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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案4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3-07-17 19:55:02

    篇一: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案

      

      有关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法委,政府办公厅、教育厅(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扶贫办,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战区、各军兵种、军委机关各部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局、处):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的重要力量。促进他们就业创业、引导他们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对于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政策优先,市场导向、需求牵引,自愿选择、自主作为,社会支持、多方参与,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保障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优待。现就促进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一)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体系。

      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纳入国家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教育资,促进现役军人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衔接、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互为补充,改善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

      (二)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

      组织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和职业指导,深入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介绍、政策咨询、心理调适、“一对一”职业规划,有条件的部队可在军人退役前开展技能培训,努力把退役军人服役期间锤炼的品质转化为就业创业的优势。

      (三)加强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

      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督促指导承训机构突出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所需知识及技能,按需求进行实用性培训,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推进培训精细化、个性化。坚持谁培训、谁推荐就业,压实目标责任,提高就业成功率。

      (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

      将退役军人纳入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鼓励用人单位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对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及时纳入失业人员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并按规定予以补贴。

      (五)鼓励参加学历教育。

      鼓励各地将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范围。退役军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服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军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可实行注册入学。中等职业教育期间,按规定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和高专高职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历教育期间按规定享受学费资助和相关奖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享受学生生活费补助。国家鼓励军人服役期间参加开放教育、自学考试等学历继续教育,退役后可根据需要继续完成学业,获得相应国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

      (六)加强教育培训管理。

      建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目录、承训企业目录和普通高校、职业学校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各类目录由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发布。经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退役军人可参加跨省异地教育培训。加强对承训单位教育培训质量考核,建立激励机制。

      二、加大就业支持力度

      (七)适当放宽招录(聘)条件。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

      (八)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各地特别是边疆地区、深度贫困地区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战略,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南疆地区县乡逐步扩大招考数量。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适当提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比例,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有效拓宽从反恐特战等退役军人中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渠道。

      (九)拓展就业渠道。

      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选派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稳边固边、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鼓励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十)鼓励企业招用。

      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对退役军人就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十一)强化就业服务。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退役军人窗口或实行退役军人优先制度,为其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为其就业搭建平台。国家鼓励专业人力资企业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提供免费服务。

      (十二)实施后续扶持。

      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帐,实行实名制管理,动态掌握就业情况,对出现下岗失业的,及时纳入再就业帮扶范围。接收退役军人的单位裁减人员的,优先留用退役军人。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当地人民政府优先推荐退役军人再就业,优先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三、积极优化创业环境

      (十三)开展创业培训。

      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和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网络平台等,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强创业信心,提升创业能力。加强创业培训质量评估,对培训质量好的培训机构给予奖励。

      (十四)优先提供创业场所。

      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可设立退役军人专区,有条件的地区可专门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创业园区,并按规定落实经营场地、水电减免、投融资、人力资、宣传推广等优惠服务。

      (十五)享受金融税收优惠。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适时研究完善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十六)探索设立创业基金。

      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

      四、建立健全服务体系

      (十七)搭建信息平台。

      加强信息化建设,形成全国贯通、实时共享、上下联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畅通信息渠道,促进供需有效对接,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精准服务。

      (十八)建立指导队伍。

      组织动员创业经验丰富、关爱退役军人、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等人员,组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发挥其在职业规划、创业指导、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传帮带作用。

      (十九)建设实训基地。

      依托现有专为退役军人服务的机构,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加快建立优势互补、资共享、专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区域化实训基地,将其纳入国家政策支持范围,给予适当补助。

      (二十)引导多元服务。

      积极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把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社会力量补充服务、退役军人自我服务结合起来,支持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一)健全工作机制。

      要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组织指导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重点做好研究制定政策、拟定实施方案、选定承训单位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开展监督考评等重要事项。

      (二十二)明确任务分工。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监督考评等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推荐并指导所属教育培训机构做好招生录取、教学管理、就业推荐等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经费的安排与监管工作。人力资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军地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十三)严格追责问责。

      要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追踪问效,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对在中央政策之外增设条件、提高门槛的,坚决予以清理和纠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对严重违反政策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十四)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择业观念教育,帮助他们尽快实现角色转换,顺利融入社会,退役不褪色、退伍不褪志,继续保持发扬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社会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再立新功、赢得全社会尊重。同时,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弘扬自信自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宣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先进事迹,营造有利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

    篇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案

      

      XX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摸底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全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摸底统计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以2021年8月20日为时间节点,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7月18日)

      (一)任务目标:实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摸底统计工作机构建立,宣传全覆盖,人员全到位。

      (二)工作措施

      1.成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摸底工作领导小组,由XX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全覆盖做好宣传培训,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村(社区)每个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做好工作安排部署,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二、第二阶段,任务攻坚(8月19日前)

      (一)任务目标

      7月25日前完成摸底统计任务的30%,即不低于信息采集系统劳动年龄内统计对象的30%。

      8月10日前完成摸底统计任务的70%,即不低于信息采集系统劳动年龄内统计对象70%。

      8月17日前全面完成摸底统计对象的调查统计。

      (二)工作措施

      1.将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导出,分发到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的力量,做到信息采集系统内的全面统计,不在信息系统内的也要补充完善统计,确保数据完整全面。

      2.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系统对象必须面对面调查,对确实无法面对面调查的要电话联系,确保数据准确,电话号码不正确的要及时纠正,确保电话准确能够联系到本人。

      3.各村(社区)按照目标规定的时间节点,将就业、创业、失业情况摸底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档,就业、创业、失业明细情况摸底调查表电子版上报XX镇退役军人服务站XX处(联系电话:XX),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对摸底统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适时在全区进行通报,XX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也将不定期检查,在全镇进行通报。

      4.8月19日前没有全面完成信息采集系统劳动年龄内统计对象任务的村(社区),由XX镇党委书记约谈各村(社区)主要领导。

      三、第三阶段,情况汇总(8月20日前)

      (一)任务目标:完成全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失业情况摸底统计工作的汇总上报。

      (二)工作措施:8月19日前,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对摸底统计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

    篇三: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案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建设项目方案

      1.1.项目背景

      为深入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数字化改革工作,全面建设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新模式,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布《关于开展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数字化改革重点项目试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要求各地主动作为,积极探索。

      以扩大就业、引育人才和提升技能培训为导向,以“浙就业”、“引才云”、职业能力一体化应用为基础,统一就业服务场景和线上+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动就业政策、人才政策“应享尽享”。

      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是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保证现役军人的积极性和战斗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当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践中,退役军人岗位需求和企业招聘信息不对称,职业技能培训无法满足就业创业发展需要,创业帮扶政策落地慢难、示范不明显、拓展受限制等问题亟需解决。

      1.2.建设目标

      保障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是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核心内容,但是目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仍然存在缺乏统一对接平台、缺乏系统指导、缺乏规划、无法承担创业风险等痛点,建立统一高效,能够提供全面服务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迫在眉睫。

      本项目将聚焦当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存在的“碎片化”、“空白点”等问题,牢牢牵住“就业创业一件事”这一牛鼻子,依托本次省委省政府数字化改革,根据浙江退役军人事务厅对数字赋能重要任务的部署,针对退役军人就业问题中面临的难点痛点,配合省厅和温州市局的系统建设和规划,创建瑞安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建立企业目录库、就业人员库、企业岗位库、教育培训资源库、融资渠道库五大主题库,提供退役军人、企业就业招聘双向匹配沟通、线上线下教育培训课程推荐、创业审批一站式申报、精品创业项目推荐、融资渠道智能匹配推荐、法律咨询援助、创业园入驻等功能。

      1.3.项目建设内容及需求

      建设瑞安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数字化项目,将改善退役军人工作管理与服务的机制,优化业务流程、改进管理方式、转变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维护社

      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职能作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要求能够汇总分析退役军人求职招聘信息和创业信息,要求能够实现退役军人的各项事务网上办、在线办,就业创业信息网上实时公布,服务站点信息随时查询,培训报名评价在线提交,以方便退役军人办事、求职、创业为最终目标。

      1.3.1.本项目的服务对象为脱敏后的退役军人(数据脱敏),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系统需求

      模块建议

      逻辑设计

      数据库开发

      业务表设计

      代码表设计

      枚举表设计

      融资渠道库

      企业名录库

      企业岗位库

      就业创业资源库

      就业人员库

      教育培训库

      创业项目库

      行业资讯库

      数据采集系统

      数据调度系统

      涉密数据处理

      我要工作

      专场招聘会

      我要找工作

      功能需求

      数据资源库

      培训意向登记

      个人用户入口

      我要培训

      培训报名预约

      在线网课学习

      基础信息

      个人中心

      局长信箱

      我的简历

      我要开厂/开店

      单位用户入口

      我要创业

      我要入驻

      我要融资

      我要招工

      我要招聘

      招募加盟

      中西部用工专区

      我要推送

      我要退税

      政策资讯

      我要资讯

      我要政策

      基础信息

      个人中心

      局长信箱

      我的招聘

      教育培训管理后台

      后台管理

      就业创业管理后台

      创业超市管理后台

      就业成功补助审核

      军创企业总体情况

      政府管理入口

      看数分析

      拥军企业总体情况

      退役军人就业情况

      退役军人培训情况

      数字画像

      数字驾驶舱

      基于GIS地图的业务主题信息展示

      基于画像的退役军人信息展示

      基于指数计算的决策信息展示

      统一用户管理

      信创适配

      与温州市平台的对接

      支撑体系建设

      与其他系统平台的对接

      与浙江省平台的对接

      与瑞安市市级数据对接

      统一支撑平台

      统一日志服务

      统一运维监控平台

      web端适配

      1.4.技术要求:

      1.4.1.数据资源库

      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2020年发布的数据标准,重新整合现有数据库,构建瑞安市退役

      军人就业创业数据资源库。

      开发要求包括数据库开发,数据采集、整合、调度等的设计,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业务相关的专题库设计,以及退役军人涉密数据处理等。

      1.4.2.服务端应用

      服务端应用要求包括退役军人个人入口和企业法人用户入口。

      个人入口端要求全部开发为移动端应用,开发完成后进行H5页面封装,根据移动端特点和“浙里办”APP平台规范化要求,实现数据接口对接和数据核验,最终上架到“浙里办”APP。功能模块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找工作、找培训等必需模块。

      企业入口端要求从退役军人有创业想法开始,进行服务介入,提供注册代办、项目介绍、政策指引、融资推荐、专业培训等各个方面全流程的服务,并且记录后续运营数据,评估成效。功能模块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要创业、要招工等必需模块。

      1.4.3.管理端应用

      管理端应用供退役军人部门工作人员使用,要求与服务端前台功能相对应,提供包括就业管理后台、创业管理后台、教育培训管理后台。

      1.4.4.数字驾驶舱

      要求依托于退役军人基础数据,结合退役军人退役后就业创业数据、学历、培训、专业、特长等信息,以及从服务端收集的简历信息,通过建立数据模型和AI算法,对退役军人进行一个能力成熟度、就业难易度的测评分析,多维度提供退役军人再就业创业方面的能力测评,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指引。要求包括退役军人个人画像、退役军人整体就业情况分析展示、退役军人整体创业情况分析展示、退役军人整体培训情况分析展示、军创企业情况、拥军企业情况等。

      1.4.5.与其它系统平台的对接

      要求与温州市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平台、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统建系统实现对接;与瑞安市市级系统进行必要的数据对接,如:民政养老系统、民政殡葬系统、民政低保系统、人社相关系统等。

    篇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案

      

      退役士兵就业和创业指导计划

      退役士兵就业推荐和创业指导计划

      就业工作关系到每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院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更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院对就业创业工作一贯非常重视,坚持“转变管理理念,加强就业指导,拓宽就业渠道,培育就业市场”的原则,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实现毕业生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就业。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学校学生处、招就处、学院的指示精神,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以稳定安置退役士兵就业为目标,以一切为退役士兵提供更好就业服务为工作宗旨,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思路,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千方百计的搭建就业载体,并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和选定标杆性企业的项目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院的就业工作部署,积极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二、年度事情目标

      1、根据学校就业安排,努力提高就业指导服务质量。

      2、提高就业质量,力争初次就业率和总就业率达到更高程度。力争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年关就业率达98﹪以上。

      3、提高毕业生综合能力,创造市场需求人才。

      4、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实现就业质量和毕业生满意度双提高。

      5、积极开展创新和创业教育,力争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年度工作总体任务

      1、开展“政策落实计划”,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帮助退役士兵了解当前江苏省在扶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方面的优待政策,特别是税收优待、小额贷款担保和创业补贴等创业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同时,加大事情力度,完善和强化退役士兵就业事情协调机制及联席会议制度,与构造、教育、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亲昵共同,在全社会形成合力,构建有利于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服务体系和政策落实平台。

      2、开展“搭建平台计划”,促进就业。

      搭建就业交流平台,举办多种形式的专场招聘会、就业供需见面会。大力开拓就业市场;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切实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开发订单式培养单位,力争在本年度

      增设5个以上就业及实实训基地;加强网络就业市场建设力度,以学院网站为主阵地,加强网络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在学院网站上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开辟网上就业市场,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校友会、优秀毕业生报告会等渠道,充分挖掘往届毕业生资源信息,利用他们的工作关系和人脉资源,进一步扩大就业网络。

      3、开展“创业引领计划”,推进毕业生自主创业。

      加强与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对接,确定落实享受税收优惠、小额贷款担保和创业补贴等政策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一是开好就业指导课,发挥就业指导课在就业择业创业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二是邀请企业界和毕业生成才典型来校开展就业创业指导,举办2场报告会;三是发挥往届校友的作用,邀请往届校友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指导、创业辅导等培训;四是加强毕业生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指导,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择业。

      4、开展“就业救济计划”,实在帮助就业困难毕业生。

      一是救济特困家庭毕业生顺利就业。有针对性的对就业困难学生进行帮扶,多渠道供给就业信息、岗位或推荐就业。建立“一对一”帮扶事情机制,采取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优先安

      排等帮扶措施,帮助特困家庭退役士兵实现“及时就业、稳定就业、全部就业”。

      5、开展“就业服务提升计划”,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继续深入实施信息采集工程,建立丰富完善的退役士兵需求信息库。积极组建就业指导专家团,开展就业指导服务进校园、企业HR经理人进校园、就业创业典型校园巡讲、面试大赛、创业大赛等活动。

      四、年度事情具体安排

      1、第一阶段:2014年5月-7月

      (1)成立以学院书记为组长,学院副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毕业生就业事情领导小组,为毕业生就业事情全面准备。(2)学院就业事情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就业事情会议,主要对班主任进行就业事情培训及相关信息的传达。

      (3)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培训,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政策、就业形势、就业观念、求职技巧等专题报告和讲座,使他们树立“自主择业、用功创业、终生进修”的发展观和“先就业、后择业、再立业”的事业观。

      (4)积极开展我院创业模拟实训室、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筹备事情。(5)重视就业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学院就业网,凡是学校的就业事情信息必需挂在各班QQ群上。

      2、第二阶段:2014年9月-11月

      (1)利用学校宣传橱窗筹办职业信息与就业指导园地,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单位的面试和招聘工作,通过电话沟通、跑企业、去人才市场等各种方式汇集企业就业信息。

      (2)10月下旬举行模拟面试雇用会,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和就业技巧的强化。

      (3)与各班班主任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建立各班就业档案,与学生进行沟通,细化了解每个学生的就业期望、个人特长、实践经历,以便开展就业工作。

      (4)进行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举办毕业生就业、创业系列讲座;召开毕业生就业事情座谈会。

      (5)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学校主办的职业规划设计大赛暨创业大赛。(6)特聘实单位的权威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实指导教师,让实单位尽最大力量培养我们的学生,使学生实后在各方面有大幅度提高,更好地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同时还有意识的动员实单位从实学生中选聘毕业生。在实结束后,为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的实际技能,通过举行文书写作比赛,简历设计大赛等活动继续提高毕业学生的专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7)积极筹办2014年冬季校园招聘会。

      3、第三阶段:2014年11月~2015年3月

      (2)举办冬季校园雇用会。

      (3)开展校内专场招聘活动,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工作。(4)组织毕业生参加相关人才招聘会。

      (5)完成创业模拟实训室、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筹备事情。(6)统计各班级的就业情形和各班级的就业困难生。将毕业生情形分层次(已落实、有意向、考公务员等)建立完整的毕业生就业估计率。

      (7)及时做好毕业生思想事情。与班主任沟通,积极帮助未就业的学生供给就业机会。

      4、第四阶段:2015年3月-7月

      (1)继续收集毕业生供求信息,汇总毕业生签约情况,逐一落实未签约情况,每周统计就业率和签约率,及时向就业指导中心反馈。(2)继续为没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安排就业机会。对一直没有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实行包干负责制,将未就业的毕业生按所在专业包干到相应的教研室,由教研室安排老师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推荐和后期教育管理。

      (3)做好企业的走访工作,要求每位班主任至少走访三家用人单位。(4)做好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建立毕业生个人跟踪档案,多渠道收集毕业生就业信息;回访用人单位及

      已就业毕业生,开展多形式的毕业生跟踪调查;为已就业毕业生提供后续服务,将就业跟踪作出实效、作出品牌。

      (5)召开毕业生就业代表座谈会,了解学生思想状况,为母校提出好的建议,布置文明离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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