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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方案】留坝县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发布时间:2023-05-22 20:35:02

    留坝县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我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增强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提高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按照中、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明确精准扶贫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留坝县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留坝县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留坝县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增强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提高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按照中、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精准扶贫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基本现状。2011年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以来,在全县上下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14年底,累计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911人。但是,受多种因素影响,贫困比例大、贫困程度深、返贫率偏高的基本状况还没有根本转变。目前,全县建档立卡登记在册的贫困村共39个、贫困人口28107989人(其中“五无”特困户272865人),脱贫任务还十分繁重。

    (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一村一策、一户一法”要求,针对扶贫对象实际情况,采取“兜弱势、保两头、扶中间、夯责任”的精准帮扶措施,确保2017年整体脱贫,其中:2015年、2016年分别完成2500人脱贫任务,2017年完成1200人脱贫任务。扶贫对象达到“两不愁、五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收入、住房、教育、医疗、养老有保障),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与全县人民同步够格进入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识别。采取群众评议、入户调查、公告公示、抽查检验、信息录入等方式,确定精准扶贫对象。

    (二)精准施策。找准贫困村、贫困人口致贫原因,根据不同帮扶需求,制定差异化扶贫措施,提高精准扶贫针对性。

    (三)精准帮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行“一对一”帮扶,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增强精准扶贫工作成效。

    (四)精准考核。强化精准扶贫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奖惩制度,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落实精准帮扶措施

    通过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类型、致贫原因,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统筹推进“六个全覆盖”,确保各类民生政策和帮扶措施覆盖所有贫困人口,不断提高精准扶贫成效。

    (一)特殊群体兜底保障全覆盖。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老人、重度残疾人、大病患者、低保五保户等特殊贫困群体,通过实施救助和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1.贫困老人。对全县年满60周岁、70周岁、8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人,按每人每月75元、85元和95元三个档次发放基本养老金,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按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无子女照顾、无劳动能力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经本人申请、村镇(街道办)同意后,免费入住县中心敬老院养老。对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并年满70周岁的失独夫妇,每人每月发放扶助金1100元。贫困老人死亡的,实行丧葬费补助制度,实现“老有所养”。(县民政局、人社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

    2.重度残疾人。对残疾程度为一、二、三级的贫困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元。对符合“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政策”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发放护理补助1200元。免费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开展住院救助,实现“残有所帮”。(县残联牵头,县民政局、财政局、司法局、卫生局配合)

    3.大病患者。将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并由县财政代为缴纳新农合医疗参保费。对因患重大疾病或慢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村特困户,在新农合补助和大病保险补偿、捐助及民政医疗救助政策基础上,按照《留坝县农村特困家庭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试行)》政策予以救助,实现“病有所医”。(县卫生局牵头,县民政局、财政局配合)

    4.低保五保户。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落实分档救助和分类施保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对五保对象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供养,发放供养金,实现“困有所济”。(县民政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

    5.兜底保障。对已享受各类惠民政策但仍低于省级贫困标准的无劳动能力特殊困难群众,经村、镇、县三级评定并公示后,实行兜底保障。由县扶贫办对全县贫困人口享受政策情况进行统计,测算出其年收入与省级脱贫标准差额(省级脱贫标准:2010年不变价为2500元),由县财政局根据差额,安排专项财政资金补足缺口,实现“缺有所补”。(县扶贫办、财政局牵头,县民政局、人社局、卫生局、残联配合)

    (二)能力建设“挖穷根”全覆盖。对全县贫困家庭中义务教育阶段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中高职、高中、大学生及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通过教育助学或技能培训等措施,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能力。

    1.学前至高中教育扶持。凡在县内就读的困难家庭学前至高中阶段(学前3年、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在校学生,除可享受学前三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补助、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和“滋蕙计划”扶持外,对贫困家庭高中生每人每年补助生活费2000元。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的特困家庭住宿学生除全部享受中省“一补”和困难补助政策外,按照《留坝县特困家庭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对其就学期间交通、生活、教辅资料费进行资助。(县教体局牵头,县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配合)

    2.高等教育扶持。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除享受大学发放的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汉中市“金秋助学”、“红凤工程”等外,县内实施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乔丽教育基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重点向其倾斜。对被非减免学费的境内本科院校列入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大学本科生,可申请留坝县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补助;对贫困家庭的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教育部门的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外,每人一次性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由县特困家庭学生资助中心审核认定的特困家庭大学生上学期间可按学期给予一定生活费资助。(县教体局、县扶贫办牵头,县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总工会、团委、妇联配合)

    3.贫困人口能力建设。实施“雨露计划”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有计划地组织扶贫移民搬迁户及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创业就业培训,在免除学费等相关费用的基础上,学习期间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100元。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开展土鸡、养蜂、食用菌、西洋参、猪苓等种养殖实用技术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指导培训,提高贫困人口脱贫技能。(县扶贫办、移民办牵头,县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文旅局、科技局、安监局配合)

    4.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劳动能力且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安排参加人社、扶贫部门免费举办的技工学制教育、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企业岗前培训等,提高自身素质和综合技能。加强就业政策指导,加大企地信息对接力度,为贫困家庭劳动力顺利就业搭建良好平台。围绕就业服务,倡导县内景区景点、现代园区、合作社、企业等,在用工人选上向贫困家庭劳动力优先倾斜。(县人社局、扶贫办牵头,县财政局、文旅局、农业局配合)

    (三)产业带动自主增收全覆盖。按照产业扶贫精准到村到户的要求,对具备劳动能力且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通过“产业拉动、组织联动、农户参与”的方式,扶持发展特色产业,多渠道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1.产业拉动。围绕干果、中药材、水产养殖、特色旅游、畜牧养殖等产业,为每村选定23个主导产业、每户确定12个增收项目;对发展种植养殖产业的贫困户,除了享受土鸡养殖、蜂蜜产业、电子商务等相关产业补助政策外,另给予每户最高5000元的资金补助;对参加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产业的贫困群众,给予每户最高1万元的资金补助,通过产业发展实现稳定增收。对于中、省拨付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达到两个“70%”(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70%用于扶持产业发展;其中直接用于支持扶贫对象参与产业发展的资金要达到70%),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县扶贫办牵头,县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配合)

    2.组织联动。支持贫困村、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经营等方式,按照“合作社+基地+贫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建立或参与专业合作组织。各类财政支农、惠农项目资金优先向合作社、协会投放,引导贫困户抱团发展,实现增收。到2017年,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个专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每个专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至少牵头建立1个扶贫产业园或产业示范基地。(县扶贫办、农业局牵头,县发改局、林业局、水利局、民政局、科技局配合)

    3.农户参与。在省市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资金的基础上,鼓励贫困农户将土地、林地及劳动力等生产资料和资金入股参股到扶贫经济实体中获得分红,努力实现贫困人口“土地出租挣租金、入园打工挣薪金、入股参股挣股金”。( 县农业局、扶贫办牵头,县林业局、水利局、科技局配合)

    (四)基础建设改善民生全覆盖。按照“六到农家”(水、路、电、气、房和优美环境)要求,加快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投入,由行业部门予以重点配套建设。大力实施移民搬迁,对贫困户的住房分批进行搬迁建设,不断改善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

    1.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抢抓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扶贫攻坚规划实施和革命老区建设机遇,全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十大工程”。要充分整合各行业涉农项目资金,集中力量抓好水、电、路、讯、有线电视、宽带等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配套建设,重点解决好贫困村和移民搬迁安置点的通村公路、村组路、机耕路与灌溉沟渠、桥梁不畅问题。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资金的20%要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贫困村整体承载功能和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实现贫困村“改穷貌”。(县发改局、财政局、扶贫办牵头,县教体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文广局、卫生局、文旅局、电力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配合)

    2.加快扶贫移民搬迁步伐。对有改善住房条件、易地安置意愿的贫困户,全部纳入陕南移民搬迁计划,每年搬迁贫困户要占当年陕南移民搬迁总数的40%以上。对集中安置的扶贫移民搬迁户每户补助4.5万元、分散安置的扶贫移民搬迁户每户补助3万元、特困户和危困户每户增加补助1万元。对无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来源、无房住的“三无”贫困家庭按有关要求实行移民搬迁“兜底”安置,对因地质灾害、洪涝、火灾等返贫的贫困户、特困户通过“交钥匙工程”优先安置搬迁。整合民政、住建、扶贫、移民等部门的项目资金,大力实施农村土坯房改造迁建工作,努力实现贫困群众“挪穷窝”。(县移民办、民政局牵头,县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扶贫办配合)

    (五)金融扶贫资金到户全覆盖。按照“政府注资担保、银行放大贷款、经济组织实施、农户申请贷款、财政贴息补助、农户增收脱贫”的金融扶贫模式,对全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落实金融扶贫贷款,为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提供资金支持。

    1.设立扶贫贷款担保基金。县财政筹集资金500万元,设立留坝县扶贫贷款担保基金,并逐年增加,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和涉农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生产提供贷款担保。制定扶贫担保基金筹集管理办法和风险防控机制,并确定服务贫困群众最便捷、最高效的信贷机构,按相关要求及约定实施。(县财政局、扶贫办牵头,相关金融借贷机构配合)

    2.开展产业扶贫贷款。创新金融扶贫方式,为从事符合国家产(行)业政策的贫困农户和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扶贫贷款担保基金与贷款金额不超过1:10的比例放大贷款额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每户提供3万元以内的免担保、免抵押贷款,扶持贫困农户发展产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辐射和带动贫困农户的比例,给予最高30万元担保贷款,扶持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相关金融借贷机构牵头,县财政局,扶贫办配合)

    3.落实贷款贴息资金。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对贫困农户、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扶贫贷款实行贴息。贫困农户产业扶贫贷款实行全额贴息;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扶贫贷款按照贷款额度5%的标准给予贴息。(县财政局、扶贫办牵头,相关金融借贷机构配合)

    (六)干部帮扶精准发力全覆盖。在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中开展“连心连亲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县级领导干部每人定点联系12个贫困村,帮扶3户贫困户;科级领导干部每人帮扶2户贫困户,一般干部每人帮扶1户贫困户(其中:272户特困户包扶领导、帮扶单位不变),特别是帮助现有贫困家庭大中专在校生完成学业并指导就业。贫困户不脱贫,帮扶不换,人员不撤,责任不卸,确保帮扶贫困户稳定脱贫。鼓励农村党员干部、致富带头人和返乡青年每人帮扶1户当地贫困户,示范带动困难群众发展增收产业。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县级机关、县直部门单位帮扶干部抽调工作,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个帮扶单位、每户贫困户都有1名包扶责任人。各包扶干部要深入了解贫困农户致贫原因,与相关部门加强衔接,按照“一户一法”的要求,制定帮扶措施和脱贫计划,并建立贫困户信息档案和帮扶台账。有关部门要将涉农项目和资金优先向贫困村、贫困农户倾斜。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要对干部包扶贫困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实行定期通报,确保干部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县扶贫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配合)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准扶贫工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扶贫办要统筹相关部门做好政策落地工作。坚持省负总责、市级推动、县抓落实、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精准到人,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建立精准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落实工作职责。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不脱贫不脱钩”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扶贫各项工作。扶贫部门要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落实相关补助资金;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帮扶干部的选派、培养、考核和任用;民政、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移民、住建、文旅等部门要认真配合扶贫工作,落实产业扶持政策,开展技能培训;相关金融借贷机构要认真落实金融扶持政策措施。

    (三)健全考评机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制定考核评价办法,以贫困村、贫困户年度稳定脱贫和部门单位包村扶贫为重要考核指标,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把扶贫成效作为考核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对扶贫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帮扶成效显著的个人优先提拔使用;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帮扶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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