份。

    9、备份的数据应包括传染病个案、统计分析报表。

    10、备份数据以XLS文件形式导出,保存在光盘或系统盘以外的硬盘中。

    六、疫情管理及直报系统维护技术指导制度

    1、中心落实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等网络管理工作。

    2、区CDC负责全区各医院疫情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3、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报告提供技术指导。

    4、负责对网络系统进行了维护并提供技术指导。

    5、技术指导可溶入日常工作中,包括通过回答咨询的问题,或发现问题后主动联系进行指导,以及利用各种督导检查机会进行现场指导等。

    七、节假日疫情值班制度

    1、双休日、节假日实行疫情值班制度。

    2、值班工作内容与平时疫情管理工作内容一致。

    3、值班人员应确保24小时值班电话畅通。

    4、值班人员可在办公室或家里值班,及时对网络疫情进行浏览审核,接到疫情电话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5、值班时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6、值班人员应及时做好各项值班记录。

    7、值班应按相关规定给予加班补助。

    20XX年1月2日

    篇三: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确诊法定传染病应填写传报卡,发现淋病,梅毒等,及结核(肺内、外结核)、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需分别选用性病、结核、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报告卡,根据要求认真填写。

    二、发现可疑肝炎、伤寒、副伤寒等疾病,应在传染病报告卡的疾病名称后方格内划“?”符号,但在第二次复诊时要作出确定或否定报告,猩红热、菌痢、麻疹等疑似病例可不必填写疑似传报卡,但在第二次复诊时要作出确定或否定诊断,肝炎要填写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或戊型病原学诊断。

    三、原已报告的病名需作更正报告时,在更正病名栏内填写更正病名,同时在报告的病名后小方格内作“×”符号表示。

    四、发现鼠疫、霍乱、副霍乱、禽流感、非典型肺炎、天花、白喉、流脑、乙脑、炭疽病、脊髓灰质炎,出血热等传染病,以及肝炎住院病例应先向洪山区疾控中心或病员户口所在地的卫生防疫机构电话报告后,再填写传报卡立即发出,如未确诊应作疑似传染病报告。

    五、对疑似、确诊、住院、出院、死亡的急性、慢性迁延和慢性活动性肝炎病例,均应作传染病报告。并在备注栏内要注明急性、慢性迁延性、慢性活动性、疑似或输血后肝炎,如做病原学检查的,应在传染病卡注明阳性或阴性,对肝炎疑似病例经确诊或否定后应在一个月内更正报告,对迁延性、慢性肝炎发作一次,要报告一次,如慢性迁延及慢性活动性肝炎发作后尚未痊愈病例,每隔十二月报告一次。

    六、在临床特征一项内,要填写阳性化验结果。找寄生虫结果和肥达氏反应等诊断依据。

    七、凡外院诊断的传染病,在我院就诊时认为依据不足可作疑似诊断,在病史卡中要写明外院诊治情况,在病史封面诊断项内可写疑似病名。

    八、凡疑似法定传染病所开的大便培养,沉淀孵化血培养,肝功能等化验申请单,必须要写明病员家庭地址,防止错报。发病地点是指疾病症状开始出现的地点,发病日期是指疾病开始出现的日期。初诊病例及初诊死亡的诊断可分别圈

    划“发病”、“死亡”,对已填报过“发病”的传染病人在订正诊断,出院或死亡发生时,必须再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一次,填写时分别圈划“订正”、“出院”或“死亡”栏目,如同时属于其中一个以上栏目,可同时圈划,如死亡、出院时要同时圈划“出院”和“死亡”两项。

    九、传染病报告卡一律填写实足年龄,婴儿用周月,年龄不足周月者,可将“月”字划掉改为“日”字。

    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必须详细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必要时应核对门诊病史卡地址,防止错报、迟报、漏报、便于及时做好疫点调查处理工作;
    在门诊发现法定传染病,就诊医生应将传染病诊断写在病史封面上,注明“传染病已报”并签诊治医生全名。在住院期间发现法定传染病,除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外,在临时医嘱内要注明传染病已报,并在病史封面上再要加盖“传染病已报”图章。

    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

    一、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

    1、中心配备一台专用计算机,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2、传防科配备2名工作人员:

    邱经建医师负责网络直报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并负责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凌琍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及初审工作,防止错报、漏报。

    二、责任报告人填卡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完整的合格的传染病纸质报告卡。包括初次报告、订正报告(含死亡订正)。医生填卡时,尽力询问病人的详细现住地址,得到病人的准确可靠地址,具体到乡镇、街名和门牌号。

    三、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

    1、邱经建医师为疫情管理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状监测等项工作的网络直报及电话报告工作。

    2、凌琍负责每日的收卡、录入、初审工作。常规收卡上、下午各一次;
    常规录卡应在17点30分前完成;
    特殊情况立即录入,不得延误。

    3、将“现住址国标”下拉框逐级选至乡镇级,以避免红卡的出现;
    如遇到现住地址不详的卡片,即作为市内、省内和省际流动人口处理:录卡操作时,在“现住址国标”栏逐级选中“不详”,并在“现住详细地址”栏填写“不详”

    或已获得的内容。系统会自动将此类卡片统计在本地流动人口发病数内。

    4、若病人为学生,必须在患者单位栏内填写正式全称及班级名称,勿用简称。

    5、艾滋病、HIV要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副卡。

    6、妥善保管好用户编码及密码,确保直报系统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

    7、纸质卡片是电子疫情资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据,要保留三年备查。

    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管理制度

    1、门诊日志

    (1)门诊日志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初诊和复诊、处理、报卡九项基本内容,必须逐项填写完整,不能用症状代替诊断;

    (2)门诊日志由临床医生填写,于次月5号前汇总交院办公室;

    (3)挂号与日志登记符合率不低于90%。

    2、住院病人登记:住院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须逐项填写,由各病区妥善保存。

    性病规范化门诊工作制度

    一、接待患者,耐心解答问题,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文明行医。

    二、仔细询问发病经过,了解临床症状和体征,注意为患者保密。

    三、认真填写门诊病历,按规范要求注意内容的完整性,提高首诊符合率和及时率。

    四、采集标本操作应规范化,使用正规的检查方法和试剂。

    五、男医生给女病人检查和取材时,必须有女医护人员在场。

    六、采用卫生部推荐的规范化治疗方案,科学合理用药,减少病人负担。

    七、对患者开展健康和促进安全套使用,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和联系卡。

    八、保持诊室清洁,改善就诊条件,创造轻松良好的“一对一”就诊环境。

    第5篇: 传染病新发、播散报告制度

    传染病报告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各临床医师均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在诊治工作中发现传染病患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填写疫情报告卡。

    2、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和病名。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乙型脑炎、猩红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

    (3)丙类传染病:肺结核、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血吸虫病、绦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3、报告要求: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凡发现甲类传染病的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的艾滋病、肺炭疽、登革热患者以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病原携带者及疑似患者,应立即电话报告患者发病所在地区疾病控制中心,同时填写传染病疫情报告卡送医务科,医务科在6小时内报出,乙类传染病及疑似患者报卡于12小时内送医护办。

    4、各临床医生要熟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熟记传染病的分类及各传染病的主要病种的诊治原则,防止漏诊、误诊,对自己不能确诊的疑难、危重患者,应请上级医生会诊或上报医务科,请有关疾控部门会诊处理。

    5、各临床科室设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报告医生应按登记本上的项目逐项填写完整,要求字迹清楚。

    6、病疾情报告卡的填写不合格者,重填者作迟报论处,不能重填者按漏报处理,如因迟报、漏报而造成不良后果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实习医生、进修医生填写不合格者,追究带教医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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